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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膽!靈山一粉仔謊稱自己有“愛滋病”咬傷交警後被捕

家住靈山縣某鎮的王某四(化名),是一個吸毒人員,2009年9月因犯搶劫罪被判12年有期徒刑,在2016年9月10日被宣告提前刑滿釋放,但是被釋放後的王某四仍不知悔改,經常夥同他人籌措毒資吸毒。

2017年8月22日早上9時許,靈山縣公安局交警大隊武利中隊民警蒙XX,帶領協警葉XX、張XX等人,在省道326線31公里處(武利鎮龍塘村委會路段)設卡查車,王某四駕駛一輛剛和他人在浦北縣白石水鎮偷來的摩托車路過此地,民警蒙XX示意王某四停車接受檢查,

但做賊心虛的王某四擔心偷車的事情敗露,他趁民警不注意時,企圖沖卡逃跑,但是被民警蒙XX、協警葉XX、張XX牢牢控制住了。王某四強烈反抗,他一邊反抗掙扎一邊大聲叫喊“我有愛滋病、快點放了我!我有愛滋病”,快點放了我”,同時,他咬傷自己手流血,威脅要傳染“愛滋病”給在場交警工作人員。在控制過程中,民警蒙XX的右手手指受傷,協警葉XX雙手手指多處受傷,協警張XX的左手手指受傷。
後來,在當地派出所民警趕到後,將王某四帶回調查,王某四並供認參與偷盜摩托車的同夥張XX,當天下午,辦案民警在伯勞鎮萬利村委會張秀六隊將涉嫌偷盜、吸毒的張XX抓獲歸案。

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