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高校畢業生到鄉鎮當公務員或事業幹部 每月至少補貼200元
封面新聞記者 杜江茜
如何引導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工作?四川有了新動作。
在制度保障上,《意見》從加大教育培訓力度、提高工資福利待遇、完善職稱評審和崗位管理制度等6個方面,建立健全制度保障。其中提到,新錄用為基層公務員的大學生,試用期工資可直接按試用期滿後工資確定,試用期滿考核合格後的級別工資高定一至三檔。
“其中,參與科研專案實施、發展新興業態自主就業、投身脫貧攻堅主戰場是結合四川實際增加的。
>>拓寬管道
招用高校畢業生達到比例
企業享受貸款貼息
千方百計拓寬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工作的管道,首當其衝就是鼓勵到各類企業和社會組織就業,發揮中小微企業、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社會組織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的主管道作用,新招用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
具體而言,《意見》提出,對招用高校畢業生達到當年新增職工人數20%及以上的中小企業,按照有關規定申報中小企業補助專案時,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給予支援,提供技術改造貸款貼息。同時,小微企業當年新招用包括高校畢業生在內的符合創業擔保貸款申請條件的人員,達到現有在職職工總數30%,
“一攬子”優惠政策
引導大學生就業于基層和艱苦邊遠地區
這幾年,全省的公務員考試繼續突出基層導向,加大從一線考錄公務員力度。據省公務員局考試錄用處處長幹偉介紹,在2017年,省級機關除特殊職位外,全部招錄具有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人員。
從資料上看,全年公務員考試,縣級及以下機關考錄公務員12130名,占公招總計畫的89.6%。圍繞脫貧攻堅戰略實施,為艱苦邊遠地區考錄公務員6211名,
事實上,在鼓勵和引導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和艱苦邊遠地區機關工作上,《意見》也出臺了一系列扶持政策。包括艱苦邊遠地區基層機關招錄高校畢業生可放寬學歷、專業等條件,
例如,貧困縣的鄉鎮事業單位專業技術崗位公開招聘大學本科及以上畢業生,可自主確定招聘方式。民族地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專業技術人員,可自主確定地域範圍和民族語言測試。
參與科研專案實施
可從專案經費中列支工資
支持高校畢業生參與科研項目實施,也在此次提出的十大管道內。《意見》提出,支持高校畢業生作為科研助理或輔助人員參與科研專案實施,通過簽訂專案聘用合同聘用的,其勞務性費用和有關社會保險費補助可從專案經費中列支。
在引導高校畢業生參加農業現代化建設上,《意見》提到,對到農村創辦、領辦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給予1萬元創業補貼,創辦家庭農場達到適度規模經營標準的,納入政策支持範圍,將符合條件的從事農業生產和服務的高校畢業生,納入新型職業農民培育範圍。
>>制度保障
工資待遇傾斜
可高定1-3個級別工資檔次或薪級
在制度保障上,將逐步提高基層工資福利待遇方面。
《意見》提出,新錄用為基層公務員的,試用期工資可直接按試用期滿後工資確定,試用期滿考核合格後的級別工資高定一至三檔,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可提前轉正定級,轉正定級時的薪級工資高定一至三級。落實對鄉鎮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實行的工作補貼政策,落實艱苦邊遠地區津貼增長機制,為在基層工作的高校畢業生解決住房困難,納入住房保障範圍。
對此,省人社廳工資福利處處長張峻介紹到,對新錄(聘)用到縣級以下機關事業單位工作的高校畢業生,試用期可直接執行試用期滿後的工資待遇,並可高定1-3個級別工資檔次或薪級。其中,到鄉鎮機關事業單位工作的人員實行鄉鎮工作補貼,當前補貼水準不低於200元/月,並向條件艱苦的偏遠鄉鎮和長期在鄉鎮工作的人員傾斜。
在基層工作的高校畢業生
首次申報評審職稱可提前1年
在完善基層職稱評審和崗位管理制度方面。《意見》著眼于建立符合基層實際的職稱評價標準和機制,鼓勵引導人才向基層一線流動,促進優秀人才脫穎而出。
在評價標準上,《意見》在崗位匹配度上作加法,提高履行基層崗位職責的實踐能力、工作業績、基層工作年限等評價權重;在一般性要求上作減法,對論文、科研成果不作為限制性要求,外語、電腦等不作要求。
任職年限也有適當放寬,例如,在基層工作的高校畢業生,首次申報評審職稱可提前1年;作出重要貢獻的基層專業技術人才,可按規定破格申報評審相應職稱。評審方式也更加靈活多樣。《意見》鼓勵有條件的地方或行業,單獨組建基層專業技術人才職稱評審委員會或評審組,開展單獨評審。
民族地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專業技術人員,可自主確定地域範圍和民族語言測試。參與科研專案實施
可從專案經費中列支工資
支持高校畢業生參與科研項目實施,也在此次提出的十大管道內。《意見》提出,支持高校畢業生作為科研助理或輔助人員參與科研專案實施,通過簽訂專案聘用合同聘用的,其勞務性費用和有關社會保險費補助可從專案經費中列支。
在引導高校畢業生參加農業現代化建設上,《意見》提到,對到農村創辦、領辦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給予1萬元創業補貼,創辦家庭農場達到適度規模經營標準的,納入政策支持範圍,將符合條件的從事農業生產和服務的高校畢業生,納入新型職業農民培育範圍。
>>制度保障
工資待遇傾斜
可高定1-3個級別工資檔次或薪級
在制度保障上,將逐步提高基層工資福利待遇方面。
《意見》提出,新錄用為基層公務員的,試用期工資可直接按試用期滿後工資確定,試用期滿考核合格後的級別工資高定一至三檔,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可提前轉正定級,轉正定級時的薪級工資高定一至三級。落實對鄉鎮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實行的工作補貼政策,落實艱苦邊遠地區津貼增長機制,為在基層工作的高校畢業生解決住房困難,納入住房保障範圍。
對此,省人社廳工資福利處處長張峻介紹到,對新錄(聘)用到縣級以下機關事業單位工作的高校畢業生,試用期可直接執行試用期滿後的工資待遇,並可高定1-3個級別工資檔次或薪級。其中,到鄉鎮機關事業單位工作的人員實行鄉鎮工作補貼,當前補貼水準不低於200元/月,並向條件艱苦的偏遠鄉鎮和長期在鄉鎮工作的人員傾斜。
在基層工作的高校畢業生
首次申報評審職稱可提前1年
在完善基層職稱評審和崗位管理制度方面。《意見》著眼于建立符合基層實際的職稱評價標準和機制,鼓勵引導人才向基層一線流動,促進優秀人才脫穎而出。
在評價標準上,《意見》在崗位匹配度上作加法,提高履行基層崗位職責的實踐能力、工作業績、基層工作年限等評價權重;在一般性要求上作減法,對論文、科研成果不作為限制性要求,外語、電腦等不作要求。
任職年限也有適當放寬,例如,在基層工作的高校畢業生,首次申報評審職稱可提前1年;作出重要貢獻的基層專業技術人才,可按規定破格申報評審相應職稱。評審方式也更加靈活多樣。《意見》鼓勵有條件的地方或行業,單獨組建基層專業技術人才職稱評審委員會或評審組,開展單獨評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