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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險!這名司機疲勞駕駛20多次,都在8小時以上!

疲勞駕駛,尤其是高速公路上疲勞駕駛危害甚巨。但是,多數駕駛人卻並不以為意,而且疲勞駕駛也不像涉牌涉證違法有明顯外在表現,不易被查處。不過,事情也不儘然,按照要求,

大型客車、貨車必須安裝行駛記錄儀,而這也為交警查處疲勞駕駛提供了便利。9日,沂源高速交警就通過查詢行駛記錄儀查處了一起典型疲勞駕駛,不到一個月時間,竟然疲勞駕駛20多次,且每次均在8小時以上,有的甚至長達12小時。

9日,沂源高速交警大隊在對輛外地牌照的重型半掛車進行攔截檢查,

駕駛員列印車上行駛記錄儀後,駕駛員列印了了一張類似超市購物小票的長條記錄。

執勤民警在詳細的查看記錄內容,發現該車自上月中旬至今,有長達二十幾條疲勞駕駛記錄,並且每條疲勞駕駛記錄時都在8小時以上,有的甚至長達12小時以上。在詢問駕駛員時,駕駛員辯解稱,平常都是車上兩個人輪流開車,並且在車上休息,

沒有更換記錄儀的身份卡,所以造成了疲勞駕駛記錄長達20多條。執勤民警對其批評教育,對其疲勞駕駛行為處罰200元罰款,並責令停車休息20分鐘以上。

高速交警溫馨提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疲勞駕駛即連續駕駛機動車超過4小時未停車休息或者停車休息時間少於20分鐘。疲勞駕駛的處罰標準為罰款200元,不記分。疲勞駕駛在一定程度上會導致駕駛員四肢疲軟、頭腦混亂,

尤其在高速行駛的高速公路上,危害性極大。所以在此提醒各位廣大駕駛員,一定要安全駕駛、遵守交規,切勿疲勞駕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