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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人注意!2018年1月1日起,這些新消息在等你!

再過10多天

就要告別2017年

迎來2018年啦

新的一年一開始

就有不少消息在等你

跟小編一起來看看

我國將對進出口關稅進行部分調整

2018年1月1日起,我國將對進出口關稅進行部分調整。

據瞭解,根據國務院全面禁止進口環境危害大、群眾反映強烈的固體廢物的有關精神,與進口廢物管理目錄的調整時間相銜接,取消廢鎂磚、廢鋼渣、廢礦渣等商品進口暫定稅率,恢復執行最惠國稅率。統籌考慮產業發展和出口情況變化,將取消鋼材、綠泥石等產品的出口關稅,

適當降低三元複合肥、磷灰石、煤焦油、木片、矽鉻鐵、鋼坯等產品的出口關稅。

車輛購置稅將由7.5%恢復到10%

我國對於1.6升及以下排量的乘用車實行購置稅優惠政策將於2017年底到期,自2018年1月1日起,車輛購置稅將由目前的7.5%恢復到10%。

這意味著,明年開始買車要多花錢了!(具體戳這)

發票新規即將施行

為進一步規範增值稅發票管理,優化納稅服務,滿足納稅人發票使用需要,2018年1月1日起,增值稅普通發票(折疊票)的發票代碼調整為12位。編碼規則:第1位為0,第2-5位代表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畫單列市,第6-7位代表年度,第8-10位代表批次,第11-12位代表票種和聯次,其中04代表二聯增值稅普通發票(折疊票)、05代表五聯增值稅普通發票(折疊票)。

稅務機關庫存和納稅人尚未使用的發票代碼為10位的增值稅普通發票(折疊票)可以繼續使用。

修訂後《反不正當競爭法》將施行

2017年11月4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修訂後的《反不正當競爭法》,將於2018年1月1日起開始施行。

《反不正當競爭法》的新修改內容主要涉及以下幾方面:一是混淆行為,即“傍名牌”,新法進一步明確了混淆行為的概念,

將“引人誤認”作為核心判斷標準,對於擅自使用他人的標識作出了限定,要求該標識在相關領域有一定影響;二是商業賄賂,新法對商業賄賂對象作了進一步明確,包括交易相對方的工作人員以及受交易相對方委託的單位和個人,還有利用職權和影響力影響交易的單位和個人;三是虛假宣傳,新法針對互聯網刷單、炒信等方面問題作了有針對性的規定;四是侵犯商業秘密,
在現有法律基礎上特別規定,如果第三人明知或者應當知道商業秘密是另一企業的員工或前員工,以及其他單位或個人通過不正當方式獲取的,他再來使用的話,即屬於侵犯商業秘密行為;五是利用互聯網技術實施的不正當競爭行為,包括誤導、欺騙、強迫用戶修改或者卸載他人的合法網路產品的行為等,新法作了進一步規定。

此法旨在保障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健康發展,鼓勵和保護公平競爭,制止不正當競爭行為,保護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公共圖書館法》將施行

2017年11月4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通過的《公共圖書館法》,將於2018年1月1日起開始施行。

《公共圖書館法》對公共圖書館的建設、運行、服務、管理和保障等作出了具體規定,尤其是在免費服務方面,提到了四類:分別是文獻資訊查詢、借閱;閱覽室、自習室等公共空間設施場地開放;公益性講座、閱讀推廣、培訓、展覽;國家規定的其他免費服務專案。

此外,《公共圖書館法》要求,各級主管部門應制定公共圖書館服務規範,對公共圖書館的服務品質和水準進行考核。考核應當吸收社會公眾參與。考核結果應當向社會公佈,並作為對公共圖書館給予補貼或者獎勵等的依據。

以上你最期待哪一條呢

本期編輯:馬麗丹

鼓勵和保護公平競爭,制止不正當競爭行為,保護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公共圖書館法》將施行

2017年11月4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通過的《公共圖書館法》,將於2018年1月1日起開始施行。

《公共圖書館法》對公共圖書館的建設、運行、服務、管理和保障等作出了具體規定,尤其是在免費服務方面,提到了四類:分別是文獻資訊查詢、借閱;閱覽室、自習室等公共空間設施場地開放;公益性講座、閱讀推廣、培訓、展覽;國家規定的其他免費服務專案。

此外,《公共圖書館法》要求,各級主管部門應制定公共圖書館服務規範,對公共圖書館的服務品質和水準進行考核。考核應當吸收社會公眾參與。考核結果應當向社會公佈,並作為對公共圖書館給予補貼或者獎勵等的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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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編輯:馬麗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