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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婚姻法最新:戶主是誰房子就歸誰?婚前婚後大有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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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是結婚還是離婚,都是一種法律行為,所以,離婚不僅代表著一段感情的的結束,同樣也是婚姻關係的終結。離婚,房子和孩子是最難解決的問題,

有人為了房子連打好幾年的官司,有的人則為了孩子來回糾纏了很多年。下面,我們就來說說結婚後買房,離婚時房產分割的問題。

一、當事人婚前買房的三種情況。

1、一人出資買房,登記在一方或雙方名下。

根據《婚姻法》的相關規定:離婚時個人財產不能分割。

只要是婚前個人出資全款購房,無論房產證上是在自己名下還是在雙方名下,無論房產證是在婚前還是婚後取得,均視為出資方個人財產,離婚不分割。

2、一人首付,婚後共同還貸。

因為經濟條件的限制,現在很多人會選擇婚前首付買房,

然後婚後一起還貸。這種情況下離婚的,如果是登記在一方名下,那麼房子歸一方所有,但是應給另一方經濟補償。但是,若在婚前首付貸款得到房產證,卻因某些原因落戶到對方的,若無特殊公證說明,則是按贈與給對方的財務,屬對方私有。

3、雙方出資共同買房。

這種情況下,不管是登記在一方名下還是登記在雙方名下,離婚時都應該按照夫妻共同財產分割,

不能按照份額分割。

二、當事人婚後買房的兩種況。

1、婚後一人全款買房。

因為婚後財產本來屬於夫妻間共同所有,但是,如果是一個人用自己的錢買房,而且有相關證明的,房產屬於個人所有。但是如果沒有,需要進行房產公正,判斷房產的歸屬後,才能進行分割。

2、婚後雙方共同出資購房。

結婚後雙方一起出資購房,不管房產證上是登記在一方名下還是在雙方名下,離婚時,都應該按照夫妻間的的共同財產處理。

三、繼承或贈與的房產。

《新婚姻法司法解釋三》 第六條規定:針對的是婚前或者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一方將房產贈與另一方,未過戶的,可以撤銷贈與行為。但是如果贈與程式完成,房產屬於一方的個人財產,離婚不能分割。

繼承的房產應該按照一方的個人財產進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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