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獨資企業與一人有限公司哪個好?搞不好哪個禍害大?
註冊一家公司創業是一件好事,但公司類型有很多種,
有人諮詢問:在深圳個人獨資企業與一人有限公司哪個好?
小編覺得這個問題是個偽話題,因為二者沒有存在好壞,而只要是看你的自身條件合適哪個。
不過,如果當從法律責任方面來看的話,比較而言有限公司可能優勢多點。為什麼這麼說呢?二者又有什麼不同呢?
理由如下:
(1)承擔的法律責任不同。
(2)法律性質不同。有限公司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所以可獨立承擔民事責任,個人獨資企業為一個自然人不具備法人資格;
(3)註冊資金要求不同。前者有註冊資金最低的要求;後者對註冊資金沒限制,可以自行填報;
其實不難看出有限公司優勢還是蠻多的,這也是為什麼自從深圳實行認繳制之後,有限公司登記的數量遠大於個人企業。
不過還是那句話,二者不存在哪個好,還是得看自身。今天暫先不多說個人企業的優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