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文網

檢察動態|重磅!2017年度十大檢察新聞和十大法律監督案例評選揭曉

1月10日下午,由檢察日報社主辦的2017年度十大檢察新聞、十大法律監督案例評選在最高檢召開定評會。

由檢察日報社主辦的2017年度十大檢察新聞、十大法律監督案例評選1月10日揭曉。

“習近平致信祝賀第二十二屆國際檢察官聯合會年會暨會員代表大會在北京召開,強調檢察官作為公共利益的代表肩負著重要責任”等入選十大檢察新聞。

“最高檢第一時間派員調查於歡案,提出檢察監督意見,推動二審將於歡刑期由無期徒刑改判為有期徒刑五年”等入選十大法律監督案例。

2017年度十大檢察新聞是:

▲1.習近平致信祝賀第二十二屆國際檢察官聯合會年會暨會員代表大會在北京召開,強調檢察官作為公共利益的代表肩負著重要責任;

▲2.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會連續三年聽取最高人民檢察院黨組工作彙報;

▲3.黨的十九大提出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全國推開,檢察機關堅決擁護、自覺支持、全力配合改革,

反貪、反瀆、預防部門轉隸工作積極平穩有序推進;

▲4.最高檢出臺意見,加強產權司法保護,激勵企業家創新創業;

▲5.檢察機關2017年立案偵查23名原省部級以上幹部,2014年10月至今已遣返勸返外逃“百名紅通人員”34人;

▲6.最高檢機關2017年10月起運行新的司法辦案機制,中央部署由檢察機關承擔的29項司法改革任務基本完成;

▲7.全國人大常委會修改民事訴訟法和行政訴訟法,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工作全面推開;

▲8.檢察題材電視劇《人民的名義》熱播,創下近10年來國產電視劇收視率最高紀錄;

▲9.最高檢等五部門聯合出臺辦理刑事案件嚴格排除非法證據若干問題規定,切實防範冤假錯案;

▲10.最高檢會同最高法出臺司法解釋,明確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犯罪定罪量刑標準,保障公民資訊安全。

2017年度十大法律監督案例是:

▲1.最高檢第一時間派員調查於歡案,提出檢察監督意見,

推動二審將於歡刑期由無期徒刑改判為有期徒刑五年;

▲2.最高檢指導督辦,甘肅檢察機關積極履職,對祁連山系列環境污染案批捕16人,監督立案15人;

▲3.檢察機關依法決定對孫政才立案偵查;

▲4.經過三次補查和周密審查,最高檢核准追訴24年前搶劫殺人兇犯周濤,被告人被判無期徒刑;

▲5.北京市檢察院第二分院依託專業化辦案團隊辦理特大跨境電信詐騙案,對從肯亞等國押解回國的85名被告人依法提起公訴;

▲6.檢察機關同步介入“西安地鐵問題電纜”事件調查,立案查辦瀆職和貪污賄賂案件41件59人;

▲7.檢察機關經審查認為原判認定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提出再審檢察建議,浙江“死刑犯”丁國勤16年後被改判無罪;

▲8.最高檢對趙連生暴力傷醫案掛牌督辦,江蘇三級檢察院第一時間介入引導偵查,被告人犯搶劫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九年;

▲9.檢察機關意見被全面採納,內蒙古“玉米案”再審王力軍被改判無罪;

▲10.江浙兩地檢察機關依法打擊長江口非法傾倒垃圾犯罪,34人被批捕,已有9人被起訴。

本次評選工作於2017年12月底啟動。在初評環節,由檢察日報社從媒體公開發表的新聞中,分別篩選出2017年度十大檢察新聞、十大法律監督案例預選條目。今年1月1日至5日,評委會在正義網和檢察日報微信公眾號開設專題,供廣大讀者和網友投票。根據投票情況,組委會確定了進入定評環節的15個十大檢察新聞備選條目、15個十大法律監督案例備選條目。在1月10日下午召開的定評會上,評委們通過無記名投票最終評選出2017年度十大檢察新聞、十大法律監督案例。

來自中央政法委宣教室、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新聞局、全國政協辦公廳新聞局,人民日報、新華社、光明日報、經濟日報、中央人民廣播電臺、中央電視臺、中國紀檢監察報、工人日報、中國青年報、中國婦女報,法制日報、人民法院報、人民公安報、檢察日報,人民網、新華網、新浪網等相關單位和媒體負責人擔任定評評委。

2017年度十大檢察新聞十大法律監督案例

定評會評委(23名)

侯召迅 中央政法委宣教室副主任

韓林宏 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新聞局巡視員、副局長

王相偉 全國政協辦公廳新聞局局長

溫紅彥 人民日報社政治文化部主任

霍小光 新華社國內部副主任

鄧 凱 光明日報社國內政治部副主任

林躍然 經濟日報社副社長

侯東合 中央人民廣播電臺新聞節目中心副主任

王廣令 中央電視臺社會與法頻道總監

肖雲祥 中國紀檢監察報社副總編輯

劉家偉 工人日報社總編輯

毛 浩 中國青年報社副總編輯

孫錢斌 中國婦女報社總編輯

伍 彪 法制日報社總編輯

倪壽明 人民法院新聞傳媒總社社長

邵清瀅 人民公安報社副總編輯

潘 健 人民網總裁助理、副總編輯、要聞部主任

郭奔勝 新華網總編輯

王 薇 新浪新聞副總編輯

王松苗 最高人民檢察院辦公廳主任兼新聞辦公室主任

陳有賢 最高人民檢察院政治部宣傳部部長

李雪慧 檢察日報社社長

錢 舫 檢察日報社總編輯

來源 | 檢察日報

文字 | 徐日丹

本期編輯 | 宿廣田

內蒙古“玉米案”再審王力軍被改判無罪;

▲10.江浙兩地檢察機關依法打擊長江口非法傾倒垃圾犯罪,34人被批捕,已有9人被起訴。

本次評選工作於2017年12月底啟動。在初評環節,由檢察日報社從媒體公開發表的新聞中,分別篩選出2017年度十大檢察新聞、十大法律監督案例預選條目。今年1月1日至5日,評委會在正義網和檢察日報微信公眾號開設專題,供廣大讀者和網友投票。根據投票情況,組委會確定了進入定評環節的15個十大檢察新聞備選條目、15個十大法律監督案例備選條目。在1月10日下午召開的定評會上,評委們通過無記名投票最終評選出2017年度十大檢察新聞、十大法律監督案例。

來自中央政法委宣教室、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新聞局、全國政協辦公廳新聞局,人民日報、新華社、光明日報、經濟日報、中央人民廣播電臺、中央電視臺、中國紀檢監察報、工人日報、中國青年報、中國婦女報,法制日報、人民法院報、人民公安報、檢察日報,人民網、新華網、新浪網等相關單位和媒體負責人擔任定評評委。

2017年度十大檢察新聞十大法律監督案例

定評會評委(23名)

侯召迅 中央政法委宣教室副主任

韓林宏 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新聞局巡視員、副局長

王相偉 全國政協辦公廳新聞局局長

溫紅彥 人民日報社政治文化部主任

霍小光 新華社國內部副主任

鄧 凱 光明日報社國內政治部副主任

林躍然 經濟日報社副社長

侯東合 中央人民廣播電臺新聞節目中心副主任

王廣令 中央電視臺社會與法頻道總監

肖雲祥 中國紀檢監察報社副總編輯

劉家偉 工人日報社總編輯

毛 浩 中國青年報社副總編輯

孫錢斌 中國婦女報社總編輯

伍 彪 法制日報社總編輯

倪壽明 人民法院新聞傳媒總社社長

邵清瀅 人民公安報社副總編輯

潘 健 人民網總裁助理、副總編輯、要聞部主任

郭奔勝 新華網總編輯

王 薇 新浪新聞副總編輯

王松苗 最高人民檢察院辦公廳主任兼新聞辦公室主任

陳有賢 最高人民檢察院政治部宣傳部部長

李雪慧 檢察日報社社長

錢 舫 檢察日報社總編輯

來源 | 檢察日報

文字 | 徐日丹

本期編輯 | 宿廣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