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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子」孩子的“玩”,有大講究

前兩天和同學聊天,談到了她4歲的女兒。同學抱怨說,現在連幼稚園都有競爭,背首詩都要錄視頻放群上,放慢了都覺得不好意思,明明她在這個年紀,都只是瞎玩。

“老師都說寶兒很乖,

不像別的小朋友那樣貪玩調皮,但我覺得這年紀的小孩應該多玩遊戲、交交小朋友。”有的家長認為幼兒的生活以玩樂為主;但更多家長覺得,幼稚園就是“學前班”,應該多學點知識。

我想起曾在社區裡聽到一番討論。

有位阿姨對她兒媳婦感到不滿:“上什麼高級幼稚園,一個月就要上萬塊錢,天天都是玩,什麼都不教,真是浪費錢!”

兒媳就解釋說:“幼稚園的園長說過,他們是按照年齡發展,

循序漸進。教育這個年齡段的孩子,就是以遊戲為主,寓教於樂。”

其實,很多遊戲,都是適合0~6歲的孩子玩的,本質上就是一種幼稚教育。在遊戲時,孩子通過和同齡人的接觸,學會一些社交的技巧。

對孩子來說,玩,才是正業。

某個中午,一名4歲的男孩趁著父親不在家,

溜進書房,拿起毛筆,在牆上畫了個小人。白花花的牆,就這麼多了一攤墨水。男孩見父親還沒回來,顧不上被發現後可能的訓斥,在牆上繼續自己的塗鴉。他沒發現,父親早已站在門外,他做的事都被父親看到了。

然而,父親沒有責怪男孩,反倒是給他買了塊小黑板,這塊黑板後來成了男孩抒發情感的小世界。

這是著名漫畫家蔡志忠的童年經歷。

如果換做是被咱們看到,

我們的反應是什麼樣的呢?責怪、打屁股,認為孩子搗亂貪玩,還是鼓勵?

現代學前教育的鼻祖福祿貝爾認為,遊戲是幼稚教育的主要內容之一。

孩子塗鴉、唱歌、手舞足蹈等活動,看似是在搗亂、折騰家長。其實,孩子是在通過這些行為,發揮出他們的天賦和創造力,從中獲取成就感。

德國哲學家格羅斯說:“遊戲是兒童對未來生活的準備,是本能的練習。”玩遊戲,

是孩子瞭解、探索世界的一種途徑。

1歲的孩子或許只懂得把小車按在地上左右移動,模仿其行進;孩子到了3歲左右,就不滿足於此,他會想要為小車建設一條公路、建設幾棟建築物,乃至更多東西。

遊戲是幼兒探索世界的一種方式,能促進智力發育。在玩耍的過程中,他們會思考、學習到解決各類問題的辦法,開闊思路。

對小孩子來說,玩,才是真正的學習。

會玩的孩子更聰明。有研究表明,會玩的孩子,比“書呆子”更富有創造力。

生物心理學家馬克·羅森茨威格曾用老鼠做過一個實驗:他把基因類似的老鼠分成三組:第一組被一起放在標準的籠子裡,進行普通餵養;第二組單獨隔開,放在不透明、光線昏暗的籠子裡餵養;第三組被放進玩具齊全、光線充足的大籠子裡餵養。

實驗發現,環境越好、玩得越好的老鼠,大腦發育得最好。會玩的老鼠大腦發育最好,而聰明的孩子是玩出來的。

以色列心理學家斯米蘭斯基曾針對幼兒與遊戲進行研究,他認為:

嬰兒期,可以進行功能遊戲,比如推球、追球等,主要是起到運動肌肉的作用;

2歲以上,可以進行建構遊戲,比如搭積木、畫畫等,他們能在遊戲中瞭解事物中可能的聯繫,體會到創造的成功感;

3歲以上,可以進行假裝遊戲,比如“過家家”、扮演喜歡的動畫角色,孩子從中模仿各種情境,學會情緒的差別,還能激發孩子的想像力;

6歲以上,可以進行規則遊戲,比如棋牌類桌游,孩子能夠在遊戲的進行中明白規則的作用,提高邏輯思維。

孩子在玩皮球的時候,全身運動起來,鍛煉到如何控制自己肌肉;在搭積木時會思考要怎麼搭,心裡面已經有了一個範本,甚至還能編出一套故事;在下棋的時候鍛煉思維。

玩,是孩子的天性,讓孩子乖乖地留在讀書家裡,不允許他玩樂,無疑是扼殺他的天性。

父母不只要鼓勵孩子去玩,最好還要陪著一起玩。

最好的教育,就是言傳身教。

越小的孩子越需要家長的陪伴,“與子女同樂”,更能啟動孩子的興趣。

魯迅在《風箏》中這樣說:“遊戲是兒童最正當的行為,玩具是兒童的天使。”他為自己年輕時剝奪了小兄弟的遊戲權利而難受不已,覺得那是“精神的虐殺”。

我們沒必要“談玩色變”,會玩的孩子其實更加聰明。

來 源 | 心理嚴選

編 輯 | 加 喵

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權,請及時聯繫刪除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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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驗發現,環境越好、玩得越好的老鼠,大腦發育得最好。會玩的老鼠大腦發育最好,而聰明的孩子是玩出來的。

以色列心理學家斯米蘭斯基曾針對幼兒與遊戲進行研究,他認為:

嬰兒期,可以進行功能遊戲,比如推球、追球等,主要是起到運動肌肉的作用;

2歲以上,可以進行建構遊戲,比如搭積木、畫畫等,他們能在遊戲中瞭解事物中可能的聯繫,體會到創造的成功感;

3歲以上,可以進行假裝遊戲,比如“過家家”、扮演喜歡的動畫角色,孩子從中模仿各種情境,學會情緒的差別,還能激發孩子的想像力;

6歲以上,可以進行規則遊戲,比如棋牌類桌游,孩子能夠在遊戲的進行中明白規則的作用,提高邏輯思維。

孩子在玩皮球的時候,全身運動起來,鍛煉到如何控制自己肌肉;在搭積木時會思考要怎麼搭,心裡面已經有了一個範本,甚至還能編出一套故事;在下棋的時候鍛煉思維。

玩,是孩子的天性,讓孩子乖乖地留在讀書家裡,不允許他玩樂,無疑是扼殺他的天性。

父母不只要鼓勵孩子去玩,最好還要陪著一起玩。

最好的教育,就是言傳身教。

越小的孩子越需要家長的陪伴,“與子女同樂”,更能啟動孩子的興趣。

魯迅在《風箏》中這樣說:“遊戲是兒童最正當的行為,玩具是兒童的天使。”他為自己年輕時剝奪了小兄弟的遊戲權利而難受不已,覺得那是“精神的虐殺”。

我們沒必要“談玩色變”,會玩的孩子其實更加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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