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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專稿」瘋狂的比特幣 “稅收之繩”能成為監管利器嗎?

面對比特幣價格瘋狂飆升,各國政府眼下正在加緊研究規範當地比特幣市場的辦法,

其中不乏用傳統的稅收管理手段來維護或制約這一新興事物的發展。不過,秉持一條“稅收之繩”就可以套住比特幣這匹“脫韁野馬”嗎?答案顯然沒那麼簡單。

01

比特幣崛起 稅收待遇提上議程

全球比特幣市場正在經歷暴漲。一年來,比特幣價格漲幅令人咋舌,從年初的每枚1000美元飆升至年末的19000多美元。毫無疑問,除去一小部分身在其中的投資者及投機客,

世人對這個漸入主流的數字貨幣更多只是觀望、驚詫,可對那些並不能置身事外的機構或官方來說,卻必須儘快拿出應對之道。

從最開始的不名一文,到被少量極客追捧,再到向主流靠攏,比特幣僅僅用了8年時間。世人不免感慨於一種數位資產被更多人接受後所產生的巨大增值,但更多的還是疑惑和不解——這一切究竟是怎麼回事?

應該說,比特幣能成為今天這個樣子,

成因極為複雜。不過,所有加密貨幣的需求,其實最終都取決於政府在各個方面的接受度。那麼,作為公權力最直接的一種“認定”,稅收自然也就成為對上述問題抽絲剝縷的一條捷徑。

不難看到,近年來各國政府對比特幣的態度變化,特別是對其稅收待遇問題的日趨明確,構成了比特幣早期發展的重要推手。

從2009年誕生,到2011年2月價格首次與美元等價,再到同年暴漲至超30美元,

又因駭客事件暴跌至次年2月的不足2美元,可以說,比特幣早期的發展盡顯波動劇烈的特性,但基本是自由的“無政府狀態”。

2012年12月,首家在歐盟法律框架下進行運作的比特幣交易所——法國比特幣中央交易所誕生,標誌著比特幣交易被官方認可的開始,此轉捩點也成為比特幣在2013年大爆發的一個重要潛在因素。

2013年3月,賽普勒斯發生債務危機,賽普勒斯政府試圖通過凍結民眾銀行轉帳交易,

強征“存款稅”的方式來應對危機,令舉世譁然。此時,作為去中心化和超主權的網路數位貨幣,比特幣得到了歐洲避險資金的青睞,也讓全球真正注意到了其存在意義。4月1日,比特幣價格在全球各大交易所都歷史性地突破100美元。

當年下半年,歐洲一些國家相繼出臺一些有利於比特幣的政策,如8月,德國財政部宣佈將比特幣歸類為“貨幣單位”和“私人資金”,

意味著與比特幣相關的商業利益將被徵稅,但個人使用比特幣仍將免稅,這使得德國成為全球第一個正式認可比特幣合法身份和稅收地位的國家。隨後,挪威、瑞典、法國也發出了類似的積極監管之聲。當年年底,比特幣價格刺破1000美元大關,第一次超過國際金價。

2014年3月,美國國稅局發佈檔,正式將比特幣明確為“財產”,表示將“依照財產交易的一般原則對虛擬貨幣的交易進行徵稅”,這相當於從概念上認同了比特幣作為替代幣,具備真實貨幣的同等價值。不過,彼時正陷入漫長下降通道中的比特幣並未因此而明顯沖高,反倒是中國政府同期頒佈的限制比特幣無序發展的公告,以及俄羅斯10月通過的禁止比特幣議案等因素使得比特幣價格在這一年徹底沉淪。

2015年10月,歐洲法院正式裁決比特幣交易所可免繳增值稅,此舉被視為比特幣在歐洲地區的貨幣地位得到了法律確認。一些比特幣運營商甚至將其視為歐元區比特幣的分水嶺事件。而比特幣的價格也確實從此扶搖直上,其命運似乎已發生不可逆轉的改變。

02

監管更趨積極 比特幣漸成主流

自2016年起,比特幣處於監管灰色地帶的情況開始改變。一方面,這一年由於多國展開貨幣改革,更多民眾意識到用區塊鏈技術保障個人財產不可侵犯的重要性,再加上類似英國脫歐、特朗普上臺這樣的全球政治經濟震盪,更多人開始正視比特幣作為一種避險資產的價值。另一方面,隨著比特幣行業日趨成熟,產業鏈條逐漸完備,機構投資者加速涉足這一領域,政府不得不開始加強對該行業的監督與控制,尤其是進入2017年,雖然各國對於虛擬貨幣所蘊含的機遇與風險仍有不同的評估判斷,行事也依然存在分歧,但總的來說,各國監管層面對比特幣和區塊鏈的態度或多或少都出現了一些積極變化。

例如日本,比特幣納入官方視野是在2014年。那時,日本政府沒有認定比特幣為貨幣或債券,所以禁止銀行和證券公司涉足,但不禁止個人或合法實體交易及支付,只是需要繳納稅款。到了2016年,金融監管部門提議將加密貨幣按照“法定貨幣的類似品”支付方式進行監管,比特幣開始被允許用來支付水電費,並擴展到零售及服務行業。到了2017年4月,日本正式宣佈比特幣合法化,並在國內力推比特幣支付。7月,日本新版消費法案正式生效,8%的比特幣消費稅也被取消。

同樣,越來越持支持態度的國家還有澳大利亞。早在2013年,比特幣一詞就成為該國的年度詞彙。去年,澳大利亞稅務局將比特幣定義為無形資產,政府還發佈了數字貨幣指導白皮書。今年7月,澳大利亞政府乾脆一舉把比特幣視為合法貨幣,不久後又宣佈廢除比特幣貨物與勞務稅,從立法上免去對比特幣的雙重稅收。

作為全球數字經濟最發達的國家,美國對待比特幣的方式要遠為複雜,可謂監管和鼓勵雙管齊下。此前,由於美國商品期貨貿易委員會將比特幣界定為商品,而美國國稅局對比特幣按照財產類型徵稅,比特幣其實是被雙重徵稅的。但另一方面,美國監管層又在漸漸允許信貸進入加密貨幣市場,芝加哥商品期貨交易所甚至在本月剛剛推出了全球首款比特幣期貨合約。

不少亞歐國家對待數字貨幣態度相對審慎,或者是嚴厲的,但即便如此,這些國家對比特幣的態度也日漸有了鬆動跡象。例如韓國,一開始奉行“不干預”政策,沒有明確針對比特幣的法律,但隨著該國比特幣交易量一度進入世界前三,比特幣合法化也已被提上日程。本月,韓國剛成立“虛擬貨幣對策小組”,以期加快制定和實施加密貨幣監管政策,據稱針對加密貨幣交易的收益徵稅也在考慮中。印度原本也是一個對比特幣不“感冒”的國家。但今年4月,印度政府宣佈開始計畫制定加密貨幣監管法案,並成立了一個跨學科委員會,央行、稅務局和金融服務部門等機構都是委員會的成員。作為封殺比特幣的代表國家,俄羅斯原本於2014年2月就頒佈了比特幣禁令,但到2016年,政府立場有所轉變,宣佈放棄實施比特幣禁令。

以上稅收等官方政策的推進,在一定程度上就意味著承認。伴隨著世界各國紛紛開啟對比特幣等數位貨幣的監管之路,加密貨幣距離主流一步步接近,自然帶動其身價一節節扶搖直上了。

03

政府態度轉變仍不能彌合認識的分裂

這是一個“政策跑不過變革”的時代。從回溯中也不難看出,各國政府應對比特幣的政策上一開始頗為被動。因為對一國政府來說,比特幣的確風險較高,且不說它的“去中心化”對國家主權的挑戰,單就其“匿名性”而言,就十分容易被不法分子所利用。

出於對比特幣匿名性和潛在非法用例的擔憂,各國政府的監管內容越來越深入。其實,法國財政部在2014年就已發佈報告,稱將要求比特幣發送者通過鑒別和驗證使用者,以限制匿名性。英國財政部如今也正在努力實施對比特幣的控制,為防止這些數位貨幣被用來洗錢和逃稅,財政部計畫強迫交易員披露他們的身份並報告可疑的活動。不過,從目前看真正著手實施並棋先一著的,仍然是美國。

各國政府對待數字貨幣政策越來越有主動性的一面了。因為無論是想維護自己在國際金融貨幣體系中主導地位的超級大國,還是想為對抗美元霸權方面提供一種可能性新選擇的發展中國家,在當前的國際貨幣金融形勢下,都迫切希望尋求一種替代性方式,如果恰好能利用新資訊經濟結構中的虛擬貨幣,尋求一種把控或調節國家經濟的新路徑,又何樂不為呢?

然而人們對比特幣的態度,從來或許永遠,也不會有統一的一天。一面是持“泡沫說”觀點的大有人在,如摩根大通首席執行官傑米·戴蒙就將比特幣稱為欺詐,投資大神巴菲特至今也仍認為比特幣是海市蜃樓。而另一面則是“比特幣理想主義者”的堅定信念,在這些人看來,作為技術極客的產物,比特幣是革命性的東西,其價值是無限的,甚至總有一天會取代傳統貨幣。但歸根結底,無論在特定群體內被推崇成怎樣,未來,比特幣能不能作為一個等價物被廣泛應用,最終還是要看技術、市場和官方的共同接受程度,以及如何與現行體系實現融合。

連結

關於比特幣,你應該知道的

●一種由開源的P2P軟體產生的電子錢。

●不依靠特定的貨幣機構發行,通過特定演算法的大量計算產生,通過使用遍佈整個點對點網路節點的分散式資料庫來記錄貨幣的交易,並使用密碼學的設計來確保貨幣流通各個環節的安全性(其根基為一種叫作“區塊鏈”的技術)。

●其總供應量有極限(2100萬枚)且技術上受到控制,無法通過大量製造來人為操控幣值。

●擁有去中心化、匿名性,全世界流通,安全的專屬所有權等特徵。

●使用者使用電腦依照規定演算法大量運算“開採”比特幣,稱為“挖礦”,目前已挖出的數量約為1600萬枚,但挖礦速度每四年減半,也就是越來越難“挖”。

●其創造者是匿名的,即對於提出比特幣構想的那位自稱叫“中本聰”的人,人們至今不能指認其真實身份。

●比特幣第一次用於交易是在2010年,當時一個美國程式師成功用10000個比特幣換取了兩塊比薩,按當時價格算,價值不到30美元,而按現在價格來算,相當於數億美元。

●劍橋大學的一項研究顯示,全球大約有三百萬人使用比特幣交易。

●據統計,目前沉睡的比特幣(長期不活躍狀態)大概有400萬枚,除去被主人存儲下來盼未來升值,或囤積下來搞投機的那些,大部分是被主人因忘記密匙而永久丟失的。

作者:郭紅雨

這相當於從概念上認同了比特幣作為替代幣,具備真實貨幣的同等價值。不過,彼時正陷入漫長下降通道中的比特幣並未因此而明顯沖高,反倒是中國政府同期頒佈的限制比特幣無序發展的公告,以及俄羅斯10月通過的禁止比特幣議案等因素使得比特幣價格在這一年徹底沉淪。

2015年10月,歐洲法院正式裁決比特幣交易所可免繳增值稅,此舉被視為比特幣在歐洲地區的貨幣地位得到了法律確認。一些比特幣運營商甚至將其視為歐元區比特幣的分水嶺事件。而比特幣的價格也確實從此扶搖直上,其命運似乎已發生不可逆轉的改變。

02

監管更趨積極 比特幣漸成主流

自2016年起,比特幣處於監管灰色地帶的情況開始改變。一方面,這一年由於多國展開貨幣改革,更多民眾意識到用區塊鏈技術保障個人財產不可侵犯的重要性,再加上類似英國脫歐、特朗普上臺這樣的全球政治經濟震盪,更多人開始正視比特幣作為一種避險資產的價值。另一方面,隨著比特幣行業日趨成熟,產業鏈條逐漸完備,機構投資者加速涉足這一領域,政府不得不開始加強對該行業的監督與控制,尤其是進入2017年,雖然各國對於虛擬貨幣所蘊含的機遇與風險仍有不同的評估判斷,行事也依然存在分歧,但總的來說,各國監管層面對比特幣和區塊鏈的態度或多或少都出現了一些積極變化。

例如日本,比特幣納入官方視野是在2014年。那時,日本政府沒有認定比特幣為貨幣或債券,所以禁止銀行和證券公司涉足,但不禁止個人或合法實體交易及支付,只是需要繳納稅款。到了2016年,金融監管部門提議將加密貨幣按照“法定貨幣的類似品”支付方式進行監管,比特幣開始被允許用來支付水電費,並擴展到零售及服務行業。到了2017年4月,日本正式宣佈比特幣合法化,並在國內力推比特幣支付。7月,日本新版消費法案正式生效,8%的比特幣消費稅也被取消。

同樣,越來越持支持態度的國家還有澳大利亞。早在2013年,比特幣一詞就成為該國的年度詞彙。去年,澳大利亞稅務局將比特幣定義為無形資產,政府還發佈了數字貨幣指導白皮書。今年7月,澳大利亞政府乾脆一舉把比特幣視為合法貨幣,不久後又宣佈廢除比特幣貨物與勞務稅,從立法上免去對比特幣的雙重稅收。

作為全球數字經濟最發達的國家,美國對待比特幣的方式要遠為複雜,可謂監管和鼓勵雙管齊下。此前,由於美國商品期貨貿易委員會將比特幣界定為商品,而美國國稅局對比特幣按照財產類型徵稅,比特幣其實是被雙重徵稅的。但另一方面,美國監管層又在漸漸允許信貸進入加密貨幣市場,芝加哥商品期貨交易所甚至在本月剛剛推出了全球首款比特幣期貨合約。

不少亞歐國家對待數字貨幣態度相對審慎,或者是嚴厲的,但即便如此,這些國家對比特幣的態度也日漸有了鬆動跡象。例如韓國,一開始奉行“不干預”政策,沒有明確針對比特幣的法律,但隨著該國比特幣交易量一度進入世界前三,比特幣合法化也已被提上日程。本月,韓國剛成立“虛擬貨幣對策小組”,以期加快制定和實施加密貨幣監管政策,據稱針對加密貨幣交易的收益徵稅也在考慮中。印度原本也是一個對比特幣不“感冒”的國家。但今年4月,印度政府宣佈開始計畫制定加密貨幣監管法案,並成立了一個跨學科委員會,央行、稅務局和金融服務部門等機構都是委員會的成員。作為封殺比特幣的代表國家,俄羅斯原本於2014年2月就頒佈了比特幣禁令,但到2016年,政府立場有所轉變,宣佈放棄實施比特幣禁令。

以上稅收等官方政策的推進,在一定程度上就意味著承認。伴隨著世界各國紛紛開啟對比特幣等數位貨幣的監管之路,加密貨幣距離主流一步步接近,自然帶動其身價一節節扶搖直上了。

03

政府態度轉變仍不能彌合認識的分裂

這是一個“政策跑不過變革”的時代。從回溯中也不難看出,各國政府應對比特幣的政策上一開始頗為被動。因為對一國政府來說,比特幣的確風險較高,且不說它的“去中心化”對國家主權的挑戰,單就其“匿名性”而言,就十分容易被不法分子所利用。

出於對比特幣匿名性和潛在非法用例的擔憂,各國政府的監管內容越來越深入。其實,法國財政部在2014年就已發佈報告,稱將要求比特幣發送者通過鑒別和驗證使用者,以限制匿名性。英國財政部如今也正在努力實施對比特幣的控制,為防止這些數位貨幣被用來洗錢和逃稅,財政部計畫強迫交易員披露他們的身份並報告可疑的活動。不過,從目前看真正著手實施並棋先一著的,仍然是美國。

各國政府對待數字貨幣政策越來越有主動性的一面了。因為無論是想維護自己在國際金融貨幣體系中主導地位的超級大國,還是想為對抗美元霸權方面提供一種可能性新選擇的發展中國家,在當前的國際貨幣金融形勢下,都迫切希望尋求一種替代性方式,如果恰好能利用新資訊經濟結構中的虛擬貨幣,尋求一種把控或調節國家經濟的新路徑,又何樂不為呢?

然而人們對比特幣的態度,從來或許永遠,也不會有統一的一天。一面是持“泡沫說”觀點的大有人在,如摩根大通首席執行官傑米·戴蒙就將比特幣稱為欺詐,投資大神巴菲特至今也仍認為比特幣是海市蜃樓。而另一面則是“比特幣理想主義者”的堅定信念,在這些人看來,作為技術極客的產物,比特幣是革命性的東西,其價值是無限的,甚至總有一天會取代傳統貨幣。但歸根結底,無論在特定群體內被推崇成怎樣,未來,比特幣能不能作為一個等價物被廣泛應用,最終還是要看技術、市場和官方的共同接受程度,以及如何與現行體系實現融合。

連結

關於比特幣,你應該知道的

●一種由開源的P2P軟體產生的電子錢。

●不依靠特定的貨幣機構發行,通過特定演算法的大量計算產生,通過使用遍佈整個點對點網路節點的分散式資料庫來記錄貨幣的交易,並使用密碼學的設計來確保貨幣流通各個環節的安全性(其根基為一種叫作“區塊鏈”的技術)。

●其總供應量有極限(2100萬枚)且技術上受到控制,無法通過大量製造來人為操控幣值。

●擁有去中心化、匿名性,全世界流通,安全的專屬所有權等特徵。

●使用者使用電腦依照規定演算法大量運算“開採”比特幣,稱為“挖礦”,目前已挖出的數量約為1600萬枚,但挖礦速度每四年減半,也就是越來越難“挖”。

●其創造者是匿名的,即對於提出比特幣構想的那位自稱叫“中本聰”的人,人們至今不能指認其真實身份。

●比特幣第一次用於交易是在2010年,當時一個美國程式師成功用10000個比特幣換取了兩塊比薩,按當時價格算,價值不到30美元,而按現在價格來算,相當於數億美元。

●劍橋大學的一項研究顯示,全球大約有三百萬人使用比特幣交易。

●據統計,目前沉睡的比特幣(長期不活躍狀態)大概有400萬枚,除去被主人存儲下來盼未來升值,或囤積下來搞投機的那些,大部分是被主人因忘記密匙而永久丟失的。

作者:郭紅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