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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上的今天——中國作家協會第四次會員代表大會在北京舉行

中國作家協會

1984年12月29日, 中國作家協會第四次會員代表大會在北京舉行。

大會通過的章程規定:“中國作家協會是中國各民族作家自願結合的群眾性的專業團體。

”“本會最高權力機構為會員代表大會, 代表由各地會員分別選舉產生。 ”1985年1月, 選舉產生第四屆理事會共236名。 巴金當選中國作家協會主席, 王蒙任常務副主席。 其他副主席有:丁玲、馮至、馮牧、艾青、劉賓雁(1987年被撤職)、沙汀、陸文夫、張光年、陳荒煤、鐵衣甫江。 理事會推?名組成書記處, 唐達成、鮑昌任常務書記, 楊子敏任秘書長。 1985年3月, 作協新一屆黨組成立, 書記唐達成、副書記王蒙(1986年3月20日到文化部任職)、馮牧。 到1986年底, 經中央直屬機關編制委員會和中宣 部批准, 中國作協此階段先後設置局級機構19個(1985年9月創辦作協服務中心, 1986年6月成立中華文學基金會), 定編588名(其中行政編制116名、事業編制294名、企業編制178名)。

 1989年12月, 馬烽為中國作協黨組書記, 瑪拉沁夫任黨組副書記(1990年1月增補馬烽為中國作協副主席, 瑪拉沁夫為作協書記處常務書記)。 此階段減少局級機構3個(《新觀察》、《小說選刊》、中外文化出版公司)。 機構為16年, 定編716名(其中行政編制116名, 事業編制374名, 企業編制226名), 機關內設職能部門5個, 下設事業單位9個, 企業單位2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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