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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保姆縱火案,律師說了什麼,保姆竟然不用負責?

12月21日,杭州保姆縱火案開庭審理,在庭上,失去了妻子和三個孩子的林爸爸一直保持著紳士的風範,但依舊看得出憔悴和失落。

半年前,林假的保姆莫煥晶為了借錢,打著先放火後救火的如意算盤,讓林家人對自己感恩戴德。不料算盤打得不好,反害的林家四口人生生葬身火海。

此案犯人莫煥晶的行為極端惡劣,她的想法更是讓人毛骨悚然,昭然若揭的罪行,在莫煥晶代理律師的嘴裡,卻變成了別人的責任。

莫煥晶的律師党某表示希望有關的38名證人能全部到庭作證,

但是被法官全部駁回,一個都沒有被同意。党琳山表示莫煥晶放火的行為確實不對,但是社區保安失職也要承擔部分責任。

在庭審中,黨琳山在法庭上第一次獲得發言的機會,他借機把問題引向法院的管轄權,認為杭州法院違法審理,要求停止庭審。而審判長依據刑事案件歸犯罪地管轄的法律條文,裁決杭州中院有管轄權,

決定繼續審理本案。複進入審理流程後,黨琳山便又申請停止審判。如此四次,審判長決定直接進入審判的下一程式。黨琳山隨即收拾東西,宣佈退庭。

林爸爸在這半年中,一直過著度秒如年的生活,好不容易等到了開庭的日子,竟然還是無法將兇手繩之以法。

反觀被告的代理律師,這種無理也要辯三分的行為讓人覺得可惡又可笑。律師只不過是一個職業,難道坐在這個位置上,就可以只看到委託人的利益,而拋卻最基本的是非觀和責任感嗎?

就像幫助美國艾奕能源有限公司坑害中國企業的君合律所一樣,在利益的驅使下,又有“律師職業道德”保駕護航,他們理所當然的將是非觀和社會責任感拋之腦後,令人心寒。

請問:你們覺得律師應該為公平正義工作還是僅僅為了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