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膽!靈山一粉仔謊稱自己有“愛滋病”咬傷交警後被捕
家住靈山縣某鎮的王某四(化名),是一個吸毒人員,2009年9月因犯搶劫罪被判12年有期徒刑,在2016年9月10日被宣告提前刑滿釋放,但是被釋放後的王某四仍不知悔改,經常夥同他人籌措毒資吸毒。
2017年8月22日早上9時許,靈山縣公安局交警大隊武利中隊民警蒙XX,帶領協警葉XX、張XX等人,在省道326線31公里處(武利鎮龍塘村委會路段)設卡查車,王某四駕駛一輛剛和他人在浦北縣白石水鎮偷來的摩托車路過此地,民警蒙XX示意王某四停車接受檢查,
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