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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重最高罰2萬!武漢首部橋隧安全法規下月起實施!

老司機們都注意了,武漢首部橋隧安全法規要來啦!不要以身試法哦~~

昨天,《武漢市城市橋樑隧道安全管理條例》經批准,將於8月1日起正式實施。這個條例的出臺,將會填補武漢橋樑、隧道安全管理空白。

橋隧安全法規的出臺,非常有必要

近年來,全國各地橋樑垮塌事故頻發,據不完全統計,自2007年至今,全國已有至少40起較嚴重橋樑垮塌事故,共造成291人死亡、157人受傷、33人失蹤。

武漢橋樑、隧道已達600餘座

要知道,咱們武漢已建成橋樑、隧道600餘座。

未來幾年,我市還將建設楊泗港長江大橋、江漢七橋、三陽路公鐵兩用過江隧道等數座跨江跨河特大橋隧設施以及百餘座立體過街設施。

現在交通運輸量大幅增長,行車密度日益增大,車輛載重顯著提高,橋樑、隧道使用率及承擔的運行壓力與日俱增,

橋隧安全問題必須要引起我們的重視!

有哪些行為是違反條例的呢?

不要超高、超重!

(一)駛入警示區域的,責令駛離或者卸載通行;

(二)駛入限高區域的,責令駛離,可處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罰款。

(三)駛入限重區域的,責令停駛,卸載後通行,超重10%以內,

處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超重10%至50%的,處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罰款;超重50%以上的,處10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罰款。

不要搞破壞!

造成限高、限重設施或者城市橋樑、隧道損壞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擅自新、改、擴建影響橋隧安全的建築物,從事可能影響橋隧安全的挖掘、鑽孔、樁基施工等作業,

情節嚴重的最高可處10萬元罰款。

不要擅用橋下空間!

城市橋樑的橋下空間內禁止擅自佔用,已經佔用的將清除。

禁止擅自封閉橋下空間,禁止轉讓、出租橋下空間使用權,禁止擅自改變橋下空間用途,防止濫用橋下空間對橋樑安全造成威脅。

城市管理部門應當怎麼做?設置消防設施

城市橋樑、隧道封閉和半封閉隔音設施應當採用不燃或者難燃材料,設置相應消防設施。

建立監控管理平臺

各城市橋樑、隧道安全資訊監控管理系統應當統一接入全市城市橋樑、隧道安全資訊監控管理平臺。

制定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城市管理部門應當建立預警和應急機制,制定城市橋樑、隧道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相關部門和養護人定期開展應急演練,提高應對突發事件的處理能力。

相關人員要負責

橋隧主管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因怠忽職守、徇私枉法造成城市橋樑、隧道損壞的,由其上級主管部門或者監察機關依法追究行政責任;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制定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城市管理部門應當建立預警和應急機制,制定城市橋樑、隧道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相關部門和養護人定期開展應急演練,提高應對突發事件的處理能力。

相關人員要負責

橋隧主管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因怠忽職守、徇私枉法造成城市橋樑、隧道損壞的,由其上級主管部門或者監察機關依法追究行政責任;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