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作家協會
1984年12月29日,
中國作家協會第四次會員代表大會在北京舉行。
大會通過的章程規定:“中國作家協會是中國各民族作家自願結合的群眾性的專業團體。
”“本會最高權力機構為會員代表大會,
代表由各地會員分別選舉產生。
”1985年1月,
選舉產生第四屆理事會共236名。
巴金當選中國作家協會主席,
王蒙任常務副主席。
其他副主席有:丁玲、馮至、馮牧、艾青、劉賓雁(1987年被撤職)、沙汀、陸文夫、張光年、陳荒煤、鐵衣甫江。
理事會推?名組成書記處,
唐達成、鮑昌任常務書記,
楊子敏任秘書長。
1985年3月,
作協新一屆黨組成立,
書記唐達成、副書記王蒙(1986年3月20日到文化部任職)、馮牧。
到1986年底,
經中央直屬機關編制委員會和中宣 部批准,
中國作協此階段先後設置局級機構19個(1985年9月創辦作協服務中心,
1986年6月成立中華文學基金會),
定編588名(其中行政編制116名、事業編制294名、企業編制178名)。
1989年12月,
馬烽為中國作協黨組書記,
瑪拉沁夫任黨組副書記(1990年1月增補馬烽為中國作協副主席,
瑪拉沁夫為作協書記處常務書記)。
此階段減少局級機構3個(《新觀察》、《小說選刊》、中外文化出版公司)。
機構為16年,
定編716名(其中行政編制116名,
事業編制374名,
企業編制226名),
機關內設職能部門5個,
下設事業單位9個,
企業單位2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