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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權私用,優親厚友……達川區通報5起扶貧領域典型案例!

脫貧攻堅關係到全面小康社會的建設,更關係到廣大貧困地區貧困人口的福祉。

近日,達川區通報了5起扶貧領域典型案例,個別涉案黨員在服務基層、脫貧攻堅工作中,無視紀律和規矩,公權私用,優親厚友、截留挪用、虛報冒領、貪污侵佔等,侵害了群眾利益,敗壞了黨委政府形象,必將受到嚴厲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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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支部書記優親厚友讓親友領困難救助受處分

經查,2015年,達川區木子鄉內口村黨支部書記袁志山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妻子上報為臨時生活困難救助人員,領取臨時困難救助200元;將二姐夫唐某、三姐夫楊某上報為困難人員,分別領取困難金100元。2016年10月,達川區木子鄉紀委給予袁志山黨內警告處分。

村主任失職瀆職出具虛假低保證明多領搬遷安置補償費被處理

2015年6月,達川區馬家鎮沙壩村主任柏令凡在申請地質災害避險搬遷異地安置過程中,

為本村村民鄧某出具虛假低保證明,致鄧某多領取地質災害避險搬遷安置補償費5000元。2016年6月,達川區馬家鎮紀委給予柏令凡黨內警告處分。

村副主任利用職務之便虛報冒領孤兒保障金被嚴重警告

經查,2012年,達川區沿河鄉騎龍寨村副主任張榮利用職務之便,為侄子張某出具虛假資料,辦理孤兒手續,

致張某2012年11月至2016年6月共計領取事實孤兒保障金11650元。2016年6月,達川區沿河鄉紀委給予張榮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村主任截留私分集體公益補償資金被處理

經查,2015年1月,達川區石橋鎮任家山村委會主任任朝明將集體公益林生態效益補償資金1.59萬元以“管護費”名義違規發放給村社幹部作津補貼。2016年10月,達川區石橋鎮紀委給予任朝明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村支部書記貪污侵佔集體資金受到留黨察看處分

經查,2014年9月至2015年9月,達川區堡子鎮耿石村黨支部書記朱維寶兼任該村出納,採取收入不入帳等方式,利用職務之便侵佔集體資金2萬元。2016年10月,達川區紀委給予朱維寶留黨察看一年處分。

通報指出,目前正是脫貧攻堅關鍵階段,各級黨員幹部一定要引以為戒,要躬身基層,服務群眾,要聚焦扶貧攻堅目標任務,強化工作責任和考核問責,扶真貧、真扶貧,

將脫貧扶貧精准化,落到實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