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農村自建房不能太隨意,否則會被拆除,尤其是這四種情況
農村人的生活條件比過去好了很多,村容村貌也有了很大的變化,大家都知道,以前農村的房子都是隨便蓋的,雖然有宅基地,但是由於監管力度不夠,很多人都會超面積建造,
第一類就是把戶口遷出了農村的,
第二類就是把自己的宅基地轉讓給他人的,農村的宅基地農民是可以免費使用的,但是同時也有規定,宅基地是不能隨意買賣的,有些農民抱著僥倖的心理,把自己的宅基地轉讓給他人使用,自己從中賺取一部分錢,對於這種人,一旦被發現,宅基地將會被收回,沒有了宅基地,想要在農村建房子也不可能了。
第三類就是多出來的宅基地,今年的土地確權工作已經全面開展,同時也規定了農民必須要遵循一戶一宅的政策,如果有一戶多宅的情況,那麼多出來的宅基地是不能再繼續使用的,更不用說在上面建房子了。
第四類就是在違規在耕地上建造房子的,國家有明確的規定,耕地是用來種植農作物的,不可以隨便用來建造房屋,農村有些人對這項規定不在意,認為土地是自己承包的,就可以隨便在上面蓋房子,這樣的想法顯然是錯誤的,要是在耕地上建造房屋是要被罰款的,房子也會被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