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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飲食成分和改變飲食習慣,拒絕可能誘發的癌症

食物和飲食習慣與人體許多癌症的發生及發展有著密切的關係。

據有關資料表明,約有1/3的癌症與飲食有關。因此,主動控制攝食成分和改變飲食習慣,在抗癌中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那麼,哪些食物成分和飲食習慣可能誘發癌症呢?

動物脂肪

若攝食過多的動物脂肪,可誘發大腸癌和生殖系統癌。因此應少吃肥肉和動物油脂,多吃富含不飽和脂肪酸的魚類和植物油。

黃麴黴菌素

黃麴黴菌素是由糧食、花生米等發黴時長出的黃麴黴菌產生的,

是一種很強的致癌物質,常可導致胃癌、肝癌及食道癌的發生。因而要特別注意糧食的貯存和保管,防止黴變。當糧食等的胚芽處變綠時,就絕對不能吃了。

亞硝酸鹽

動物實驗證實,亞硝酸鹽可誘發食道癌和胃癌。亞硝酸鹽存在於醃制的食品中,如鹹菜、鹹肉、火腿、酸菜等,尤其是這類醃制食品發黴、變質時,亞硝酸鹽將成倍地增加。所以,食用醃制食品的習慣要逐步改變,

絕對不吃變質腐敗的醃製品。

苯並芘

苯並芘是一類具有明顯致癌作用的物質。經過多次使用的高溫植物油、煮焦的食物、油炸過火的食品都會產生苯並芘,因此,經多次高溫使用的植物油炸出來的油條、油餅、炸糕之類的食品都不能吃。

值得注意的是,細胞癌變的過程除了上述致癌因素的作用外,還受諸如生活環境的改變、機體防衛能力的盛衰、營養物質的增減、精神創傷等因素的干擾,

並受其他致癌因素如吸煙、某些疾病的惡性變或癌前病變等的影響。因此,有的細胞發展為癌細胞,有的則可停止或逆轉為正常細胞,這就是在同樣飲食的情況下,有的人得了癌症,有的人則健康無恙的道理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