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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群眾智慧解決群眾問題 南岸區花園路街道找到保障民生“金鑰匙”

南湖社區居民組織喜迎十九大歌唱表演。 記者 郭旭 攝

黨的十九大報告指出:“堅持在發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增進民生福祉是發展的根本目的”。近年來,花園路街道圍繞服務群眾,充分發揮群眾的主體作用,用群眾的辦法解決群眾問題,實現“群眾做主”“群眾當家”,找到了在發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金鑰匙”。

思群眾所思 想群眾所想 社區成為群眾“真愛”

今年,南湖社區的南湖微益坊被評為“2017年全國創新社會治理十佳最佳典型案例”,

得到專家的認可和社會的美譽。對於花園路街道的居民來說,南湖微益坊更是他們生活的樂園,是他們每天都會光顧,每天都想要進去耍一趟的地方。

除了南湖微益坊,花園路街道的變化居民統統看在眼裡,樂在心裡。以前晚上不敢出門,現在晚上會到樓下跳場壩壩舞了;以前隨處可見的生活垃圾,現在放眼望去綠樹成蔭;以前社區裡連個休息的地方都找不到,

現在涼亭、石凳、健身器材一應俱全。在南湖社區生活了30年的侯婆婆說,生活在南湖社區是一種幸福。

社區的改變為何如此受群眾歡迎?在花園路街道党工委書記李健看來,都是因為街道社區走進了群眾,瞭解到了群眾的期盼。十九大報告指出了社區治理的道路:保障和改善民生要抓住人民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既盡力而為,又量力而行,一件事情接著一件事情辦,

一年接著一年幹。李健感慨:“服務群眾的表現首先就是要讓群眾看得見,聽得著,感受得到生活的美好變化。居民的滿意度提高了,居民的安全感提升了,服務群眾就是有效果的。”

群眾參與 群眾做主 凝聚群眾力量辦好社區事

街道社區做的事都是居民的事,居民高不高興,都寫在臉上。花園路街道注意看居民“臉色”辦事,切實把服務做到居民的心坎上。

從街道整體實施綜合整治,

改善居民居住環境;到為居民協調辦理產權證,解決居民心中的老大難問題;再到為120個社區完成自來水一戶一表改造,針對部分居民迫切希望解決但又無力解決的問題,花園路街道積極協調部門支持,推進民生“大事”穩步實施,不斷增強居民獲得感。

十九大報告指出要打造共建共治共用的社會治理局面。加強社會治理制度建設,完善黨委領導、政府負責、社會協同、公眾參與、法治保障的社會治理體制,

提高社會治理社會化、法制化、智慧化、專業化水準。如今,花園路街道的社區治理中,居民的公眾參與積極性就像一團熊熊燃燒的火焰,溫暖了街道、溫暖了社區、更溫暖了居民自己。

居民出資安裝攝像頭,居民的安全感上升了;推選成立22個停車管理自治小組,實施規範停車管理,解決居民心中“車堵人堵心更堵”難題;引導花園七村、明佳園社區、信園社區等20個老舊散社區成立自治小組,散居樓棟社區髒亂差現象消失了,實現了自治一片、規範一片、整潔一片。

“讓居民眾籌出資不在於出了多少錢,而在於讓居民明白誰是社區的主人,誰在當家,要讓居民形成共建、共管、共用的意識。”李健說,街道社區歸根到底是居民自己的。讓居民參與到管理當中,讓社會組織的作用越發凸顯,既能凝聚起社區裡的閒散居民,又能幫助解決政府想管又管不好的“事”,真正達到了人有所歸、事有所管。

深化創新社會治理工作 力爭實現“1231”目標

引導居民主動、自覺參與自治,尤其是居民自治意識的養成,是一個長期、艱苦、漸進的過程,不可能一蹴而就、立竿見影,需要沉心靜氣、持之以恆的堅持。花園路街道在這條道路上長期堅持著。

“加強社區治理體系建設,推動社會治理重心向基層下移,發揮社會組織作用,實現政府治理和社會調節、居民自治良性互動。”十九大報告對社區治理指明了方向。而花園路街道正順著這個方向努力前進。李健表示,在創新社會治理中,花園路街道除了要找准問題導向及工作著力點,厘清責任,明確三事分流的權責,同時將吸納更多的居民參與其中,注重民主協商效果外,更將在良好形成的居民自治常態化上繼續堅持。

接下來,花園路街道將以學習貫徹十九大精神為契機,根據區委區政府出臺的《關於以黨的群眾工作引領創新社會治理的實施意見(2017年-2021年)》,繼續深化創新社會治理工作,以黨的群眾工作為統攬,堅持問題導向和“三事分流”工作方法,發動居民廣泛參與,全面推進宜居和諧幸福街道建設,努力完成南湖特色街區建設,扎實推進精細化智慧化網格管理、建設好大健康促進服務中心2項試點工作,抓好綜合整治專案、老舊散居住區居民自治、社會組織孵化培育3項重點工作;並努力把居民滿意率保持在80%以上,力爭早日實現“1231”的中長期目標任務。

【end】

來源南岸報

散居樓棟社區髒亂差現象消失了,實現了自治一片、規範一片、整潔一片。

“讓居民眾籌出資不在於出了多少錢,而在於讓居民明白誰是社區的主人,誰在當家,要讓居民形成共建、共管、共用的意識。”李健說,街道社區歸根到底是居民自己的。讓居民參與到管理當中,讓社會組織的作用越發凸顯,既能凝聚起社區裡的閒散居民,又能幫助解決政府想管又管不好的“事”,真正達到了人有所歸、事有所管。

深化創新社會治理工作 力爭實現“1231”目標

引導居民主動、自覺參與自治,尤其是居民自治意識的養成,是一個長期、艱苦、漸進的過程,不可能一蹴而就、立竿見影,需要沉心靜氣、持之以恆的堅持。花園路街道在這條道路上長期堅持著。

“加強社區治理體系建設,推動社會治理重心向基層下移,發揮社會組織作用,實現政府治理和社會調節、居民自治良性互動。”十九大報告對社區治理指明了方向。而花園路街道正順著這個方向努力前進。李健表示,在創新社會治理中,花園路街道除了要找准問題導向及工作著力點,厘清責任,明確三事分流的權責,同時將吸納更多的居民參與其中,注重民主協商效果外,更將在良好形成的居民自治常態化上繼續堅持。

接下來,花園路街道將以學習貫徹十九大精神為契機,根據區委區政府出臺的《關於以黨的群眾工作引領創新社會治理的實施意見(2017年-2021年)》,繼續深化創新社會治理工作,以黨的群眾工作為統攬,堅持問題導向和“三事分流”工作方法,發動居民廣泛參與,全面推進宜居和諧幸福街道建設,努力完成南湖特色街區建設,扎實推進精細化智慧化網格管理、建設好大健康促進服務中心2項試點工作,抓好綜合整治專案、老舊散居住區居民自治、社會組織孵化培育3項重點工作;並努力把居民滿意率保持在80%以上,力爭早日實現“1231”的中長期目標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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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南岸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