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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為老闆做了自認為正確的事,結果第二天被辭退了……

小劉是一家貿易公司的總經理秘書,主要負責總經理的文書工作。有一次,總經理由於誤會和另外一家供應商的王總發生了爭吵。總經理一氣之下,讓小劉給王總寫封信,告訴他雙方終止合作。

小劉知道王總的公司是非常有實力的,本公司的大部分產品都是由其提供的。而且王總和總經理的關係非常好,不會真的就因為這點小事,兩個人就鬧分家的,說不定等老總明白這是個誤會以後,就會改變決定。到時候信是自己寫的,

那黑鍋還不得自己來背?

於是小劉就擅作主張,沒有發這封信。過了幾天,老總還真的想通了,為自己作了錯誤的決定而後悔不已。小劉看到老總想通了,就告訴他自己根本就沒有寫這封信,因為她知道老總一定會後悔的。老總沒有說什麼,但小劉心裡高興地想:這下自己可成為了老總甚至這家公司的大功臣了,說不定明天就可以漲工資了。

第二天,人事部門找小劉談話。她高興極了,老總真的要給自己漲工資了!可是等待她的卻是一封辭退信。

小劉錯在了哪裡?為什麼會被辭退?其實她錯就錯在沒有服從領導指令並且拒不執行。

企業中經常有這樣一個現象:領導的命令一發出,下屬就發揮自己的“聰明才智”,

大談見解和不執行的理由,有的甚至還拒不服從、執行。這樣的人,有哪家企業會歡迎?

對有異議的指令,要先服從,然後向領導陳述自己的看法,並提出建議,共同商討更合適的決策指令。在這個過程中,可能領導會改變他的最初指令,也可能仍然堅持自己的看法。

如果領導堅持,那麼你就必須服從、執行,而不能自作主張地放棄執行。否則,即使你的意見是正確的,領導依然會因為你的不服從而憤怒。因此,對於有異議的指令,千萬不可自作主張。

你有聽過這樣的事嗎?你和你領導有異議時是怎麼處理的,歡迎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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