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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假一天扣三倍工資,老闆欺負員工被打臉,結局卻是員工哭了!

小梅去年大學畢業後,入職一家新開張的創業小公司。

老闆召開員工大會,說,我們屬於艱苦創業的特殊階段,大家團結一心,同舟共濟,將來吃香的喝辣的。今天大家開會過一下公司考勤工資制度,相當於開職代會了,大家通過後就生效,具有法律效力,希望大家共同遵守。

前不久,小梅老爸生病住院,小梅請假三天回家看看,老闆同意了。老爸病情比較嚴重,小梅就給人事打電話說,再續假三天。人事對小梅說,老闆讓你趕緊回來,

專案進度比較緊張,否則算你曠工。小梅咬咬牙,還是老爸的事情重要。

三天后小梅回公司,正好計發上個月工資,扣罰了六天三倍工資外帶全勤獎沉沒還增設曠工罰款,到手就拿到幾百塊。小梅一看工資條就惱了,辛辛苦苦為你創業一年,回家照顧老爸幾天,就這麼不近人情,才發幾百塊錢,讓我怎麼活?

小梅氣呼呼地拿著工資條去找老闆,老闆慢條斯理地說,公司就是這麼規定的,

當初也是召開員工大會通過的,你認也得認,不認也得認,這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何況你當初也是同意的,既然在公司打工就要服從這個遊戲規則。小梅啞口無言,默默吞下這個苦果。

小梅正在出租房裡抹眼淚,小梅的律師朋友正好來看她。

小梅哭訴了一番:老爸住院花了一大筆錢,上個月工資才630多塊,也吃速食麵都不夠,剛才房東又來催房租,人情怎麼這麼冷漠啊。可是,公司考勤人事制度就是這麼規定的,我又有什麼辦法呢?

小梅的朋友一拍桌子大怒,什麼破公司,自己定了霸王條款,逼員工大會通過,就可以上天了?!小梅哭聲更大了,是啊,我們當初也覺得是霸王條款,但是我們沒辦法啊,我都簽字了的。

小梅朋友怒斥道,別聽老闆忽悠,公司自己制定的規章制度程式合法,但內容不合法。

第二天,小梅朋友帶著小梅找老闆理論。小梅朋友說,老闆,你這個考勤人事制度,雖然制定的程式合法,員工也同意了,但前提不合法,根據勞動法第三十條規定,用人單位要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你可以扣除缺勤天數工資,但加罰三倍工資,就涉嫌克扣員工工資了。你們公司內部的規章制度在勞動法面前是無效的。

老闆說,三天事假我批准了,三天曠工我沒有追究小梅的責任,已經是夠客氣的了,我完全可以開除小梅。小梅朋友繼續駁斥,小梅沒有得到批准延長假期,可以算曠工,但小梅沒有連續曠工五天,開除小梅處罰不當吧。再說,北京最低保障線都1800多了,你才給小梅發630元,這個不合理不合情也不合法了吧。

老闆也煩了,你們說破大天也沒用,在我這裡打工,就要遵循我的遊戲規則,要不你就別跟著玩。小梅朋友見老闆這麼耍無賴,就對老闆說:我們這就去勞動部門去仲裁,我們一定贏,希望你好好考慮,還有挽回餘地。

老闆淡定地冷笑,就你懂勞動法是不?還去告我,可以啊,我就在這裡等著呢。你倆稍等一分鐘。老闆抓起電話把人事經理叫進來說,這位律師大人要去告我們,你們人事部都在家等著,不過你們別閑著,你們搜集一下證據,小梅曠工三天對公司造成了多大的損失,我覺得至少有一百萬吧。我也懂點勞動法,員工擅自曠工造成的損失,應由員工承擔賠償責任吧。咱們上法庭,兩件事官司咱們一起打唄。

回來的路上,小梅拉住氣呼呼地朋友,哭著說,算了算了......

你們說,這個官司該不該打?員工真的是弱勢中的弱勢嗎?

老闆也煩了,你們說破大天也沒用,在我這裡打工,就要遵循我的遊戲規則,要不你就別跟著玩。小梅朋友見老闆這麼耍無賴,就對老闆說:我們這就去勞動部門去仲裁,我們一定贏,希望你好好考慮,還有挽回餘地。

老闆淡定地冷笑,就你懂勞動法是不?還去告我,可以啊,我就在這裡等著呢。你倆稍等一分鐘。老闆抓起電話把人事經理叫進來說,這位律師大人要去告我們,你們人事部都在家等著,不過你們別閑著,你們搜集一下證據,小梅曠工三天對公司造成了多大的損失,我覺得至少有一百萬吧。我也懂點勞動法,員工擅自曠工造成的損失,應由員工承擔賠償責任吧。咱們上法庭,兩件事官司咱們一起打唄。

回來的路上,小梅拉住氣呼呼地朋友,哭著說,算了算了......

你們說,這個官司該不該打?員工真的是弱勢中的弱勢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