寺廟道觀承包現象有多嚴重?12部門聯手發文治理
新京報快訊11月23日,國家宗教局、中宣部、中央統戰部等12部門聯合下發《關於進一步治理佛教道教商業化問題的若干意見》,從10個方面提出治理的具體舉措,包括明確佛教道教活動場所的非營利性質,
《意見》指出,近年來,佛教道教發展總體平穩,但在新形勢下一些問題日益凸顯,社會反映最強烈的是商業化問題。如果問題處理不好,不僅違反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規,擾亂正常的宗教活動秩序,損害佛教道教清淨莊嚴的形象,而且敗壞社會風氣,滋生權力尋租、灰色交易等腐敗行為。
“佛教道教場所被承包牟利”屢禁不止新京報記者注意到,
據媒體報導,在這些案例中,“被承包”現象比較突出。其中包括浙江查處烏鎮修真觀與私人簽下長期承包協議,山東泰山景區“寺觀被承包”借教斂財,河南省南陽市淅川縣香嚴寺多頭管理、被承包經營,河南商城縣雲極觀被承包,雲南宜良縣岩泉寺被承包經營等。
據《中國新聞週刊》2012年報導,一位元遊客在遊覽雲南省宜良縣岩泉寺時被“大師”強迫捐出23400元的功德錢。最後真相暴露,這個地方竟然是一個體老闆承包的寺廟,裡面的僧人也是道貌岸然的假和尚。昆明岩泉寺是一座建於AAA級旅遊景區的寺廟,2004年起,金星街道辦事處將岩泉寺承包給私人老闆,承包價最後高達720萬元。此後,假和尚被刑拘,岩泉寺被停業整頓。
不過,此類事情仍屢禁不止。2017年8月,河北易縣馬頭村的奶奶廟成了“網紅”,不僅供奉“後土皇娘老奶奶”,如來、濟公、孔子、耶穌等也在接受香火,甚至還有十餘尊手握方向盤的車神和車神奶奶。多年來,這裡形成了由村民承包、轉包的“管理方式”,村集體每年收取44萬元承包費,30餘處廟舍每年總收入近千萬元。
5年前曾發文規範寺廟道觀管理記者注意到,我國對佛教道教商業化問題很早就開始管理規範。
近年來,各地也加大對佛教道教活動場所去商業化的整治力度,查處假僧假道,防止非法斂財。
專家觀點:涉宗教經濟問題應綜合治理如何看待佛教道教去商業化?中國佛教協會秘書長劉威此前表示,佛教和商業之間要有個邊界,宗教的歸宗教,商業化的歸商業化。儘管整個社會都逐漸商業化、娛樂化,但也要為宗教保留一塊儘量沒有商業化、娛樂化色彩的淨土。
對於 “去商業化”的重點,劉威認為,就是重點整治寺廟被承包、被上市等現象。他建議,對在社會上、在媒體上反映比較強烈的典型案例做專項治理,通過處理一些典型案例,以儆效尤。
中國社科院社會學所研究員何蓉此前表示,宗教事務管理部門已通過立法方式對於涉及宗教的社會亂象和問題加以規範和引導,1980、1982、2002、2004年以來,制訂了一系列的政策法規。問題在於法規制定了之後,怎麼落實,以及如何抑制地方經濟團體不當獲利的衝動。所以,涉及宗教的這些經濟問題可能不僅僅是宗教管理機構的工作範圍,而且和地方政府、商業集團都有很大關係。
查處假僧假道,防止非法斂財。專家觀點:涉宗教經濟問題應綜合治理如何看待佛教道教去商業化?中國佛教協會秘書長劉威此前表示,佛教和商業之間要有個邊界,宗教的歸宗教,商業化的歸商業化。儘管整個社會都逐漸商業化、娛樂化,但也要為宗教保留一塊儘量沒有商業化、娛樂化色彩的淨土。
對於 “去商業化”的重點,劉威認為,就是重點整治寺廟被承包、被上市等現象。他建議,對在社會上、在媒體上反映比較強烈的典型案例做專項治理,通過處理一些典型案例,以儆效尤。
中國社科院社會學所研究員何蓉此前表示,宗教事務管理部門已通過立法方式對於涉及宗教的社會亂象和問題加以規範和引導,1980、1982、2002、2004年以來,制訂了一系列的政策法規。問題在於法規制定了之後,怎麼落實,以及如何抑制地方經濟團體不當獲利的衝動。所以,涉及宗教的這些經濟問題可能不僅僅是宗教管理機構的工作範圍,而且和地方政府、商業集團都有很大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