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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往槍口上撞!聖誕元旦期間鄭州交警將全員上崗查酒駕

大河報·大河用戶端見習記者 彭飛 通訊員 邢紅軍

12月20日,記者從鄭州交警支隊瞭解到,耶誕節、元旦期間,鄭州交警針對酒後駕駛、無證駕駛、涉牌涉證等交通違法行為將開展嚴查行動。

據瞭解,耶誕節、元旦期間是酒後駕駛等交通違法行為的高發期,屆時,鄭州交警將全員上崗,白天利用固定崗查處酒後駕駛、無證駕駛等交通違法行為,夜晚成立100個酒後駕駛等交通違法行為查處小分隊,在酒吧、飯店、高架橋上下橋口等位置分佈,

加強路面監控。

對於查處到的酒後駕駛交通違法行為,警方將予以2000元的罰款,同時駕駛證一次扣12分並暫扣半年;對於查處到第二次酒後駕駛的,將同時對駕駛員處以15日以下的行政拘留。對於查處到的醉酒駕駛交通違法行為,將對駕駛員予以刑事拘留,待法院判決後予以一個月以上、半年以下的拘役,同時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以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資格。

鄭州交警相關負責人表示,

“一旦被查處到酒後或醉酒駕駛交通違法行為,輕則開不成車,重則被判處刑罰,甚至會丟掉工作。酒後駕駛引發交通事故的,不僅要承擔賠償責任,還要追究行政或刑事責任,遇到碰瓷高價訛人的,吃虧還不敢報警,交通違法的成本很大,因此任何時候都不要有僥倖心理。外出應酬必須要喝酒時,可以通過代駕、乘坐計程車、公車、地鐵、嘀嘀打車或步行等方式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