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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自成和部下真的烹殺了福王朱常洵嗎?還是被修史的滿清所誣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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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常洵是明神宗朱翊鈞第三子,母親鄭貴妃,南明弘光帝朱由崧之父。生於萬曆十四年(1586年)正月初五,祖籍南直隸鳳陽府。萬曆對這第三子寵愛異常,萬曆二十九年,他下令封朱常洵為福王,封地洛陽。萬曆花費三十萬兩的鉅資給朱常洵修了一座富麗堂皇的王府。

大臣們剛想上奏反對,萬曆又扔出二十八萬兩白銀把媳婦替他娶了。就這樣,萬曆還覺得不過癮,賜給的土地高達四萬頃,看到這麼好的房子,這麼好的媳婦,這麼多的地,這麼多的珠寶,朱常洵高興壞了,從此開始在洛陽快快樂樂地過著比皇帝還富裕的生活。

沒想到1641年,正月十九,李自成率軍攻打洛陽,守城的明軍稍作抵抗便綁了守城大將王胤昌,殺掉趕來的總兵王紹禹,準備開城獻降,城下的義軍趁亂開始攻城,洛陽城輕易失陷。福王這才驚恐地和家眷逃到迎恩寺,後被農民軍抓到。福王見到李自成非常狼狽,趴在地上大呼饒命。李自成命人把福王綁起來,去掉毛髮和指甲,清洗乾淨,然後宰殺,

再在福王的後院捕殺幾隻鹿,把鹿肉和福王扔到一口大鍋中烹煮,命名為福祿宴。但這個倒是是否真實呢?福王這個胖子真的被燉了嗎?

畢竟,後人哀之而不鑒之,亦使後人而複哀後人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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