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逾期還不上,會被起訴坐牢麼?(法律實務)
有這個疑惑的,基本上,你已經把民事糾紛和刑事風險搞混了。
起訴是起訴,解決的是欠錢的民事糾紛;坐牢是坐牢,指的是信用卡詐騙的刑事犯罪風險。
雖然它倆都存在,但是一般不會同時進行的。
而不管你欠多欠少,公安機關通常對於信用卡糾紛都不予立案的,他們會告訴銀行方面對法院起訴。又繞回來,起訴解決的就是民事欠錢問題,而欠錢這一行為本身,是不犯法更不犯罪的。
所以,當你信用卡逾期超過三個月,銀行委託的協力廠商催收機構找你催收時,
因為國家法律對待欠錢行為和詐騙行為的劃分是非常慎重的,不可能只要老百姓欠錢就算是詐騙,銀行也是開門做生意的。
但是,最高院對信用卡詐騙這個罪名,也詳細列舉了六種屬於犯罪的行為表現,最常見的如:
1.欠很多家銀行。
2.欠金額很大。
3.欠錢之後改變手機號玩消失。
4.套現賭博吸毒等。
其它如冒用別人信用卡這些行為也不是很常見,所以不在這寫了。
不管怎樣,信用卡詐騙這個罪在咱們國家司法實踐中適用的是比較少的,因為咱們和銀行也就是平等的民事主體關係,欠錢還錢天經地義,但是不會因為欠錢就犯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