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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校有活動、人人都參加,全國第六屆中小學生藝術展演活動即將開始

全國第六屆中小學生藝術展演活動主題:

陽光下成長

2017年11月至2018年6月:

各校和縣(市)、地(市)開展活動階段

2018年7月至12月:

各省(區、市)集中展演階段

2019年4月:

全國現場展演階段

教育部關於舉辦全國第六屆中小學生

藝術展演活動的通知

教體藝函〔2017〕1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關於繁榮發展社會主義文藝的意見》《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深化教育體制機制改革的意見》和《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全面加強和改進學校美育工作的意見》精神,

根據《學校藝術教育工作規程》(教育部令第13號),我部決定舉辦全國第六屆中小學生藝術展演活動(以下簡稱展演活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指導思想

深入學習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引,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

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植根中華優秀傳統文化深厚土壤,堅持以普及促提高、以提高帶普及,引導學生樹立正確的審美觀念、陶冶健康的審美情趣、培養良好的藝術修養,促進學生德智體美全面發展,推進學校美育改革發展,以優異的成績向偉大祖國70周年華誕獻禮。

二、活動主題

本屆展演活動的主題是“陽光下成長”。

展演活動的各專案和內容要緊緊圍繞主題,全面展現新時代青少年學生熱愛中國共產黨、熱愛祖國、熱愛人民,

樹立遠大志向、培育美好心靈,努力學習、全面發展、勇於開拓進取的精神風貌。

 三、活動原則

(一)堅持優秀文化方向。展演活動要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堅持和弘揚中國精神,繼承和發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培養深厚的民族情感,增強文化自信。

(二)堅持校園文化特質。落實立德樹人的根本任務,遵循教育規律、美育特點和校園特色,

營造向真、向善、向美、向上的校園文化氛圍,杜絕展演活動功利化、娛樂化、成人化的現象,把握展演的正確導向。

(三)堅持面向全體學生。各地在整體推動展演活動工作的基礎上,要重點關注農村和貧困地區學校學生,努力給學生提供豐富多彩的藝術實踐活動,項目開展要以群體性為主,提倡學校開展班級和年級間展示活動,努力讓每個學生成為展演活動的受益者。

(四)堅持“三階段”活動機制。按照各校和縣(市)地(市)開展活動、各省(區、市)集中展演和全國現場展演三個階段有序推進展演。積極加強學校之間、地區之間的交流和學習,展示學校美育改革成果、引領學校美育方向。

四、活動項目

展演活動的項目分為藝術表演類、學生藝術實踐工作坊、藝術作品類、中小學美育改革創新優秀案例四大類。

藝術表演類包括聲樂、器樂、舞蹈、戲劇、朗誦;學生藝術實踐工作坊包括剪紙、皮影、編織、刺繡、面塑(泥塑)、年畫、版畫、紮染(蠟染)、民間手工藝製作、創意製作等;藝術作品類包括繪畫、書法和篆刻、攝影;中小學美育改革創新優秀案例包括中小學美育教師隊伍建設、中小學藝術課程建設與教學改革、中華優秀文化藝術傳承、學生藝術社團及實踐工作坊建設等。四個大類各項目的具體要求請點擊文末的原文連結自行下載。

五、對象和分組

展演活動參加對象主要為中小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的學生,以及教師、教科研人員和教育行政管理人員。其中,藝術表演類和藝術作品類的參加物件為小學、初中、普通高中和中等職業學校的在籍學生,以及少年宮等校外教育機構的學生;學生藝術實踐工作坊參展對象原則上為全國農村學校藝術教育實驗縣學校的學生;中小學美育改革創新優秀案例的參加對象為中小學校長、教師,各級政府、教育行政部門管理人員,高校、教研科研單位研究及管理人員,以及從事中小學美育的相關人員。

展演活動組別:藝術表演類和藝術作品類分為小學甲組、乙組和中學甲組、乙組。其中,小學甲組為普通小學的學生,小學乙組為以少年宮等校外教育機構為單位組隊的小學生;中學甲組為初中、普通高中和中等職業學校非藝術專業的中學生,中學乙組為中等職業學校藝術專業、藝術專業學校的學生和以校外教育機構為單位組隊的中學生。

六、活動安排

(一)各校和縣(市)、地(市)開展活動階段

2017年11月至2018年6月,以學校為單位,組織開展內容豐富、形式多樣的藝術活動,發動全體學生參與,形成“校校有活動、人人都參加”的局面。各縣(市)和地(市)教育行政部門根據實際情況,採取集中或分散的形式組織展演活動。

(二)各省(區、市)集中展演階段

2018年7月至12月,各省(區、市)教育行政部門應按照要求組織開展省級集中展演活動,並於2018年11月中下旬,將本省(區、市)展演活動總結及評選出的各項目結果報送全國展演活動組委會(報送辦法另文通知)。

 (三)全國現場展演階段

2019年4月,教育部和蘇州市人民政府共同舉辦全國現場展演。現場展演內容:中小學藝術表演節目現場展演、學生藝術實踐工作坊展示、優秀藝術作品展覽、中小學美育改革創新優秀案例報告會、學生社會實踐活動、現場展演開幕式和閉幕頒獎晚會。

七、獎勵辦法

(一)獎項設置

設優秀組織獎、藝術表演獎、學生藝術實踐工作坊獎、藝術作品獎、指導教師獎、優秀創作獎、中小學美育改革創新優秀案例獎等獎項。

 (二)評選辦法

1.優秀組織獎

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優秀組織獎由全國展演活動組委會根據各省(區、市)展演活動的組織情況進行評選。地(市)、縣(市)教育行政部門優秀組織獎由各省(區、市)按本地參加展演活動的地(市)、縣(市)總數20%的比例評選推薦名單,報全國展演活動組委會認定。

2.藝術表演獎、藝術作品獎、優秀創作獎

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分別按小學組和中學組規定報送數量的30%、40%和30%,將本省(區、市)報送參加全國展演活動的小學和中學節目、作品評出一、二、三等獎和優秀創作獎(為本屆展演活動原創的一等獎節目即獲優秀創作獎)。獎次名單報全國展演活動組委會認定,並由全國展演活動組委會組織專家遴選出參加全國現場展示的節目和作品。

3.學生藝術實踐工作坊獎

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按規定數量推薦報送本省(區、市)學生藝術實踐工作坊專案,全國展演活動組委會組織專家評選出一、二、三等獎。

 4.指導教師獎

藝術表演節目和學生藝術實踐工作坊獲獎的指導教師(每個節目和工作坊不超過3名),以及藝術作品獲一、二等獎的指導教師(每件作品限1名)獲指導教師獎。

5.中小學美育改革創新優秀案例獎

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按規定數量報送本省(區、市)美育改革創新優秀案例,全國展演活動組委會組織專家評選出一、二、三等獎。

八、組織管理

(一)各地要加強組織領導,將展演活動納入年度工作計畫,落實活動經費,按照展演活動要求制定活動方案和安全預案,完善工作機制,整合相關資源,增強活動實效。

(二)各地要引導學校抓住藝術展演活動的契機,營造格調高雅、富有美感、充滿朝氣的校園文化環境,堅持勤儉節約和量力而行的原則,務實創新,力戒形式主義。

四個大類各項目的具體要求請點擊文末的原文連結自行下載。

五、對象和分組

展演活動參加對象主要為中小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的學生,以及教師、教科研人員和教育行政管理人員。其中,藝術表演類和藝術作品類的參加物件為小學、初中、普通高中和中等職業學校的在籍學生,以及少年宮等校外教育機構的學生;學生藝術實踐工作坊參展對象原則上為全國農村學校藝術教育實驗縣學校的學生;中小學美育改革創新優秀案例的參加對象為中小學校長、教師,各級政府、教育行政部門管理人員,高校、教研科研單位研究及管理人員,以及從事中小學美育的相關人員。

展演活動組別:藝術表演類和藝術作品類分為小學甲組、乙組和中學甲組、乙組。其中,小學甲組為普通小學的學生,小學乙組為以少年宮等校外教育機構為單位組隊的小學生;中學甲組為初中、普通高中和中等職業學校非藝術專業的中學生,中學乙組為中等職業學校藝術專業、藝術專業學校的學生和以校外教育機構為單位組隊的中學生。

六、活動安排

(一)各校和縣(市)、地(市)開展活動階段

2017年11月至2018年6月,以學校為單位,組織開展內容豐富、形式多樣的藝術活動,發動全體學生參與,形成“校校有活動、人人都參加”的局面。各縣(市)和地(市)教育行政部門根據實際情況,採取集中或分散的形式組織展演活動。

(二)各省(區、市)集中展演階段

2018年7月至12月,各省(區、市)教育行政部門應按照要求組織開展省級集中展演活動,並於2018年11月中下旬,將本省(區、市)展演活動總結及評選出的各項目結果報送全國展演活動組委會(報送辦法另文通知)。

 (三)全國現場展演階段

2019年4月,教育部和蘇州市人民政府共同舉辦全國現場展演。現場展演內容:中小學藝術表演節目現場展演、學生藝術實踐工作坊展示、優秀藝術作品展覽、中小學美育改革創新優秀案例報告會、學生社會實踐活動、現場展演開幕式和閉幕頒獎晚會。

七、獎勵辦法

(一)獎項設置

設優秀組織獎、藝術表演獎、學生藝術實踐工作坊獎、藝術作品獎、指導教師獎、優秀創作獎、中小學美育改革創新優秀案例獎等獎項。

 (二)評選辦法

1.優秀組織獎

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優秀組織獎由全國展演活動組委會根據各省(區、市)展演活動的組織情況進行評選。地(市)、縣(市)教育行政部門優秀組織獎由各省(區、市)按本地參加展演活動的地(市)、縣(市)總數20%的比例評選推薦名單,報全國展演活動組委會認定。

2.藝術表演獎、藝術作品獎、優秀創作獎

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分別按小學組和中學組規定報送數量的30%、40%和30%,將本省(區、市)報送參加全國展演活動的小學和中學節目、作品評出一、二、三等獎和優秀創作獎(為本屆展演活動原創的一等獎節目即獲優秀創作獎)。獎次名單報全國展演活動組委會認定,並由全國展演活動組委會組織專家遴選出參加全國現場展示的節目和作品。

3.學生藝術實踐工作坊獎

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按規定數量推薦報送本省(區、市)學生藝術實踐工作坊專案,全國展演活動組委會組織專家評選出一、二、三等獎。

 4.指導教師獎

藝術表演節目和學生藝術實踐工作坊獲獎的指導教師(每個節目和工作坊不超過3名),以及藝術作品獲一、二等獎的指導教師(每件作品限1名)獲指導教師獎。

5.中小學美育改革創新優秀案例獎

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按規定數量報送本省(區、市)美育改革創新優秀案例,全國展演活動組委會組織專家評選出一、二、三等獎。

八、組織管理

(一)各地要加強組織領導,將展演活動納入年度工作計畫,落實活動經費,按照展演活動要求制定活動方案和安全預案,完善工作機制,整合相關資源,增強活動實效。

(二)各地要引導學校抓住藝術展演活動的契機,營造格調高雅、富有美感、充滿朝氣的校園文化環境,堅持勤儉節約和量力而行的原則,務實創新,力戒形式主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