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文網

2018婚姻法規定:父母出資給子女買房,婚前婚後都一樣!

王大爺想在大興區給兒子買一套價值大概400萬左右的婚房,

但是旋即擔心起來,怕兒子結婚後一旦婚姻有變數,自己辛辛苦苦攢了一輩子的積蓄買的房會不會被兒媳分去一半。兩人思來想去,也沒想出個降低風險的辦法。

現在就給兒子買這套房吧,兒子結婚後這房子他們兩個人住,萬一離婚了,會不會也有兒媳婦的份?房子的一半就沒了;等到兒子結婚後再買吧,這房子終歸還是兒子兒媳兩人的財產,也避免不了風險。

無奈,他只好求助律師,詢問自己該如何解決這個問題。

△ 圖片來源於網路

【律師分析】

實際上,王大爺的問題很具有代表性,很多老年人在給兒女買房時都有這樣的顧慮,加上對法律的不瞭解,更加沒有安全感。在現實中,也確實有給兒女買房後兒女離婚導致財產損失的情況。

本文就從法律的視角講解一下如何防止如此情況的發生。

△ 圖片來源於網路

即:

首先,在孩子結婚前買房,將房產登記在自己孩子一人名下,則房子是孩子的婚前財產,就算離婚,對方也無權分割;

其次,孩子結婚後,父母出資買房,

將房產登記在孩子一人的名下,如果沒有其他約定,則離婚時,法官會認定此房是父母只對自己孩子一方的贈與,也只屬於孩子自己。

因此,法律並沒有規定結婚後財產就能混同,除非經過在房屋上加名等合法手續將房產贈與對方,否則婚前的房產或一方父母單方出資登記在自己孩子名下的房子仍然是一方的個人財產,非共同財產。因此,給孩子買的房,必然會被兒媳或女婿分去一半的說法是站不住腳的。

各位父母們在給孩子買房時,勢必要瞭解法律的規定,安全交易,規避損失。

文丨雷亞 法律事務部

推薦閱讀:

八旬老太將祖傳玉鐲贈與保姆孩子,子女翻臉起訴,贈與被判無效!

欠條中,儘量別約定這1點,將來起訴對方不受限!

2018勞動法:入職未簽勞動合同,每月單位都應支付雙倍工資!

===============================

進入東友頭條號

即刻可諮詢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