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政人員摔傷 醫療費沒著落 律師:雇傭關係不明確,可先協商後訴訟
律師:雇傭關係不明確,建議先協商,如未達成一致,可訴訟
今年51歲的梅女士是一名家政人員。3月29日,她在為一名業主擦玻璃時不慎從腳手架上摔下,右腿受傷較重。“我妻子是裝修公司請去業主家做保潔的,
家屬:工作時摔傷,雇主稱會承擔醫療費卻不見行動
4月7日,潯陽晚報記者在醫院見到了受傷的梅女士。據她的丈夫單先生介紹,3月29日,潯城一家裝修公司找到梅女士,讓她去一名業主的家中做保潔。在擦一扇窗戶時,梅女士不慎從腳手架上摔下,
“醫生說要做手術,光手術費用就要4萬多元。”單先生表示,手術本該在4月6日進行,但由於家庭比較困難無力支付這筆費用,他多次聯繫裝修公司,對方雖然多次稱會承擔醫療費用,但直到現在都沒有支付一分錢。“每一次聯繫裝修公司,他們都說明天或者過兩天就送錢到醫院,現在我已經不相信他們了。”單先生告訴潯陽晚報記者,家裡還有老人和小孩要照顧,
隨後,根據單先生提供的電話,潯陽晚報記者聯繫了裝修公司。該公司的專案經理張先生在電話中表示,梅女士並不是公司雇傭的,而是公司幫業主“搭線”找人做清潔,勞務費用也是由業主直接支付給梅女士。“此事涉及業主和裝修公司,我們在電話裡已經和傷者的丈夫進行了協商,
潯陽晚報記者發現,對於梅女士是誰雇傭的,梅女士和裝修公司有不同的意見。
梅女士的右腿受傷較重。
律師:雇傭關係不明確,建議先協商後訴訟
那麼家政人員受傷,醫療費到底該由誰來承擔?針對此事,江西際民律師事務所的陳律師說,家政人員受傷,傷者與家政公司和雇主都有可能承擔一部分責任。“一般分為兩類情形,一種是雇主與家政公司簽合同,家政公司派人服務,業主付錢給公司,即承攬合同關係。”陳律師說,根據規定,承攬人在完成工作過程中,對第三人造成損害或者造成自身損害的,
還有另一種情況屬於雇傭關係,是直接或通過仲介找到家政人員,往往沒有與其簽訂正式的勞務合同。這種情況下,一旦發生意外,雇主需要承擔賠償責任。家政人員因自己的過錯致傷的,雙方應按過錯比例承擔責任份額。
陳律師表示,因為此事中雇傭關係並不明確,建議傷者家屬先與裝修公司和業主進行協商,如果未能達成一致,可以通過訴訟解決爭端。
(記者 李超銘 文/攝)
其中包括工傷保險。如果出現工傷事故,雇主同樣無需承擔責任。還有另一種情況屬於雇傭關係,是直接或通過仲介找到家政人員,往往沒有與其簽訂正式的勞務合同。這種情況下,一旦發生意外,雇主需要承擔賠償責任。家政人員因自己的過錯致傷的,雙方應按過錯比例承擔責任份額。
陳律師表示,因為此事中雇傭關係並不明確,建議傷者家屬先與裝修公司和業主進行協商,如果未能達成一致,可以通過訴訟解決爭端。
(記者 李超銘 文/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