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文網

七年的感情還有一個未出生的寶寶,都比不上你的彩禮?

我們在一起七年了,認識的時間超過七年。2013年我入伍,在部隊服役兩年,她堅持等了我兩年。在一起我對她一直很寵愛,很照顧,基本上說一不二,她總是會說我太寵她,她要離不開我了。


個人認為自己的身高、顏值條件屬於優秀等級,也因此很自信。復員後我多次去過她家,見過了他的父母,因為她家在農村,所以我竭盡所能的展現了勤勞、樸實和智慧,他家裡的親戚們對我很接受,他父母對我的態度也很認可,本以為以為我們能夠順利的走下去,

可事實往往都是出人意料的。

前段時間,我們倆意外有了寶寶,於是我們準備結婚,我們家裡提供房子一套,另外金飾,合禮,婚紗,婚禮都開始準備了,然後和他家提了這個事情,出於對她的保護,沒有告訴他們家裡有她有寶寶的事情(現在她家人也不知道),

而她家對於結婚的要求是有房,有車,有彩禮,很顯然這不能實現,這一套下來我家也承受不起。
​因為我家是後組建家庭,但是從小到大我的養父對我一直很好,實實在在的說,他對我的照顧絲毫不差與親生父親,即使是我又有了一個弟弟。
而為了支撐這個家,他常年在外地工作賺錢。我們家真的不是很富裕,我也不想讓我的養父承擔這麼多。所以對此,我做了很多次努力,最終她家覺得我家這個房子不算大也可以接受(我家的房子在新城區,現在房價約1萬/平米),車也可以以後買,但是彩禮要求不變。然而彩禮的事情一下讓整個事陷入另一個僵局,我是真的拿不出20萬,而且女友現在也不見我了,
我該怎麼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