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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婆因為我沒有把房產寫她的名字,要跟我離婚,我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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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人生在世,找到自己喜歡的人本來就不容易,能彼此相愛結為夫妻的更是難上加難。

我和老婆結婚7年了,

我們還有一個女兒。老婆平時在家是不幹家務活的,平時我下班還要去菜市場買菜回來煮給她和女兒吃。女兒一生以來兩個月後基本都我媽帶。現在女兒放假的時候都是喜歡去我媽那裡,和我老婆都不親。


我是一個大學老師,每個月工資有7000左右,

有一半以上都是給老婆花的,但她也從來不給家裡買什麼東西,也從來不和我說錢花去哪裡了。每個月都買衣服和鞋子,也沒有見過穿過三個月的。就算是這樣我也覺得這是我賺錢養家的責任,我沒有怨言。


話說夫妻總會有吵架的。沒吃吵架她都拿離婚開壓我,

有一次我都跪下來求她原諒。每次吵完架她都回娘家跟家裡訴苦我不給她錢花,不給她買東西。甚至說我在家打了她。我發誓我從來沒有發打過她,其實是她不打我就不錯了。

這次因為我沒有把房產名字寫上她的名字,她又和我大吵著,說不寫她名字就離婚。我說我們是夫妻吧,寫誰的名字不都一樣嗎。她越發暴怒,說這些年跟著我受了多少苦,現在不過是讓我把房產名字寫她的名字都不願意。

可是那麼多年了,我還不知道她,我可不敢把我們一家人的落腳地交給她去保管。

​​​這次我不想跟她妥協了,可是我也不想離婚。畢竟我覺得我還是愛她的,她還是孩子的媽媽。

我該怎麼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