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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龍江進一步簡化高校畢業生就業相關手續

近日,為促進高校畢業生充分就業、高品質就業,黑龍江省委組織部、省教育廳、省人社廳、省公安廳、省檔案局等五部門聯合發出《關於進一步簡化黑龍江省高校畢業生就業相關手續的通知》。

通知要求,取消非應屆畢業生改派環節。從2018年3月1日開始,全面取消非應屆高校畢業生《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報到證》和《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通知書》調整改簽環節,非應屆高校畢業生可憑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聘用)合同或用人單位錄(聘)用通知等就業材料和《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證書》辦理報到和落戶。同時,簡化畢業生就業手續。今後,各單位凡涉及非應屆畢業生報到、落實編制和戶口、計算工齡、保存檔案、辦理相關社會保險關係、人事關係及檔案轉遞等手續辦理時,

不再將轉正定級表、調整改派手續作為必備材料。

通知規定,應屆高校畢業生界定為自畢業之日起至翌年的6月30日,自畢業第二年的7月1日起為非應屆畢業生,不再辦理“報到證”和“通知書”調整改簽手續。此外,畢業生應在“報到證”規定期限內按時到單位報到,相關用人單位或人才交流機構按規定辦理接收和就業相關手續。

自派遣之日起,無正當理由超過3個月不去派遣單位報到的,按社會待業人員辦理落戶、存檔手續。

通知指出,“報到證”或“通知書”丟失的,自畢業之日起至翌年6月30日可持畢業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出具的補辦申請補發;超過時限的持畢業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出具的補辦申請及存檔單位情況說明補發《就業報到證簽發證明》,

檔案中有“通知書”的不予補發。畢業時未簽發“報到證”的,自畢業之日起至翌年6月30日可持畢業學校就業工作部門出具的補辦申請、畢業證、招生錄取手續及相關就業手續補發;超過時限的只簽發《畢業生就業報到證簽發證明》。《就業派遣報到證》或《就業派遣通知書》丟失且無派遣資料或派遣存根的,原則上不予補發《畢業生就業報到證簽發證明》。若自我舉證屬實者可按規定給予補發。
自證材料主要包括:畢業學校就業工作部門出具補辦申請;現單位組織人事部門或存檔單位情況說明(證明缺少報到證和通知書);畢業證書原件及影本;招生錄取三聯單影本(加蓋畢業學校存檔部門公章);同一錄取三聯單內任一同學報到證影本(加蓋存檔單位公章);人事檔案中的畢業生登記表和畢業入職後第一份幹部履歷表影本(加蓋存檔單位公章)。
檔案未存在單位人事部門、檔案管理部門或人才交流機構的不予補辦相關畢業生就業材料。(韓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