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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始實施」無證開網約車,最高罰2萬|目前哈爾濱600人有證,4家公司拿到牌照

《哈爾濱市網路預約計程車經營服務管理實施細則》

已從1月1日起

正式實施

根據《細則》要求:

在哈市從事網約車經營的平臺需獲得《網路預約計程車經營許可證》,駕駛員須獲得《網路預約計程車駕駛證》才能從事網約車運輸。

記者從市交通運輸局計程車管理處瞭解到:

對於目前未在哈爾濱市交通運輸行政主管部門取得《網路預約計程車經營許可證》的網約車平臺公司,

根據交通運輸部等七部委發佈並實施的《網路預約計程車經營管理暫行辦法》第三十四條,“未取得經營許可,擅自從事或者變相從事網約車經營活動的;責令改正,予以警告,並處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對從事非法運營的駕駛員,上限罰款為2萬元。另外,《細則》要求,提供網約車服務的人員、車輛,

需通過網約車平臺進行。如脫離平臺提供出行服務並收取費用,則視為非法運營。

截至目前,在哈市已獲得網約車牌照的4家平臺分別為神州專車、首汽約車、曹操專車和全在用車。

截至去年12月份,哈市申報的網約車駕駛員共約3000人,

截至2日,已有約600名駕駛員取得《駕駛員證》,預計至下周,取得運營資質的駕駛員將達到1000名。

記者:孫嘉立 劉希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