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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毒」《山東省禁毒條例》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1月11日,市政府新聞辦舉行新聞發佈會,市禁毒辦公室常務副主任、市公安局禁毒支隊支隊長邵光壽同志就貫徹《山東省禁毒條例》進行新聞發佈。

《條例》出臺的背景意義

禁毒工作關係國家安危、民族興衰、人民福祉。近年來,青島市各級各部門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加強禁毒工作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持續深化禁毒人民戰爭,取得階段性明顯成效。但受國內外涉毒因素的綜合影響,

青島市面臨的毒情形勢依然嚴峻複雜。吸毒人群持續增長;毒☆禁☆品犯罪呈多發態勢,職業化、組織化、智慧化、網路化特點明顯;制毒犯罪有新抬頭,吸制販涉毒網路層疊交織;打擊治理毒☆禁☆品問題難度越來越大。與嚴峻的禁毒形勢相比,禁毒基層基礎工作相對薄弱,在禁毒工作機制、責任落實、工作保障、宣傳教育、毒☆禁☆品管制和戒毒等方面,急需通過地方立法進一步規範和完善。
自2013年起,《條例》立法工作被省人大常委會列為“條件成熟時適時安排審議的法規專案”,2017年被省人大常委會、省政府列為地方性法規一類項目。9月1日,省政府第110次常務會議審議並通過《條例(草案)》。12月1日,省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三次會議全票表決通過。

習近平總書記在党的十九大報告中指出:“加快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建設,依法打擊和懲治黃賭毒黑拐騙等違法犯罪活動”。《條例》的頒佈實施,

是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加強禁毒工作系列重要講話精神,認真落實十九大依法治國基本方略的具體舉措,是主動應對新時代嚴峻複雜的禁毒鬥爭形勢,全面依法禁毒、綜合治理毒☆禁☆品問題的迫切現實需要,也是對國家禁毒法律體系和重要政策措施的有益補充和具體細化。

《條例》的重點內容

《條例》共分七章六十五條,主要從禁毒工作體制和職責、禁毒宣傳教育、毒☆禁☆品和制毒物品管制、戒毒措施、禁毒工作保障等方面對全省禁毒工作作出明確規範,

多項規定和措施具有創新性、前瞻性和鮮明的地方特色。

一是突出“責”字當頭。從“明責、考責、問責”等方面進一步健全禁毒工作責任體系,明確禁毒是全社會的共同責任,實行禁毒工作責任制,禁毒辦承擔禁毒委員會日常工作;將禁毒工作納入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以及精神文明建設、平安建設等重要內容,

建立禁毒工作述職講評和考評制度;毒☆禁☆品問題重點整治地區未完成整治任務的,不得參加文明創建、平安創建等評比表彰活動。

二是突出禁毒宣傳“全覆蓋”。規定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健全禁毒宣傳教育體系,教育行政部門、學校應當將禁毒知識納入教育教學內容;交通運輸經營者、管理者和娛樂場所等應當依法落實禁毒宣傳、防範措施;新聞媒體應當經常開展公益禁毒宣傳教育。對不依法履行職責的單位部門,公安機關將予以罰款等行政處罰。

三是突出治理創新。規定建立毒情監測評估、藥物濫用預警和毒情通報機制,向社會公佈社區戒毒社區康復工作機構。針對制毒分子利用化工醫藥企業場所、設備或醫療機構、藥品零售企業從事制毒活動現狀,規定企業、個人相關資訊報告制度,便於加強監管,從源頭上預防和打擊制毒犯罪。

四是突出人文關懷。對吸毒人員幫教、戒毒、矯治和挽救措施進一步細化,規定對符合條件的吸毒人員不再實行動態管控,以便於吸毒人員回歸家庭、融入社會,減少社會歧視。同時,為最大限度地關愛救助吸毒人員及其家庭,規定了被強制隔離戒毒人員是未成年人或者生活不能自理人員的法定關係人的,由公安機關通知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對未成年人或者生活不能自理人員進行妥善安置,真正體現了“以人民為中心”的執法理念和人文關懷。五是突出問題導向。針對近年來社會公眾普遍關注、反映強烈的涉毒藝人、涉毒寄遞物流、涉毒網路資訊、“毒駕”、吸毒專用工具等社會熱點問題和法律管控薄弱環節,有針對性地作出禁止性規定和管控處罰措施,對進一步淨化社會環境、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具有鮮明的引領和導向作用。

下步,全市各級各部門將面向全社會開展《條例》的普法宣傳,做到人群全覆蓋、場所全覆蓋、時段全覆蓋,使社會各界和廣大人民群眾瞭解《條例》主要內容,積極參與禁毒鬥爭,支持、配合和監督禁毒執法活動。同時,青島市將依據省公安廳研究制定的《條例》釋義和相關執法裁量標準,抓緊完善多部門協調聯動、述職評估和監督檢查機制,確保《條例》規定的各項“法定動作”及時規範落地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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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不依法履行職責的單位部門,公安機關將予以罰款等行政處罰。

三是突出治理創新。規定建立毒情監測評估、藥物濫用預警和毒情通報機制,向社會公佈社區戒毒社區康復工作機構。針對制毒分子利用化工醫藥企業場所、設備或醫療機構、藥品零售企業從事制毒活動現狀,規定企業、個人相關資訊報告制度,便於加強監管,從源頭上預防和打擊制毒犯罪。

四是突出人文關懷。對吸毒人員幫教、戒毒、矯治和挽救措施進一步細化,規定對符合條件的吸毒人員不再實行動態管控,以便於吸毒人員回歸家庭、融入社會,減少社會歧視。同時,為最大限度地關愛救助吸毒人員及其家庭,規定了被強制隔離戒毒人員是未成年人或者生活不能自理人員的法定關係人的,由公安機關通知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對未成年人或者生活不能自理人員進行妥善安置,真正體現了“以人民為中心”的執法理念和人文關懷。五是突出問題導向。針對近年來社會公眾普遍關注、反映強烈的涉毒藝人、涉毒寄遞物流、涉毒網路資訊、“毒駕”、吸毒專用工具等社會熱點問題和法律管控薄弱環節,有針對性地作出禁止性規定和管控處罰措施,對進一步淨化社會環境、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具有鮮明的引領和導向作用。

下步,全市各級各部門將面向全社會開展《條例》的普法宣傳,做到人群全覆蓋、場所全覆蓋、時段全覆蓋,使社會各界和廣大人民群眾瞭解《條例》主要內容,積極參與禁毒鬥爭,支持、配合和監督禁毒執法活動。同時,青島市將依據省公安廳研究制定的《條例》釋義和相關執法裁量標準,抓緊完善多部門協調聯動、述職評估和監督檢查機制,確保《條例》規定的各項“法定動作”及時規範落地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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