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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桂平居民用戶年度階梯電量已經重置啦!

【溫馨提示】

普及一下:為節約能源

國家電網居民用電執行階梯電價

居民用戶年度階梯電量已經重置了

各居民用電客戶:

您好!2018年1月1日起,居民用戶年度階梯電量已經重置,居民用戶電量又將從第一檔進行計量,第一檔為每戶年用電量≤2760度部分,2760度<第二檔為每戶年電量≤4440度部分,第三檔為4440度以上部分。對此,桂平供電局溫馨提示您,注意節約用電,合理分配電量使用。

以往,廣西居民生活用電階梯電價為按月執行,居民階梯電價將調整為按年執行,即各檔階梯電量從原來的按月用電量計算調整為按年用電量計算。

階梯級數仍為三檔

然而,現在廣西居民階梯電價,居民生活用電按月用電量計算,將每月用電量劃分為三檔,電價實行分檔遞增。同時,隨季節的變化,全年劃分為用電高峰月和非用電高峰月。

廣西居民階梯電價將調整為按年執行。調整之後,不再劃分高峰月與非高峰月,用電高峰期的電量將平均到一整年裡,居民用戶可在一個年度自行調劑用電量,緩解因季節差異導致不同月份用電量不同所帶來的矛盾。

階梯電價按年執行後,年度電量仍分三檔,年階梯分檔標準及計費方式詳見附表。

此外,階梯電價按年度為週期執行,

年用電量中的“年”是以供電企業抄表例日為准,跨度12個用電月作為一個電費結算年。當年分檔電量標準在本電費結算年內有效,在次年年初第一期電費結算時重置,餘額電量不結轉至下一個電費結算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