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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上的今天——中國作家協會第四次會員代表大會在北京舉行

中國作家協會

1984年12月29日,中國作家協會第四次會員代表大會在北京舉行。

大會通過的章程規定:“中國作家協會是中國各民族作家自願結合的群眾性的專業團體。”“本會最高權力機構為會員代表大會,代表由各地會員分別選舉產生。”1985年1月,選舉產生第四屆理事會共236名。巴金當選中國作家協會主席,王蒙任常務副主席。其他副主席有:丁玲、馮至、馮牧、艾青、劉賓雁(1987年被撤職)、沙汀、陸文夫、張光年、陳荒煤、鐵衣甫江。理事會推?名組成書記處,

唐達成、鮑昌任常務書記,楊子敏任秘書長。1985年3月,作協新一屆黨組成立,書記唐達成、副書記王蒙(1986年3月20日到文化部任職)、馮牧。到1986年底,經中央直屬機關編制委員會和中宣 部批准,中國作協此階段先後設置局級機構19個(1985年9月創辦作協服務中心,1986年6月成立中華文學基金會),定編588名(其中行政編制116名、事業編制294名、企業編制178名)。

 1989年12月,馬烽為中國作協黨組書記,瑪拉沁夫任黨組副書記(1990年1月增補馬烽為中國作協副主席,

瑪拉沁夫為作協書記處常務書記)。此階段減少局級機構3個(《新觀察》、《小說選刊》、中外文化出版公司)。機構為16年,定編716名(其中行政編制116名,事業編制374名,企業編制226名),機關內設職能部門5個,下設事業單位9個,企業單位2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