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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一拆遷戶分得五套房再加百萬元補償款 卻依然維權 為啥?

據江蘇公共·新聞頻道《新聞360》報導:近日,有知情人向記者反映說,南京六合大道附近有一個名叫龍池禦府的房地產項目,這個項目中有不少是保障性住房,建成後將惠及民生。前不久,該項目取得了合法手續,準備開工建設。但是讓人感到奇怪的是,工地一施工就會有居民前來阻止。居民為何會反對這個工程的建設呢?

【稱未收到補償款 居民阻止施工】

龍池禦府所在的地塊,是榮盛地產在今年九月以8.3億元的總價拿下的,其中2.64萬平方米將用於保障房建設,預計在2019年竣工。雖然工期較趕,但是到目前為止,工地上依然是一片荒草。近日,工地準備平整土地,但是現場一下子來了不少居民,他們不同意施工作業。

居民們說,2003年征地拆遷前,他們都是龍池街道韓家塢子的住戶,一共有一百多戶。如今14年的時間過去了,他們始終沒有拿到拆遷補償款。現在專案方已經取得了合法的手續,他們也想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為了瞭解情況,記者來到了六合區龍池街道龍池社區。負責人介紹,所有的拆遷補償款都已經全部發放下去了。

南京六合區龍池街道龍池社區副書記米玉歲說,所有征地的補償費用已經全部到老百姓手上了,以前該處理的事情都已經處理到位了;如果對相關部門的處理不滿意,應當合法維權。

【拆遷指揮部公開檔案 居民查到補償款發放情況】

負責人說,

他們負責具體的發放工作,所有的資料都存檔在拆遷辦。拆遷補償款究竟有沒有發放呢?這兩戶名叫楊才福和韓德偉的居民提出,希望和記者一起到拆遷辦查詢檔案。在兩位居民的見證下,工作人員拿出了當年的拆遷補償資料。

資料顯示,楊才福家在獲得5套住房的情況下,

還拿到了105萬多元的補償款;而韓德偉家則獲得了18萬多的補償款,並且還得到了兩套住房。

對此,居民楊才福表示資料上的確是自己的簽字。韓德偉也表示,這些資料也的確是他們家的!

雖然拆遷指揮部出示了相關材料,但是兩位居民表示,這個只是房屋拆遷的補償款,根據《六合區征地拆遷補償安置辦法》的規定,因建設征地拆遷的,建設單位還要支付土地補償費等費用。

對此,拆遷辦工作人員表示,十多年前每一筆土地補償費用的發放情況也都登記在案,他們可以出示。在土地費的發放表中,記者看到了支付憑證和居民們的確認簽名。對此,在場的居民表示,拆遷政策每年都在變化,內容比較繁多,他們並沒有看到相關補償政策的發佈和解讀,因此就算拿到了錢,也不知道是哪一項補償,政府每發放一項補償款都應當說清明細。

六合經濟開發區拆遷安置聯合指揮部辦公室副主任張俊說,當時針對哪一種地、多大的面積,不僅僅是宅基地,包括一些附屬設施,也都全部補償了。

對此,韓德偉說,對於征地的檔,老百姓也不是很清楚,政府部門要公開,老百姓有知情權。

【阻止施工行為不可取 資料查詢平臺已敞開】

拆遷辦負責人介紹,征地拆遷工作是多年前進行的,當時可能確實存在著發佈不及時,資訊不透明的情況,讓居民無法準確瞭解到所收款項的名稱。現在,他們隨時歡迎居民到拆遷辦來查詢檔案資料,瞭解每一筆款項的發放情況。如果仍有疑義,可以通過法律途徑來解決。而對於在阻止施工過程中造成的人員受傷問題,警方也已經介入調查。

這件事情我想說兩點,首先居民們阻擋施工的行為不可取,這不是解決問題的辦法,如果導致施工無法進行產生經濟損失,當事人也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其次,造成目前狀況的主要原因是,溝通不到位,資訊不暢通,其實記者瞭解到,居民阻止施工的情況發生後,相關部門也做了大量的工作,期望能解決此事,如果能將積極處理的情況和進度及時通報給居民,也能促成此事儘快的解決。

(本條新聞歸江蘇省廣播電視總台所有,未經許可不得轉載)

這個只是房屋拆遷的補償款,根據《六合區征地拆遷補償安置辦法》的規定,因建設征地拆遷的,建設單位還要支付土地補償費等費用。

對此,拆遷辦工作人員表示,十多年前每一筆土地補償費用的發放情況也都登記在案,他們可以出示。在土地費的發放表中,記者看到了支付憑證和居民們的確認簽名。對此,在場的居民表示,拆遷政策每年都在變化,內容比較繁多,他們並沒有看到相關補償政策的發佈和解讀,因此就算拿到了錢,也不知道是哪一項補償,政府每發放一項補償款都應當說清明細。

六合經濟開發區拆遷安置聯合指揮部辦公室副主任張俊說,當時針對哪一種地、多大的面積,不僅僅是宅基地,包括一些附屬設施,也都全部補償了。

對此,韓德偉說,對於征地的檔,老百姓也不是很清楚,政府部門要公開,老百姓有知情權。

【阻止施工行為不可取 資料查詢平臺已敞開】

拆遷辦負責人介紹,征地拆遷工作是多年前進行的,當時可能確實存在著發佈不及時,資訊不透明的情況,讓居民無法準確瞭解到所收款項的名稱。現在,他們隨時歡迎居民到拆遷辦來查詢檔案資料,瞭解每一筆款項的發放情況。如果仍有疑義,可以通過法律途徑來解決。而對於在阻止施工過程中造成的人員受傷問題,警方也已經介入調查。

這件事情我想說兩點,首先居民們阻擋施工的行為不可取,這不是解決問題的辦法,如果導致施工無法進行產生經濟損失,當事人也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其次,造成目前狀況的主要原因是,溝通不到位,資訊不暢通,其實記者瞭解到,居民阻止施工的情況發生後,相關部門也做了大量的工作,期望能解決此事,如果能將積極處理的情況和進度及時通報給居民,也能促成此事儘快的解決。

(本條新聞歸江蘇省廣播電視總台所有,未經許可不得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