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六大美女的日常與非凡之一——阮玲玉
看一個社會對女性的態度,可知文明的最高程度;看一個社會裡女性的自身表現,可曉國民的基本素質。民國時期,中與西交鋒,傳統與現代雜處,男人女人,內心一樣的激蕩。尤其是女性,
阮玲玉:沒有“人言可畏”這回事
阮玲玉的一生是個大悲劇,戲裡戲外一般淒苦被動,甚至連最後飲藥的死法,都和她所飾演的角色相同。
關於阮玲玉的死,最著名的說法是“人言可畏”,其鋒芒直指社會。誠然,社會歷來是怪獸,尤其在男女平權遠未實現的民國時期,黑暗是見怪不怪的常態,因此怎麼批判都不過分。但我們在批判社會的同時,
這裡,虛言和假語指的是,阮玲玉的遺言“人言可畏”,是緋聞男主角唐季珊偽造的。連魯迅他老人家當時也被蒙在了鼓裡,因此他憤而發表的文字,就不可能與事實合轍。而且,據學者張耀傑考證,面對大富豪唐季珊,“阮玲玉同樣表現出喜新厭舊、嫌貧愛富”。
據張耀傑稱,1935年4月1日《聯華畫報》發表的“人言可畏”遺書出於唐季珊之手,目的是為了撇清自己的責任。而真正的遺書有兩通,發表在《思明商學報》上,但因學報發行量甚小,沒有引起足夠關注,以致多年來假遺書流行,成為許多人臧否人事的立論基礎。
兩通遺書,一通寫給張達民,一通寫給唐季珊。阮對張說:“不應該成為你們兩人的爭奪品。”對唐說:“沒有你迷戀某某,
因此,張耀傑指出:“阮自殺的根本原因,在於她自己沒有依照法律程式,妥善處理與兩個男人的事實婚姻,反而極其盲目地把全部情感和人生賭注,抵押在根本不可能與她正式結婚的已婚富商唐季珊身上。”然後,面對法律訴訟,理虧心虛的她,無力直面難堪的局面,悲慘地選擇了以死逃避。
那麼,張達民起訴的內容是什麼呢?他告唐季珊與阮玲玉通☆禁☆姦重婚。法律怎麼宣判是法律的問題,但有一個事實不容無視:當年,是張達民不惜與家庭決裂帶阮私奔。如今,阮傍上大款又來了個不辭而別,張達民內心委屈憤怒,訴諸法律,也算是正常反應。
社會就是這麼個追腥逐臭的社會,歷來如此,將來也會如此。讓無力者有力,讓悲觀者前行,這永遠都是康健者一廂情願的夢。紅塵滾滾,古往今來,多少像阮玲玉一樣的人都這樣掉隊了。這時,不問個人原因,只一味批判社會,如魯迅捕風捉影寫就的《論“人言可畏”》,貌似義憤填膺,實則劍指虛空,反而把真相可能具備的啟示意義消弭於無形了。就是說,你動輒批判社會,可社會在哪裡呢?沒有人肯出頭為這個“社會”來認帳的,批判的聲浪一旦湧起,人人都會用目光默默地指認他人是兇手。
從真遺書中可以發現,阮玲玉的直接死因,是唐季珊移情別戀和家庭暴力。人言固然有壓力,審判固然不好面對,但對阮玲玉及絕大部分女性來說,若有一個堅實的臂膀可以依靠,她們的韌性足以助她們挺過難關。但唐“那天打我,今天又打我”,阮玲玉的心已經冷了,斯世何世,趣味全無,死,就成了她的必然選擇。
也許是因為阮玲玉實在漂亮,也許是因為她的演技實在好,我們很容易就天然認定她是無辜的受害者。同情,理解,支持,一股腦地獻給她。因此,她死,就一定是別人的錯。實在找不出哪個具體的人來頂包,那就是社會的錯。
那麼,張達民起訴的內容是什麼呢?他告唐季珊與阮玲玉通☆禁☆姦重婚。法律怎麼宣判是法律的問題,但有一個事實不容無視:當年,是張達民不惜與家庭決裂帶阮私奔。如今,阮傍上大款又來了個不辭而別,張達民內心委屈憤怒,訴諸法律,也算是正常反應。
社會就是這麼個追腥逐臭的社會,歷來如此,將來也會如此。讓無力者有力,讓悲觀者前行,這永遠都是康健者一廂情願的夢。紅塵滾滾,古往今來,多少像阮玲玉一樣的人都這樣掉隊了。這時,不問個人原因,只一味批判社會,如魯迅捕風捉影寫就的《論“人言可畏”》,貌似義憤填膺,實則劍指虛空,反而把真相可能具備的啟示意義消弭於無形了。就是說,你動輒批判社會,可社會在哪裡呢?沒有人肯出頭為這個“社會”來認帳的,批判的聲浪一旦湧起,人人都會用目光默默地指認他人是兇手。
從真遺書中可以發現,阮玲玉的直接死因,是唐季珊移情別戀和家庭暴力。人言固然有壓力,審判固然不好面對,但對阮玲玉及絕大部分女性來說,若有一個堅實的臂膀可以依靠,她們的韌性足以助她們挺過難關。但唐“那天打我,今天又打我”,阮玲玉的心已經冷了,斯世何世,趣味全無,死,就成了她的必然選擇。
也許是因為阮玲玉實在漂亮,也許是因為她的演技實在好,我們很容易就天然認定她是無辜的受害者。同情,理解,支持,一股腦地獻給她。因此,她死,就一定是別人的錯。實在找不出哪個具體的人來頂包,那就是社會的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