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文網

經典廉價藥為啥不見蹤影?價格管制惹的禍

低價藥:消失與回歸華說

物美價廉,是市場的通行證。

一件商品,倘若做到了這一點,暢銷是無疑的。然而奇怪,在時下的中國的醫藥市場上,那些被實踐所驗證的療效顯著、價格低廉的經典廉價藥,往往蹤影難覓。譬如說,心臟手術必需的魚精蛋白、治療甲亢的甲巰咪唑、麻醉用藥氯胺酮,以及人們生活中常用的金黴素眼膏、痱子水、速效傷風膠囊……這個名單或者目錄,可以開得很長。憂慮於經典廉價藥在市場上的“消失”,輿論的 “大聲疾呼”這些年可謂此起彼伏,
未見停息,不過那效果也渺茫的很。那證據,便是這些經典廉價藥“一藥難求”之局面,依然如故,未見絲毫改觀。

最新的消息說,“為鼓勵藥企生產低價藥的積極性,減輕患者使用高價藥的負擔”, 國家發改委決定,取消283種低價西藥和250種低價中成藥的最高零售價,一共涉及533個品種中的1100多個劑型。國家發改委表示,生產企業可在西藥費用日均不超過3元、中成藥日均費用不超過5元的前提下自主定價。

政策的意圖是清楚的,就是通過取消最高零售價,允許廠家提高藥品價格,來刺激生產企業的積極性和供應意願。然則這一政策能夠使得這些消失的經典廉價藥重新出現在市場上麼?以愚觀之,難!

經典廉價藥在市場上的消失,有多個層面的因素存在。從生產企業這一面來說,原因不複雜,是由於價格管制而起。由於國家設定了“最高零售價”,

生產企業生產的藥品價格不能逾越這一“最高零售價”,從經濟學上說,這是一種名為“價格上限”的價格管制。因此,對廠家而言,倘若投入生產某一藥品的成本,與“最高零售價”持平甚至高於“最高零售價”,無利可圖,那麼,廠家的選擇必然是:停止向市場供應!這原因,翻譯成大白話,就是“千做萬做蝕本生意不做。”這是經典廉價藥之所以在市場上消失的第一個原因,
也是在生產企業層面的原因。

這樣看,國家發改委取消533個種藥品最高零售價,也意味著取消對這些藥品的價格管制,無疑是對症下藥的。然而遺憾的是,這種所謂的“取消”是打引號的,是有前提的,那就是“西藥費用日均不超過3元、中成藥日均費用不超過5元”。也就是說,這並不是真的廢除了對這些藥品的價格管制,而只是放寬了價格管制的程度,給了生產企業一個更大的價格浮動空間罷了。

這一政策的不徹底性,也給這些經典廉價藥能否回歸市場帶來了一個問號。因為“西藥費用日均不超過3元、中成藥日均費用不超過5元”前提的存在,實際上也確定了這些經典廉價藥新的“最高零售價”。倘若這一新的最高零售價在市場價格之上,則其有等於無,形同虛設,自然不影響廠家的生產積極性;倘若這一新的最高零售價在市場價格之下,價格管制發揮效力,無利可圖者會停止生產,市場上會出現“短缺”。可以想像,如果藥品品質標準提升,生產裝備要求提高以及原材料、人工等價格上漲等因素帶來企業成本上升,這些藥品就會在市場上“消失”。實際上,隨著成本和需求的變動,當下新的最高零售價在市場價格之上的藥品,其新的最高零售價也隨時可能落在市場價格之下,從而重複上述的一幕。因此,即使從生產層面上來說,這一新政能否讓消失的經典廉價藥回歸市場是大有疑問的。

不同于生產企業和消費者直接在市場上相遇的一般商品,藥品事關人命,除了一小部分所謂的OTC(非處方藥)藥品之外,人們大抵只能通過醫生的處方,在醫院的藥房裡買到藥品。因此,作為藥品生產者的廠家與作為消費者的病患者,還存在著另一個層面——醫院和醫生。藥廠與醫院形成一組供求關係,而醫院與病人又形成另一組供求關係。

與藥品市場一樣,在國內,醫院和醫生的醫療服務價格也是被政府所管制的,管制的價格遠低於其應有的市場價格。對醫院而言,大樓、病房、設備等投資需要回收;對醫生來說,多年的學醫投入和人力資本租值需要回收,但是在醫療服務價格被管制之後,醫院和醫生無法直接從醫療服務價格獲取回報,只能通過“繞道而行”的方式,通過其他辦法來進行回收。就當下而言,主流的回收方式,是“以藥養醫”。

沒有疑問,在這種 “以藥養醫”的體制下,藥品越高,越受醫院和醫生歡迎。因而,即便是在廠家生產、供應了廉價藥,在醫院和醫生這裡也不受待見,從而無法與病患者見面,真正進入市場。按照現有規定,醫院在藥品採購價的基礎上可以加價15%賣給患者。顯而易見,倘若醫院採購100元的藥,可賺15元,如果採購10元的藥,卻只能賺1.5元。何去何從,一目了然。而從醫生的角度來說,大處方高價藥于公于私都有利。於公,可以為醫院多創造效益,於私可以爭取更多的回扣空間。你可以指責甚至妖魔化醫院和醫生,但不會因此改變什麼。事實上,倘若你成為一個醫生,你也會這樣做!因為這是在現有局限條件下的必然選擇:開廉價藥對醫院和醫生來說,成本或者代價高,而昂貴的藥品則反之。一言以蔽之,是需求定律逼著醫院和醫生將經典廉價藥驅逐出了市場!

更要命的,是中國的醫療體制中,多年前還引入一項名為“基本藥物集中招標採購”的制度。姑且不論這政府集中採購的種種亂象,這裡單說與本文相關的經典廉價藥。在這一制度下,競爭的勝負準則,是看誰出的價格低,誰報的價格最低,誰就獲勝。其造成的結果有二:其一是,因為招標價格與廉價藥的成本到掛,造成了大量的低價藥被廠家放棄,停止生產不向市場供應;其二是廠家對一些廉價藥重新包裝,改換名字,以“新藥”的名義重新打進醫院和市場,自然,這個時候的價格,早已是“今非昔比”,往往翻了好幾倍甚至幾十倍。有人這樣描述這一現象:消失的“廉價”而不是“藥”!此誠乃一針見血之語也。不僅沒有降低藥價,反而推高了藥價!對號稱要根治“看病貴”的招標制度而言,不啻是一種辛辣的諷刺。

要讓消失的經典廉價藥回歸市場,要讓從藥品到醫院的醫療市場上種種怪像消失,根本之道,只能是徹底地推進醫療行業的市場化改革,別無它途。

2014/5/11

無利可圖者會停止生產,市場上會出現“短缺”。可以想像,如果藥品品質標準提升,生產裝備要求提高以及原材料、人工等價格上漲等因素帶來企業成本上升,這些藥品就會在市場上“消失”。實際上,隨著成本和需求的變動,當下新的最高零售價在市場價格之上的藥品,其新的最高零售價也隨時可能落在市場價格之下,從而重複上述的一幕。因此,即使從生產層面上來說,這一新政能否讓消失的經典廉價藥回歸市場是大有疑問的。

不同于生產企業和消費者直接在市場上相遇的一般商品,藥品事關人命,除了一小部分所謂的OTC(非處方藥)藥品之外,人們大抵只能通過醫生的處方,在醫院的藥房裡買到藥品。因此,作為藥品生產者的廠家與作為消費者的病患者,還存在著另一個層面——醫院和醫生。藥廠與醫院形成一組供求關係,而醫院與病人又形成另一組供求關係。

與藥品市場一樣,在國內,醫院和醫生的醫療服務價格也是被政府所管制的,管制的價格遠低於其應有的市場價格。對醫院而言,大樓、病房、設備等投資需要回收;對醫生來說,多年的學醫投入和人力資本租值需要回收,但是在醫療服務價格被管制之後,醫院和醫生無法直接從醫療服務價格獲取回報,只能通過“繞道而行”的方式,通過其他辦法來進行回收。就當下而言,主流的回收方式,是“以藥養醫”。

沒有疑問,在這種 “以藥養醫”的體制下,藥品越高,越受醫院和醫生歡迎。因而,即便是在廠家生產、供應了廉價藥,在醫院和醫生這裡也不受待見,從而無法與病患者見面,真正進入市場。按照現有規定,醫院在藥品採購價的基礎上可以加價15%賣給患者。顯而易見,倘若醫院採購100元的藥,可賺15元,如果採購10元的藥,卻只能賺1.5元。何去何從,一目了然。而從醫生的角度來說,大處方高價藥于公于私都有利。於公,可以為醫院多創造效益,於私可以爭取更多的回扣空間。你可以指責甚至妖魔化醫院和醫生,但不會因此改變什麼。事實上,倘若你成為一個醫生,你也會這樣做!因為這是在現有局限條件下的必然選擇:開廉價藥對醫院和醫生來說,成本或者代價高,而昂貴的藥品則反之。一言以蔽之,是需求定律逼著醫院和醫生將經典廉價藥驅逐出了市場!

更要命的,是中國的醫療體制中,多年前還引入一項名為“基本藥物集中招標採購”的制度。姑且不論這政府集中採購的種種亂象,這裡單說與本文相關的經典廉價藥。在這一制度下,競爭的勝負準則,是看誰出的價格低,誰報的價格最低,誰就獲勝。其造成的結果有二:其一是,因為招標價格與廉價藥的成本到掛,造成了大量的低價藥被廠家放棄,停止生產不向市場供應;其二是廠家對一些廉價藥重新包裝,改換名字,以“新藥”的名義重新打進醫院和市場,自然,這個時候的價格,早已是“今非昔比”,往往翻了好幾倍甚至幾十倍。有人這樣描述這一現象:消失的“廉價”而不是“藥”!此誠乃一針見血之語也。不僅沒有降低藥價,反而推高了藥價!對號稱要根治“看病貴”的招標制度而言,不啻是一種辛辣的諷刺。

要讓消失的經典廉價藥回歸市場,要讓從藥品到醫院的醫療市場上種種怪像消失,根本之道,只能是徹底地推進醫療行業的市場化改革,別無它途。

2014/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