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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首例!檢察機關督促異地撤銷監護權

2017年12月7日,湖南省道縣法院作出判決,撤銷何某、唐某對被監護人小何的監護權,

撤銷汪某、汪某某對被監護人小汪的監護權,另行指定監護人。據瞭解,這兩起案件均系上海市青浦區檢察院建議湖南省道縣民政局啟動的撤銷未成年人監護權之訴,也是全國首例檢察機關跨區域督促異地撤銷監護權的案件。

2016年9月至11月間,小何(女,8歲,湖南省道縣人)、小汪(女,5歲,湖南省道縣人)被父母送入眭妹秀等人組織的盜竊犯罪團夥,在該團夥的指使下,

先後在上海市青浦區、松江區等地,多次竊取手機、錢包等財物,公安機關將她們抓獲後送至上海市嘉定區新春學校撫養。2017年初,公安機關將小汪、小何送回戶籍地湖南省道縣讀書。

檢察官認為,小何、小汪的父母帶領孩子盜竊或將孩子交由犯罪團夥,任由犯罪分子教唆孩子犯罪,剝奪了孩子的受教育權、發展權等基本權利,嚴重影響了未成年人的身心正常發展,

依靠原生家庭已不足以給孩子創造健康的生活環境。為避免二人再次被其父母侵害,最大限度地保護其身心健康,青浦區檢察院檢察官深入湖南省道縣實地瞭解情況,走訪當地群眾,調查涉案孩子的家庭背景,制定切實可行的打擊和挽救方案。

2017年7月,青浦區檢察院向道縣政府制發了檢察建議,督促當地相關職能部門提起撤銷監護權之訴,並多次與當地相關單位就證據標準、提起撤銷監護權之訴的程式、涉案兒童監護權的歸屬進行溝通。

2017年9月13日,湖南省道縣民政局社會救助站向道縣法院提出申請,要求撤銷小何、小汪父母的監護權。法院經過審理依法撤銷了小何、小汪父母的監護權,並在徵求孩子本人意願的情況下,指定了小何的爺爺奶奶、小汪的外公外婆擔任監護人。目前,小汪和小何已經在當地學校讀書,由指定監護人監護,

生活比較穩定。

青浦區檢察院認為,該起案件作為全國首例檢察機關督促異地職能部門撤銷監護權案件,解決了長期以來困擾辦案機關的外地流動人員犯罪整治難、兒童保護配合弱的問題,打通了未成年人刑事保護與民事保護的分野,開啟了犯罪地與兒童居住地跨區域協作、司法機關與行政機關跨部門配合的新篇章。(檢察日報 林中明 韋貴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