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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教育考試院致江蘇省2018年全國碩士研究生考試考生的一封信

各位考生:

你們好!

歡迎參加江蘇省2018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

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是選拔高層次人才的國家教育考試,為確保各位考生順利參加考試,我們在此誠摯提醒以下注意事項。

一、考前提醒須知:

1.考試時間:12月23日上午8:30-11:30(思想政治理論、管理類聯考綜合能力)、12月23日下午14:00-17:00(外國語)、12月24日上午8:30-11:30(業務課一)、12月24日下午14:00-17:00(業務課二)、12月25日(考試時間超過3小時的考試科目,起始時間8:30,截止時間由招生單位確定,不超過14:30)。

2.考生要熟悉考試的各項要求,

做好證件(提前網上列印准考證、有效居民身份證)、文具等方面的準備、檢查,按照報考點說明,提前熟悉交通路線、考場具體位置及周邊環境,考試期間,注意交通安全,防寒防凍。

3.在進入考場時,考生應主動接受監考員按規定對其進行的身份驗證核查、安全檢查和隨身物品檢查等。為方便金屬探測器檢查,考生儘量不要攜帶(穿戴)有金屬的物品或衣物。

4.考生只准攜帶必需的文具,

如0.5毫米黑色字跡簽字筆,以及鉛筆、無封套橡皮、繪圖器器等,或者按照招生單位在准考證上注明的所需攜帶的用具。不得攜帶任何書刊、報紙、稿紙、圖片、資料、具有通訊功能工具(如手提電話、照相設備、掃描設備等)或有存儲、程式設計、查詢功能的電子用品以及塗改液、修正帶、透明膠帶等物品進入考場。考場內不得自行傳遞文具、用品等。

5.開考15分鐘後,遲到考生不准進入考場參加當科考試,

考試結束前不得提前交卷。

二、考試作答須知:

1.考生作答前須認真閱讀試卷和答題卡上的注意事項。

2.考生領到答題卡或答題紙、試卷後,必須認真核對答題卡、試卷上的考試科目是否與准考證上的考試科目相同,

核對無誤後,在規定的時間內,在答題卡或答題紙、試卷指定位置準確清楚地填塗姓名、考生編號等資訊,並按規定在答題卡指定位置粘貼條碼。凡因漏貼條碼、漏填錯填考生資訊、答卷字跡不清等原因而影響評卷結果,責任由考生自負。

3.思想政治理論、管理類專業學位聯考綜合能力、英語一、俄語、日語、英語二、數學一、數學二、數學三、臨床醫學綜合能力(中醫)、臨床醫學綜合能力(西醫)、教育學專業基礎綜合、心理學專業基礎綜合、歷史學基礎、農學門類聯考數學、農學門類聯考化學、法律碩士(法學)專業學位聯考專業基礎課、法律碩士(非法學)專業學位聯考專業基礎課、電腦科學與技術學科聯考電腦學科專業基礎綜合、農學門類聯考植物生理學與生物化學、農學門類聯考動物生理學與生物化學、法律碩士(法學)專業學位聯考綜合課、法律碩士(非法學)專業學位聯考綜合課等23門統考科目考試時,

作答非選擇題,考生必須用0.5毫米黑色字跡簽字筆在各題規定的答題區域內答題,凡答題錯位、答題題號順序顛倒、超出本題答題區域(超出答題卡黑色邊框線)作答的,答案無效;作答選擇題,必須用2B鉛筆將答題卡上對應選項的方框塗滿、塗黑;如需改動,需用橡皮或小刀擦(刮)乾淨後再選塗其他答案。

4.考生應在試卷、答題紙的密封線以外或答題卡規定的區域答題。不得用規定以外的筆和紙答題,寫在草稿紙或規定區域以外的答案一律無效,不得在答卷、答題卡上做任何標記。答題過程中只能用同一類型黑色字跡簽字筆。

三、遵守法律法規,誠信參加考試須知:

1.為規範考試管理,確保公平公正,按照教育部要求,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全部在國家教育考試標準化考點實施,均在視頻監控下進行。

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在法律規定的國家考試中,組織作弊的行為;為他人實施組織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幫助的行為;為實施考試作弊行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試的試題、答案的行為;代替他人或者讓他人代替自己參加考試的行為都將觸犯刑法,有關部門將依法予以嚴懲。

3.考生須遵守《考場規則》,認真履行本人簽署的《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相關承諾。對考生違反考試紀律和規定的行為,將根據《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予以處理。處理結果將通報作弊考生所在學校或單位紀檢監察和人事部門;同時,記入《國家教育考試誠信檔案》,供高等學校、用人單位查詢。

4.請考生不要攜帶違禁物品,凡攜帶者,考前如不交出,開考後不論是否使用,一律按照違規論處。

5.考試時間以考點發出的考試信號為准。開考信號發出後,考生方可開始答題,考試結束信號發出後,考生應立即停止答題並停筆,否則按違規論處。

6.考生不得將試卷、答卷(含答題卡、答題紙等)、草稿紙帶出考場,否則按違規論處。

各位考生,研究生考試不僅是一場選拔性的考試,更是一場道德品質的競賽,請珍惜個人名譽,遵守國家教育考試法律法規,爭當誠信考生。

最後,請各位考生調整好心態,以最佳的狀態考出自己真實的成績。有關我省2018年碩士研究生考試成績公佈的事項,請關注省教育考試院門戶網站(因成績查詢需要考生編號和證件號碼,請考生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證)。

江蘇省教育考試院

2017年12月

考生必須用0.5毫米黑色字跡簽字筆在各題規定的答題區域內答題,凡答題錯位、答題題號順序顛倒、超出本題答題區域(超出答題卡黑色邊框線)作答的,答案無效;作答選擇題,必須用2B鉛筆將答題卡上對應選項的方框塗滿、塗黑;如需改動,需用橡皮或小刀擦(刮)乾淨後再選塗其他答案。

4.考生應在試卷、答題紙的密封線以外或答題卡規定的區域答題。不得用規定以外的筆和紙答題,寫在草稿紙或規定區域以外的答案一律無效,不得在答卷、答題卡上做任何標記。答題過程中只能用同一類型黑色字跡簽字筆。

三、遵守法律法規,誠信參加考試須知:

1.為規範考試管理,確保公平公正,按照教育部要求,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全部在國家教育考試標準化考點實施,均在視頻監控下進行。

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在法律規定的國家考試中,組織作弊的行為;為他人實施組織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幫助的行為;為實施考試作弊行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試的試題、答案的行為;代替他人或者讓他人代替自己參加考試的行為都將觸犯刑法,有關部門將依法予以嚴懲。

3.考生須遵守《考場規則》,認真履行本人簽署的《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相關承諾。對考生違反考試紀律和規定的行為,將根據《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予以處理。處理結果將通報作弊考生所在學校或單位紀檢監察和人事部門;同時,記入《國家教育考試誠信檔案》,供高等學校、用人單位查詢。

4.請考生不要攜帶違禁物品,凡攜帶者,考前如不交出,開考後不論是否使用,一律按照違規論處。

5.考試時間以考點發出的考試信號為准。開考信號發出後,考生方可開始答題,考試結束信號發出後,考生應立即停止答題並停筆,否則按違規論處。

6.考生不得將試卷、答卷(含答題卡、答題紙等)、草稿紙帶出考場,否則按違規論處。

各位考生,研究生考試不僅是一場選拔性的考試,更是一場道德品質的競賽,請珍惜個人名譽,遵守國家教育考試法律法規,爭當誠信考生。

最後,請各位考生調整好心態,以最佳的狀態考出自己真實的成績。有關我省2018年碩士研究生考試成績公佈的事項,請關注省教育考試院門戶網站(因成績查詢需要考生編號和證件號碼,請考生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證)。

江蘇省教育考試院

2017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