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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岸區花園路街道党工委書記李健:“三事分流”分清權責 用群眾的辦法解決群眾的問題

南岸區花園路街道党工委書記李健接受訪談。

社區安攝像頭歸誰管?街道和社區都為這事頭痛。

安攝像頭是件好事,可錢從何來?居民認為,基礎設施投入是政府的事情,錢該政府出。但結果是,政府管得越細,群眾意見越大。

群眾無小事,群眾訴求到底誰來管、怎樣管?南岸區花園路街道探索“三事分流”治理,讓群眾當家作主,用群眾的辦法解決群眾的問題。

培養居民主體意識

南岸區花園路街道党工委書記李健介紹,花園路街道散居樓棟多,

且大多建於上世紀八九十年代,各類配套設施不夠完善,缺乏物業管理,環境和治安問題突出,居民住得不舒心。

治理需要對症下藥,首要便是解決治理主體不明、責任不清的問題。“三事分流”,即在治理過程中,將居民訴求和矛盾問題按照“大事、小事、私事”進行分類處理,大事由政府負責,小事由社區、社會組織、居民協同辦理,私事引導群眾自行解決,做到每件事都有責可明,

有地方可以解決。

在街道社區的事情上,政府既不能大包大攬當“物管”,也不能不聞不問不管,把責任完全推給居民了事。

通過討論明確責任,哪些是“大事”、“小事”和“私事”,然後解決問題。

李健說,“三事分流”不在於把“大”、“小”、“私”分得多清楚,更重要的是充分發揮居民的主體責任和主體作用,培養居民主體意識。

“三事分流” 事事有著落

在由政府負責的“大事”方面,花園路街道毫不含糊。

從2013年起,花園路街道先後投入5000余萬元對明佳園社區等24個老舊散社區實施綜合整治,涉及8400戶居民,有效改善了老舊散社區居住環境,同時在這些社區裡推選成立自治小組,全面推行自治管理,鞏固整治成果。

分批次逐步解決上大石社區等785戶農轉非居民安置房辦證困難問題,讓居民有了保障,住得安心、放心。

從2013年起,完成南湖片區、金山花園等27個社區自來水一戶一表改造和昌龍城市花園等5個社區電力一戶一表改造,

受益1.7萬戶。

經過幾年的實踐探索,花園路街道已推進22個老舊散社區綜合整治30萬平方米,居住環境有效改善,完成320棟、35萬平方米散居樓棟物業自治,居民的滿意度大幅提升。2015年花園路街道被國家民政部列為2015-2017年南岸區社會治理創新基層觀察點。

下一步,花園路街道將繼續深化創新社會治理工作,全面推進宜居和諧幸福街道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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