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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網:汽車新規明年1月1日起實施 電動汽車納入新規管理

2018年1月1日起,國家質檢總局和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聯合發佈汽車新國標,對汽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做了全新解讀。該標準適用于在我國道路上行駛的所有汽車,包括傳統汽柴油乘用車、純電動車、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燃料電池汽車等車輛。

所有標準當中,最應該引起關注是:新規對電動汽車做出了明確要求和規範。

純電動車掛牌上路行駛

純電動汽車目前已經規定了專屬綠底牌照,按照規定掛牌上路行駛。11月20日開始,

國家已經在全國推廣電動汽車專用號牌,首批在河北保定、福建福州、山東青島、重慶、四川成都、雲南昆明等12個城市統一啟用。2018年上半年,新號牌將在全國所有城市全面啟用。

純電動車起步應發聲警示

新標準將純電動車、插電混動等新能源車單列,就行駛安全、行駛性能方面進行技術要求。其中,在車輛起步且車速低於20km/h 時,應能給車外人員發出適當的提示性聲響。

要求電動車車窗具備防夾功能

從2018年1月1日開始,電動車車窗應具備防夾功能,包括電動車窗。所有乘用車和專用校車在車輛鎖止情況下,喇叭要求正常可以用。當兒童被遺忘在車內,可以通過按響喇叭來告知外界。

除了對電動汽車的要求外,更多的對傳統汽車也做了相應約束。

增加了燃油車環保要求的原則規定

標準中提到了“排氣污染物排放及雜訊控制應符合國家環保標準的規定。”其實,在中央最近發佈的很多檔中,都對燃油汽車的生產和環保問題提出了明確要求,甚至不惜以限行、限產的方式來降低碳排放。尤其是2017年的環保治理力度增強,燃油車尾號限行已經是很多北方大城市的標配。

此次,汽車新規將于明年1月1日起實施,燃油汽車和電動汽車同時被納入新規管理,這意味著電動汽車未來發展有了法規和政策的全面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