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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尋夢環遊記》:在愛的記憶消失前,請記住我!

01

看完《尋夢環遊記》,想起大衛·伊格曼在《生命的清單》裡寫過,

人的一生,要死去三次。

第一次,當你的心跳停止,呼吸消逝,你在生物學上被宣告了死亡。

第二次,當你下葬,人們穿著黑衣出席你的葬禮,他們宣告,你在這個社會上不復存在,你悄然離去。

第三次,是這個世界上最後一個記得你的人,把你忘記,於是,你就真正地死去。整個宇宙都將不再和你有關。

據說,這部電影因為涉及亡靈題材,在中國是很難通過審核的,但審片的廣電人員全都看哭了,

破例為它開了綠燈,才讓它在中國得以同步上映。

02

故事發生在墨西哥的一個小鎮上,小男孩米格生活在一個四世同堂的家庭,長輩慈祥、衣食無憂。做鞋這門手藝在他們家代代相傳,而他偏愛音樂,不被家人支援。

音樂成為家裡的禁忌,

是因為米格的高祖父為了追求音樂夢想,拋棄妻女客死他鄉。高祖母留下祖訓,全家禁止任何音樂出現在生活中,做鞋是他們家的一切。

米格只能瞞著家人自製吉他、樂房,偷偷觀看一代歌神德拉科魯茲的影像資料自學音樂,幻想著自己有一天也能在眾人面前演奏,

大放異彩。

被家人發現後,米格的吉他被摔壞,樂房被搗毀,和家人大吵一架之後便離家出走了,機緣巧合之下,“穿越”到亡靈世界,開始了他的冒險。

在人們的認知裡,人死後的世界,應該是一片灰白的,比如中國的陰間和外國的地獄,都很恐怖。而在《尋夢環遊記》裡,亡靈世界卻比現實世界靈動繽紛,五顏六色的剪紙,煙火氣十足的大街小巷,燈火通明的亡靈節夜晚……

在蠟燭芯火和萬壽菊花瓣的照映下,亡靈節充滿了對逝者的懷念和哀思,無處不在的溫馨與柔和,讓這個節日變得十分美好。

死亡不是失去了生命,而是輕輕走出了時間。

03

在亡靈世界有一個設定,記憶成為死去的人存在的依據,通過記憶,

亡靈可以與現實世界的人緊密聯繫在一起。

在亡靈節這一天,亡靈可以通過由萬壽菊搭建起來的橋,去看看自己的子孫,但前提是自己還有人記得,有人供奉著自己的照片。

很幸運的是,來到亡靈世界的米格遇上了高祖母伊梅爾達以及其他死去的親人,高祖母答應送他回到現實世界,但附加條件是以後不能再碰音樂。

米格再次和亡靈世界的家人決裂,獨自一人去尋找歌神,因為他無意中發現,歌神就是他的高祖父,他希望得到歌神的祝福。

在找尋歌神的途中,米格遇上了另一個亡靈埃克托。出場時,埃克托假扮女明星,一副嬉皮笑臉的樣子,希望可以走出亡靈海關,去看自己的女兒,結果不幸被識破。

埃克托千方百計想回到人間去看望自己的女兒,卻因為人間沒有人供奉他的照片,始終無法得償所願。

他懼怕“真正的死亡”,而唯一記得他的女兒也快要離開人世了,當人世間不再有人記得他時,身在亡靈世界的他也將煙消雲散,了無蹤影。

04

歷盡千辛萬苦,米格終於見到了自己的偶像歌神,更讓他意外的是,埃克托曾是歌神的搭檔。

埃克托是一個很有天賦且情感細膩的人,他寫歌,不在乎全世界到底有沒有人聽,也不在乎自己會不會窮困潦倒,只是寫給自己最在乎的人。

而歌神,在乎的卻是一步步精打細算地走向成功。人們熱衷於追捧他所塑造出來的幻象,音樂不再是相互交流的方式,反而成了牟利的工具,它們只不過是一首首維持歌手熱度的複製品而已。

埃克托的理念與歌神背道而馳,他認為真正的夢想根植於愛,與成功無關。就在他整理行李準備回家時,被殺害了。沒有說出的話,以及沒有得到的原諒,全部凍結在生命的最後一刻。

到了故事的後半段,埃克托的身體已經越來越虛弱了,因為他的女兒對他的記憶已經快消失了。他並不害怕死亡,但他害怕自己最疼愛的人徹底忘記他。至始至終,他對女兒的愛,都是放在第一位的。

當米格返回現實世界,抱起吉他唱起《remember me》的時候,昔日面對什麼都無動於衷的老人,突然間落了淚。於她而言,這並非沉默的禁忌,而是愛的表達方式。

原來,家族照片中“缺的那一角”,代表著一種缺憾,一種不完美,它包含著音樂、親情、愛情、不得志等等,也是這部電影想傳達給觀眾的所有東西。

而生命即將終結的老人,眼睛不好使了耳朵也聽不清了,只剩下對已故父母的思念,用羸弱的聲音呼喚著“爸爸”。

在一家人注視下,老人唱起那首不知道多少年前父親為她唱過的歌謠,當她拿出那缺失多年的照片一角,我的淚水再也無法控制地落下。

05

影片還有一個令人唏噓的場景,埃克托去找豬皮哥借東西,豬皮哥和他一樣,是沒有家人供奉照片的孤魂野鬼。

後來,豬皮哥魂飛魄散,徹底消失,迎來了終極死亡。因為在現實世界,再也沒有人記得他了。

埃克托看著豬皮哥消失了,拿起酒杯給豬皮哥敬酒,再輕輕把酒杯倒扣在桌子上。

記憶,的確是個神奇的東西,它連接著陰陽兩隔的家人,是一種微妙的存在,就像是下雨天的傘,必不可少。你可以用它躲避陰冷的雨,安全抵達下一個目的地。

當然,這個世上也有些倔強的人,就算沒有傘,也可以在雨中穿行,哪怕全身濕透,患上重感冒。

十來歲的時候不懂來和去,養的狗死了,當你回家打開門的一瞬間沒有它來迎接,你哭了三天。後來你慢慢對離別和永別變得灑脫,要來就來,要走就走,大開大合反而成了小家子氣。

有人問你是不是沒有良心,你答不上來。因為你覺得自己永遠在一個十字路口,身邊的人會停下等紅燈,有些紅燈需要等很久,但沒有讀秒可以讀一輩子。

相聚和離別,就應該恰到好處,多一點抱得太緊,就好像再也見不到了。少一點離得太遠,又看清對方離去的背影。

那些逝去的人,不知道何時會迎來終極死亡,他們庇佑著我們,我們祭奠著他們,在某些夜深人靜的時候,因為思念悄悄流淚。

周圍靜得出奇,意識異常清醒,仿佛離開,就在昨天一樣。在愛的記憶消失前,請記住我!

06

人的一生太匆匆,在時間的長河裡,活著就只是奔流不息的河水拍打在一塊石頭上,翻騰起一朵浪花都很難。

在你去世若干年後,你的墓碑會被挖出遷走,給新墓騰地方。你的名字很快就不再有人記得,那些與世界爭奪的野心,那些勇敢的夢想,無論能否成功,都毫無意義。

這樣的想法讓我感到很悲觀,但同時,也讓我覺得很振奮。

既然生命如此短暫,何不活得充實一點,去嘗試那些你真正想要的生活。哪怕在別人看起來很愚蠢,哪怕用最壯觀的方式活成了一個大傻瓜,兩百年後反正也沒有人記得。

我們什麼也帶不走,什麼也留不下,只有比霧還散漫的記憶,是來過的證據。

因為他無意中發現,歌神就是他的高祖父,他希望得到歌神的祝福。

在找尋歌神的途中,米格遇上了另一個亡靈埃克托。出場時,埃克托假扮女明星,一副嬉皮笑臉的樣子,希望可以走出亡靈海關,去看自己的女兒,結果不幸被識破。

埃克托千方百計想回到人間去看望自己的女兒,卻因為人間沒有人供奉他的照片,始終無法得償所願。

他懼怕“真正的死亡”,而唯一記得他的女兒也快要離開人世了,當人世間不再有人記得他時,身在亡靈世界的他也將煙消雲散,了無蹤影。

04

歷盡千辛萬苦,米格終於見到了自己的偶像歌神,更讓他意外的是,埃克托曾是歌神的搭檔。

埃克托是一個很有天賦且情感細膩的人,他寫歌,不在乎全世界到底有沒有人聽,也不在乎自己會不會窮困潦倒,只是寫給自己最在乎的人。

而歌神,在乎的卻是一步步精打細算地走向成功。人們熱衷於追捧他所塑造出來的幻象,音樂不再是相互交流的方式,反而成了牟利的工具,它們只不過是一首首維持歌手熱度的複製品而已。

埃克托的理念與歌神背道而馳,他認為真正的夢想根植於愛,與成功無關。就在他整理行李準備回家時,被殺害了。沒有說出的話,以及沒有得到的原諒,全部凍結在生命的最後一刻。

到了故事的後半段,埃克托的身體已經越來越虛弱了,因為他的女兒對他的記憶已經快消失了。他並不害怕死亡,但他害怕自己最疼愛的人徹底忘記他。至始至終,他對女兒的愛,都是放在第一位的。

當米格返回現實世界,抱起吉他唱起《remember me》的時候,昔日面對什麼都無動於衷的老人,突然間落了淚。於她而言,這並非沉默的禁忌,而是愛的表達方式。

原來,家族照片中“缺的那一角”,代表著一種缺憾,一種不完美,它包含著音樂、親情、愛情、不得志等等,也是這部電影想傳達給觀眾的所有東西。

而生命即將終結的老人,眼睛不好使了耳朵也聽不清了,只剩下對已故父母的思念,用羸弱的聲音呼喚著“爸爸”。

在一家人注視下,老人唱起那首不知道多少年前父親為她唱過的歌謠,當她拿出那缺失多年的照片一角,我的淚水再也無法控制地落下。

05

影片還有一個令人唏噓的場景,埃克托去找豬皮哥借東西,豬皮哥和他一樣,是沒有家人供奉照片的孤魂野鬼。

後來,豬皮哥魂飛魄散,徹底消失,迎來了終極死亡。因為在現實世界,再也沒有人記得他了。

埃克托看著豬皮哥消失了,拿起酒杯給豬皮哥敬酒,再輕輕把酒杯倒扣在桌子上。

記憶,的確是個神奇的東西,它連接著陰陽兩隔的家人,是一種微妙的存在,就像是下雨天的傘,必不可少。你可以用它躲避陰冷的雨,安全抵達下一個目的地。

當然,這個世上也有些倔強的人,就算沒有傘,也可以在雨中穿行,哪怕全身濕透,患上重感冒。

十來歲的時候不懂來和去,養的狗死了,當你回家打開門的一瞬間沒有它來迎接,你哭了三天。後來你慢慢對離別和永別變得灑脫,要來就來,要走就走,大開大合反而成了小家子氣。

有人問你是不是沒有良心,你答不上來。因為你覺得自己永遠在一個十字路口,身邊的人會停下等紅燈,有些紅燈需要等很久,但沒有讀秒可以讀一輩子。

相聚和離別,就應該恰到好處,多一點抱得太緊,就好像再也見不到了。少一點離得太遠,又看清對方離去的背影。

那些逝去的人,不知道何時會迎來終極死亡,他們庇佑著我們,我們祭奠著他們,在某些夜深人靜的時候,因為思念悄悄流淚。

周圍靜得出奇,意識異常清醒,仿佛離開,就在昨天一樣。在愛的記憶消失前,請記住我!

06

人的一生太匆匆,在時間的長河裡,活著就只是奔流不息的河水拍打在一塊石頭上,翻騰起一朵浪花都很難。

在你去世若干年後,你的墓碑會被挖出遷走,給新墓騰地方。你的名字很快就不再有人記得,那些與世界爭奪的野心,那些勇敢的夢想,無論能否成功,都毫無意義。

這樣的想法讓我感到很悲觀,但同時,也讓我覺得很振奮。

既然生命如此短暫,何不活得充實一點,去嘗試那些你真正想要的生活。哪怕在別人看起來很愚蠢,哪怕用最壯觀的方式活成了一個大傻瓜,兩百年後反正也沒有人記得。

我們什麼也帶不走,什麼也留不下,只有比霧還散漫的記憶,是來過的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