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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機酒駕撞人逃逸 民警接警10分鐘後將其抓獲

4月6日下午2點左右,一輛藍色小車在長沙馬王堆中路撞倒同向行駛的電動車,電動車司機被撞傷,小車司機李某沒有立即下車查看傷者情況,逃離現場。

監控顯示,李某撞人後,

繼續往前行駛七八米左右,停車並站在車旁觀望,但沒有走到傷者面前。大約2分鐘後,駕駛員離開現場。

長沙芙蓉交警大隊接警後,迅速展開調查。10分鐘後,民警在房產交易大樓門口將李某控制。

民警介紹,“當時李某精神恍惚,且拒絕調查。所以我們對其進行強制帶離,

把他送到醫院做血樣抽取。”檢測發現,李某血液中酒精含量為262.5毫克每百毫升,是酒駕。

經審訊,駕駛員李某39歲,長沙人,事發前曾與朋友喝下半斤白酒。民警表示,駕駛員涉嫌危險駕駛罪,將面臨6個月以下的拘役,並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之內不得重新報考。一旦傷者的傷情構成重傷,那麼駕駛員酒後駕車致人重傷的行為將升級為交通肇事罪,那麼他將面臨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目前,傷者無生命危險,仍在接受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