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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膽!靈山一粉仔謊稱自己有“愛滋病”咬傷交警後被捕

家住靈山縣某鎮的王某四(化名), 是一個吸毒人員, 2009年9月因犯搶劫罪被判12年有期徒刑, 在2016年9月10日被宣告提前刑滿釋放, 但是被釋放後的王某四仍不知悔改, 經常夥同他人籌措毒資吸毒。

2017年8月22日早上9時許, 靈山縣公安局交警大隊武利中隊民警蒙XX, 帶領協警葉XX、張XX等人, 在省道326線31公里處(武利鎮龍塘村委會路段)設卡查車, 王某四駕駛一輛剛和他人在浦北縣白石水鎮偷來的摩托車路過此地, 民警蒙XX示意王某四停車接受檢查, 但做賊心虛的王某四擔心偷車的事情敗露, 他趁民警不注意時, 企圖沖卡逃跑, 但是被民警蒙XX、協警葉XX、張XX牢牢控制住了。 王某四強烈反抗, 他一邊反抗掙扎一邊大聲叫喊“我有愛滋病、快點放了我!我有愛滋病”, 快點放了我”, 同時, 他咬傷自己手流血, 威脅要傳染“愛滋病”給在場交警工作人員。 在控制過程中, 民警蒙XX的右手手指受傷,

協警葉XX雙手手指多處受傷, 協警張XX的左手手指受傷。 後來, 在當地派出所民警趕到後, 將王某四帶回調查, 王某四並供認參與偷盜摩托車的同夥張XX, 當天下午, 辦案民警在伯勞鎮萬利村委會張秀六隊將涉嫌偷盜、吸毒的張XX抓獲歸案。

目前, 該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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