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歷史>正文

民國六大美女的日常與非凡之一——阮玲玉

看一個社會對女性的態度, 可知文明的最高程度;看一個社會裡女性的自身表現, 可曉國民的基本素質。 民國時期, 中與西交鋒, 傳統與現代雜處, 男人女人, 內心一樣的激蕩。 尤其是女性, 身負社會與家庭的雙重壓力, 尋找與確認自我, 是一個極為艱難的過程。 男女平權, 眾說紛紜, 當年如是, 今日亦如是。 娜拉出走之後, 並沒有白馬王子在半路跪迎, 從此過上幸福的生活。 因此, 今天我們看民國時期6位美女的日常與非凡, 或可得出這樣的結論:自立以立人, 應該是恒久的人生座右銘。

阮玲玉

阮玲玉:沒有“人言可畏”這回事

阮玲玉的一生是個大悲劇, 戲裡戲外一般淒苦被動, 甚至連最後飲藥的死法, 都和她所飾演的角色相同。

關於阮玲玉的死, 最著名的說法是“人言可畏”, 其鋒芒直指社會。 誠然, 社會歷來是怪獸, 尤其在男女平權遠未實現的民國時期, 黑暗是見怪不怪的常態,

因此怎麼批判都不過分。 但我們在批判社會的同時, 有兩條原則不應無視。 其一, 不可用虛言和假語為武器, 沖無物之陣施放冷箭。 其二, 不可全然拋開個人在其中應當承擔的責任。

這裡, 虛言和假語指的是, 阮玲玉的遺言“人言可畏”, 是緋聞男主角唐季珊偽造的。 連魯迅他老人家當時也被蒙在了鼓裡, 因此他憤而發表的文字, 就不可能與事實合轍。 而且, 據學者張耀傑考證, 面對大富豪唐季珊, “阮玲玉同樣表現出喜新厭舊、嫌貧愛富”。 其實, 這也是人之常情, 我們沒有權利指責。 但是, 我們卻有權利瞭解真相。 真相就是, 阮玲玉拋開曾相濡以沫共同走過困境的愛人張達民, 投入了茶葉商人唐季珊的懷抱。

因此, 他們之間發生法律訴訟, 是自有來由的。 隨後, 報導鋪天蓋地, 就像今天的八卦新聞。 你用一句偽造的“人言可畏”來為阮玲玉的死開脫, 就把水攪渾了, 好像是記者的筆戮死了她。 事實並非如此。

據張耀傑稱, 1935年4月1日《聯華畫報》發表的“人言可畏”遺書出於唐季珊之手, 目的是為了撇清自己的責任。 而真正的遺書有兩通, 發表在《思明商學報》上, 但因學報發行量甚小, 沒有引起足夠關注, 以致多年來假遺書流行, 成為許多人臧否人事的立論基礎。

兩通遺書, 一通寫給張達民, 一通寫給唐季珊。 阮對張說:“不應該成為你們兩人的爭奪品。 ”對唐說:“沒有你迷戀某某, 沒有那晚你打我, 今晚又打我, 我大約不會這樣(指自殺)。 ”某某, 指唐季珊逢場作戲的性伴舞星梁賽珍。

因此, 張耀傑指出:“阮自殺的根本原因, 在於她自己沒有依照法律程式, 妥善處理與兩個男人的事實婚姻, 反而極其盲目地把全部情感和人生賭注, 抵押在根本不可能與她正式結婚的已婚富商唐季珊身上。 ”然後, 面對法律訴訟, 理虧心虛的她, 無力直面難堪的局面, 悲慘地選擇了以死逃避。

那麼, 張達民起訴的內容是什麼呢?他告唐季珊與阮玲玉通姦重婚。 法律怎麼宣判是法律的問題, 但有一個事實不容無視:當年, 是張達民不惜與家庭決裂帶阮私奔。 如今, 阮傍上大款又來了個不辭而別, 張達民內心委屈憤怒, 訴諸法律, 也算是正常反應。

社會就是這麼個追腥逐臭的社會, 歷來如此, 將來也會如此。

讓無力者有力, 讓悲觀者前行, 這永遠都是康健者一廂情願的夢。 紅塵滾滾, 古往今來, 多少像阮玲玉一樣的人都這樣掉隊了。 這時, 不問個人原因, 只一味批判社會, 如魯迅捕風捉影寫就的《論“人言可畏”》, 貌似義憤填膺, 實則劍指虛空, 反而把真相可能具備的啟示意義消弭於無形了。 就是說, 你動輒批判社會, 可社會在哪裡呢?沒有人肯出頭為這個“社會”來認帳的, 批判的聲浪一旦湧起, 人人都會用目光默默地指認他人是兇手。

從真遺書中可以發現, 阮玲玉的直接死因, 是唐季珊移情別戀和家庭暴力。 人言固然有壓力, 審判固然不好面對, 但對阮玲玉及絕大部分女性來說, 若有一個堅實的臂膀可以依靠, 她們的韌性足以助她們挺過難關。 但唐“那天打我,今天又打我”,阮玲玉的心已經冷了,斯世何世,趣味全無,死,就成了她的必然選擇。

也許是因為阮玲玉實在漂亮,也許是因為她的演技實在好,我們很容易就天然認定她是無辜的受害者。同情,理解,支持,一股腦地獻給她。因此,她死,就一定是別人的錯。實在找不出哪個具體的人來頂包,那就是社會的錯。

但唐“那天打我,今天又打我”,阮玲玉的心已經冷了,斯世何世,趣味全無,死,就成了她的必然選擇。

也許是因為阮玲玉實在漂亮,也許是因為她的演技實在好,我們很容易就天然認定她是無辜的受害者。同情,理解,支持,一股腦地獻給她。因此,她死,就一定是別人的錯。實在找不出哪個具體的人來頂包,那就是社會的錯。

Next Article
喜欢就按个赞吧!!!
点击关闭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