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重最高罰2萬!武漢首部橋隧安全法規下月起實施!
老司機們都注意了,武漢首部橋隧安全法規要來啦!不要以身試法哦~~
昨天,《武漢市城市橋樑隧道安全管理條例》經批准,將於8月1日起正式實施。這個條例的出臺,將會填補武漢橋樑、隧道安全管理空白。
橋隧安全法規的出臺,非常有必要近年來,全國各地橋樑垮塌事故頻發,據不完全統計,自2007年至今,全國已有至少40起較嚴重橋樑垮塌事故,共造成291人死亡、157人受傷、33人失蹤。
武漢橋樑、隧道已達600餘座
要知道,咱們武漢已建成橋樑、隧道600餘座。
現在交通運輸量大幅增長,行車密度日益增大,車輛載重顯著提高,橋樑、隧道使用率及承擔的運行壓力與日俱增,
(一)駛入警示區域的,責令駛離或者卸載通行;
(二)駛入限高區域的,責令駛離,可處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罰款。
(三)駛入限重區域的,責令停駛,卸載後通行,超重10%以內,
造成限高、限重設施或者城市橋樑、隧道損壞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擅自新、改、擴建影響橋隧安全的建築物,從事可能影響橋隧安全的挖掘、鑽孔、樁基施工等作業,
不要擅用橋下空間!
城市橋樑的橋下空間內禁止擅自佔用,已經佔用的將清除。
禁止擅自封閉橋下空間,禁止轉讓、出租橋下空間使用權,禁止擅自改變橋下空間用途,防止濫用橋下空間對橋樑安全造成威脅。
城市橋樑、隧道封閉和半封閉隔音設施應當採用不燃或者難燃材料,設置相應消防設施。
各城市橋樑、隧道安全資訊監控管理系統應當統一接入全市城市橋樑、隧道安全資訊監控管理平臺。
城市管理部門應當建立預警和應急機制,制定城市橋樑、隧道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相關部門和養護人定期開展應急演練,提高應對突發事件的處理能力。
橋隧主管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因怠忽職守、徇私枉法造成城市橋樑、隧道損壞的,由其上級主管部門或者監察機關依法追究行政責任;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城市管理部門應當建立預警和應急機制,制定城市橋樑、隧道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相關部門和養護人定期開展應急演練,提高應對突發事件的處理能力。
橋隧主管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因怠忽職守、徇私枉法造成城市橋樑、隧道損壞的,由其上級主管部門或者監察機關依法追究行政責任;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