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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單位請注意,您的基本工資將開啟固定增長模式

2020年前,全國3000多萬人的

工作生活將發生五大變化

關係到很多淄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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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五”期間,國家將深化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在招聘、收入、管理、職稱、創業等方面推進改革。目前,一些改革措施已逐步落實,

如調整基本工資標準、鼓勵創新創業。

從現在到2020年,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工作生活將發生哪些巨大變化?我們一起來瞭解一下。

事業單位職工共3000多萬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總量有多少?資料顯示,我國有126萬個事業單位,共計3000多萬正式職工,其中教育、衛生和農技服務從業人員三項相加,占總人數的3/4,教育系統人員即達到一半左右。

據教育部統計,截至2015年,全國各級各類學校共有專任教師1539萬人。來自國家衛生計生委的資料顯示,2015年末,全國衛生人員總數達1069.4萬人。

招聘: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轉變

2016年7月6日,人社部印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十三五”規劃綱要》,明確了深化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的主要措施。

“十三五”期間,國家將完善聘用制度,加強聘用合同管理,建立符合不同行業、專業和崗位特點的公開招聘制度,實現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轉變。

2017年,人社部門將研究出臺事業單位考核、競聘上崗規定,制定監督、培訓相關配套政策,進一步完善公開招聘制度,

制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

工資:定期調整基本工資標準

“十三五”期間,國家將落實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工資標準正常調整機制,定期調整基本工資標準,逐步提高基本工資占工資收入的比重。

同時,國家將推進事業單位實施績效工資,

完善公立醫院薪酬制度,研究建立高層次人才收入分配激勵機制。

穩步提高醫務人員薪酬水準

目前,公立醫院薪酬制度改革試點已經啟動,允許醫療衛生機構突破現行事業單位工資調控水準,允許醫療服務收入扣除成本並按規定提取各項基金後主要用於人員獎勵,建立動態調整機制,穩步提高醫務人員薪酬水準,調動醫務人員積極性。

教師平均工資不低於公務員

按照《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國家將不斷改善教師的工作、學習和生活條件,依法保證教師平均工資水準不低於或者高於國家公務員的平均工資水準,並逐步提高,落實教師績效工資。

對長期在農村基層和艱苦邊遠地區工作的教師,在工資、職務(職稱)等方面實行傾斜政策,完善津貼補貼標準。建設農村艱苦邊遠地區學校教師周轉宿舍。

管理:身份管理向崗位管理轉變

“十三五”期間,國家將建立健全以《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為核心的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法規體系,制定配套政策規章,完善激勵約束和監督制度。

健全崗位管理制度,研究制定不同類型事業單位崗位結構比例和最高等級的調整辦法,開展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一級崗位組織實施工作,完成事業單位管理崗位職員等級晉升制度推行工作,實現身份管理向崗位管理轉變。

探索高校、公立醫院等不納入編制管理後的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辦法,進一步釋放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才活力。據北京市編辦相關負責人介紹,今年這一改革就將開始在北京部分單位試點。

職稱:克服唯學歷、唯資歷、唯論文的傾向

對於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職稱具有不可代替的作用。按照中辦、國辦印發的《關於深化職稱制度改革的意見》,國家將建立科學化、規範化、社會化的職稱制度。

以品德、能力、業績為導向,完善評價標準,創新評價方式,克服唯學歷、唯資歷、唯論文的傾向,科學客觀公正評價專業技術人才,讓專業技術人才有更多時間和精力深耕專業,讓作出貢獻的人才有成就感和獲得感。

探索建立職稱申報評審誠信檔案和失信黑名單制度,納入全國信用資訊共用平臺。完善誠信承諾和失信懲戒機制,實行學術造假“一票否決制”,對通過弄虛作假、暗箱操作等違紀違規行為取得的職稱,一律予以撤銷。

合理設置職稱評審中的論文和科研成果條件,不將論文作為評價應用型人才的限制性條件。對在艱苦邊遠地區和基層一線工作的專業技術人才,淡化或不作論文要求;對實踐性、操作性強,研究屬性不明顯的職稱系列,可不作論文要求。

創業:鼓勵科研人員創新創業

今年3月10日,人社部印發《關於支持和鼓勵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創新創業的指導意見》,鼓勵高校、科研院所的專技人員創新創業,明確了四種情形和具體政策措施:

支援和鼓勵事業單位選派專技人員到企業掛職或者參與項目合作,期間與原單位在崗人員同等享有相關權利,並可以依協議取得成果轉讓、開發收益。

支援和鼓勵事業單位專技人員兼職創新或者在職創辦企業,取得的成績可以作為專技人員職稱評審、崗位競聘、考核的重要依據。

支持和鼓勵事業單位專技人員離崗創新創業,可在3年內保留人事關係,離崗創業期間保留基本待遇。

支持和鼓勵事業單位設置創新型崗位,可以通過設置特設崗位、流動崗位選拔、吸引創新人才,探索實行靈活、彈性的工作時間,鼓勵績效工資分配向在創新崗位做出突出成績人員傾斜。

管理:身份管理向崗位管理轉變

“十三五”期間,國家將建立健全以《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為核心的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法規體系,制定配套政策規章,完善激勵約束和監督制度。

健全崗位管理制度,研究制定不同類型事業單位崗位結構比例和最高等級的調整辦法,開展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一級崗位組織實施工作,完成事業單位管理崗位職員等級晉升制度推行工作,實現身份管理向崗位管理轉變。

探索高校、公立醫院等不納入編制管理後的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辦法,進一步釋放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才活力。據北京市編辦相關負責人介紹,今年這一改革就將開始在北京部分單位試點。

職稱:克服唯學歷、唯資歷、唯論文的傾向

對於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職稱具有不可代替的作用。按照中辦、國辦印發的《關於深化職稱制度改革的意見》,國家將建立科學化、規範化、社會化的職稱制度。

以品德、能力、業績為導向,完善評價標準,創新評價方式,克服唯學歷、唯資歷、唯論文的傾向,科學客觀公正評價專業技術人才,讓專業技術人才有更多時間和精力深耕專業,讓作出貢獻的人才有成就感和獲得感。

探索建立職稱申報評審誠信檔案和失信黑名單制度,納入全國信用資訊共用平臺。完善誠信承諾和失信懲戒機制,實行學術造假“一票否決制”,對通過弄虛作假、暗箱操作等違紀違規行為取得的職稱,一律予以撤銷。

合理設置職稱評審中的論文和科研成果條件,不將論文作為評價應用型人才的限制性條件。對在艱苦邊遠地區和基層一線工作的專業技術人才,淡化或不作論文要求;對實踐性、操作性強,研究屬性不明顯的職稱系列,可不作論文要求。

創業:鼓勵科研人員創新創業

今年3月10日,人社部印發《關於支持和鼓勵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創新創業的指導意見》,鼓勵高校、科研院所的專技人員創新創業,明確了四種情形和具體政策措施:

支援和鼓勵事業單位選派專技人員到企業掛職或者參與項目合作,期間與原單位在崗人員同等享有相關權利,並可以依協議取得成果轉讓、開發收益。

支援和鼓勵事業單位專技人員兼職創新或者在職創辦企業,取得的成績可以作為專技人員職稱評審、崗位競聘、考核的重要依據。

支持和鼓勵事業單位專技人員離崗創新創業,可在3年內保留人事關係,離崗創業期間保留基本待遇。

支持和鼓勵事業單位設置創新型崗位,可以通過設置特設崗位、流動崗位選拔、吸引創新人才,探索實行靈活、彈性的工作時間,鼓勵績效工資分配向在創新崗位做出突出成績人員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