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業動態:《武漢市禁止生產銷售使用含磷洗滌用品規定》即將實施
《武漢市禁止生產銷售使用含磷洗滌用品規定》即將公佈實施——禁磷令來了,“無磷”意識亟待加強。
11月底,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一次會議審議批准了《武漢市禁止生產銷售使用含磷洗滌用品規定》和某洗衣廠的2個樣品(洗衣粉)的總五氧化二磷含量大於現行國家標準規定的1.1%,
武漢市環保局有關負責人介紹,從抽查情況來看,2016年,武漢市大型超市、賣場經銷的洗滌劑主要為無磷洗滌劑,但還是存在部分餐飲企業、經營單位使用含磷洗滌劑的情況。
12月18日,漢口北日用品批發市場,眾邦達清潔用品店,玻璃清潔劑、地板清潔劑、洗潔精、洗手液等十幾種洗滌劑擺滿了一個櫃檯。
“請問哪種無磷?”面對記者的詢問,銷售員回答:“不知道。”對即將實施的《規定》,他也說不知道。
在恒信清潔用品店鋪,銷售員回應說:“哪個關心有沒有磷,只要去汙效果好就行了,我們都是按功能、效用推薦給客戶。
在新天力酒店清潔用品店鋪,銷售員透露,目前漢口北的這些洗滌劑大多是從廣東某地購進的同一品牌。
在這3家店鋪,記者看到,只有一種品牌的洗潔精上明確注明了“環保無磷”,其餘的並無顯著標識。
武漢市人大常委會法規工作室副主任李勝平認為,以上兩種現象從一個側面說明了出臺《規定》的必要性,“要通過立法,加強對使用無磷洗滌用品的宣傳引導,
“禁磷”,國際上已有先例。
美國、日本等國從20世紀70年代就開始“禁磷”。2011年,歐盟各成員國也就禁止使用含磷酸鹽洗滌劑達成協議,
在我國,廈門、深圳、貴陽等地也陸續通過禁止銷售使用含磷洗滌用品的相關規定。
武漢市環保局有關負責人介紹,目前,國家標準委正對無磷洗滌劑中磷酸鹽限值指標進行修訂,有可能向歐標“看齊”。因此,《規定》只對洗滌用品中磷含量作出了原則規定,即超過國家標準就為含磷洗滌用品,“國標調整意味著,
——來源於湖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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