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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自成和部下真的烹殺了福王朱常洵嗎?還是被修史的滿清所誣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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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常洵是明神宗朱翊鈞第三子, 母親鄭貴妃, 南明弘光帝朱由崧之父。 生於萬曆十四年(1586年)正月初五, 祖籍南直隸鳳陽府。 萬曆對這第三子寵愛異常, 萬曆二十九年, 他下令封朱常洵為福王, 封地洛陽。 萬曆花費三十萬兩的鉅資給朱常洵修了一座富麗堂皇的王府。 大臣們剛想上奏反對, 萬曆又扔出二十八萬兩白銀把媳婦替他娶了。 就這樣, 萬曆還覺得不過癮, 賜給的土地高達四萬頃, 看到這麼好的房子, 這麼好的媳婦, 這麼多的地, 這麼多的珠寶, 朱常洵高興壞了, 從此開始在洛陽快快樂樂地過著比皇帝還富裕的生活。

沒想到1641年, 正月十九, 李自成率軍攻打洛陽, 守城的明軍稍作抵抗便綁了守城大將王胤昌, 殺掉趕來的總兵王紹禹, 準備開城獻降, 城下的義軍趁亂開始攻城, 洛陽城輕易失陷。 福王這才驚恐地和家眷逃到迎恩寺, 後被農民軍抓到。 福王見到李自成非常狼狽, 趴在地上大呼饒命。 李自成命人把福王綁起來,

去掉毛髮和指甲, 清洗乾淨, 然後宰殺, 再在福王的後院捕殺幾隻鹿, 把鹿肉和福王扔到一口大鍋中烹煮, 命名為福祿宴。 但這個倒是是否真實呢?福王這個胖子真的被燉了嗎?

畢竟, 後人哀之而不鑒之, 亦使後人而複哀後人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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