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紀檢丨無為反腐再出利劍!無為縣一局長因嚴重違紀被處分!

無為縣司法局原黨組書記、局長張勇

因嚴重違紀受到留黨察看一年、行政撤職處分

日前,經無為縣委批准,無為縣紀委對縣司法局原黨組書記、局長張勇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張勇違反政治紀律,在組織對其初核、約談提醒時不忠誠、不老實,對抗組織審查,心存僥倖,不思悔改,邊退邊收;違反廉潔紀律,收受錢物,利用職務之便為親屬謀取利益,影響公正執行公務及“親”“清”政商關係,並對縣城投公司違規發放津補貼負主要領導責任;違反工作紀律,

在擔任縣城投公司主要負責人時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不力,不僅自身沒有執行廉潔自律規定,且公司多名班子成員上行下效存在收受他人錢物現象;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虛開發票沖抵招待費。

張勇身為黨員領導幹部,本應以上率下,帶頭遵紀守法,但其忘記初心,理想信念動搖,紀律底線失守,政商交往失度,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

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縣紀委常委會會議(縣監察局局長辦公會議)研究,報經縣委批准,決定給予張勇留黨察看一年處分;報經縣政府批准,決定給予其行政撤職(撤銷縣司法局局長職務,按科員級別確定工資待遇)處分。(無為縣紀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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