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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二男生購迷☆禁☆藥強☆禁☆姦女同學:花了錢就得發生關係

長清大學城某高校大二男生張亮與該校女生李菲相約吃飯時,將事先準備好的“迷☆禁☆藥”混入飲料內,對方飲用後,出現頭暈、噁心症狀。隨後,張亮將李菲帶入附近出租房內,在李菲意識不清的狀態下,

強行與其發生性關係。近日,濟南中院對該案作出終審裁定,認定被告人張亮行為構成強☆禁☆姦罪,判處其有期徒刑4年。

吃燒烤自帶杯子做手腳

據李菲證言,她於2015年6月底與張亮相識。“他讓我當他的女朋友,我沒有同意。”7月5日下午,張亮約她到學校附近的一家燒烤店吃飯,

張亮以燒烤攤杯子不乾淨為由,從他包裡拿出兩個杯子,說去刷一下,偷偷將藥倒入其中一杯子,回到座位給李菲倒了一杯果粒橙。“我沒喝完就覺得噁心、頭暈,他說趕緊走。”隨後,李菲就失去了意識。待她稍有意識的時候,發現自己躺在學校附近社區一出租屋裡,身邊還有同宿舍的王雪及其男友萬明。

王雪稱,當天李菲曾電話告知,張亮約她外出吃飯,

如果10點前她不回來,就讓其打電話給她說輔導員查房。當晚10點,王雪打去電話。“她說在常青藤社區,說話迷迷糊糊,聽上去像喝了酒,還讓我去陪她。”王雪和男友萬明來到住處發現她正躺在床上,王雪將其晃醒,想把她帶回宿舍,張亮不同意。最後決定,王雪和李菲住一個房間,張亮和萬明再開一個房間。

竟稱花了錢就要發生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