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扒高鐵車門女子:我有錯嗎?她上級發話了

這名羅姓女子接受採訪時,堅稱自己沒有錯:“我沒有攔著車,我只是個人,怎麼可能攔在動車前面阻止它開呢?”

目前,羅女士已被交由鐵路警方進一步處理。

網傳視頻顯示,在高鐵將要關門時,

該女子始終霸佔在車門處,阻擋車門關閉。

列車一工作人員對她不斷進行勸說,告訴她這是違法行為,但她仍然不願離開,並且一直在打電話。

她表示自己的老公沒能通過檢票處,要求列車工作人員讓檢票口放行,否則她就一直擋在車門處。

列車工作人員勸她去改簽,但她置若罔聞。此時車上的乘客也圍了過來,指責因為她一個人耽誤整車人出行,並且有人不斷告訴她“你犯法了知不知道?”但她堅持自己有買票,拼命拽住車門不下車。

工作人員無奈之下將其拖至車門外,但該女子十分頑強,倒地後仍用腳卡著車門。

由於擔心女子腳受傷,不得已車門重新打開,於是女子趁機爬起來又進入車門內……

截止視頻結束時,

女子仍“堅守”在車門入口處等候丈夫。

該女子接受新聞晨報採訪時稱,最後她老公還是被放了下來,一家三口都上了車。她不斷反問:“我這樣做有錯嗎?”

記者:這個視頻記錄的是事實嗎?

羅女士:這個事情確實發生了,但有很多說法是不對的,

第一我老公沒有遲到,我們一家三口是一起進車站的,第二我沒有攔動車。

記者:當天具體情況是怎麼樣的?

羅女士:上週五,我和老公帶著女兒去廣州辦事。坐的是G1747次車,從合肥到廣州,原定16:39發車。因為我們跑錯了車站,到檢票口的時候已經是16:37了,但我在計程車上查到這個車已經晚點到16:52發車了。

記者:你知道檢票口會在發車時間前3到5分鐘關閉嗎?

羅女士:我不知道。當時我知道快趕不上了,

就拉著女兒跑在前面,老公拿著行李在後面。到檢票口的時候,檢票口沒有關,有工作人員,但工作人員沒有檢我們的票,也沒有攔我們,就放我和女兒過去了。

下去之後,我發現老公沒下來。給他打電話,他說他被檢票人員攔下了。當時我們的身份證、車票和行李都在我老公身上。

記者:但我在視頻裡面看到,你和乘務員爭執時,掏出過車票。

羅女士:是我記錯了,應該是身份證和行李在我老公身上。

記者:你當時有阻攔動車開動的舉動嗎?

羅女士:我沒有攔著車,我只是個人,怎麼可能攔在動車前面阻止它開呢?

我是在跟列車長說,我老公就在樓上,10秒鐘就能上車,麻煩他用對講機叫樓上放一下行,但他們就是不幫我說。

我下去的時候,看到車還沒有開,車門是開著的。我覺得動車在一個站停10分鐘,我還剩2分鐘,我為什麼就不能上車呢?只要我老公10秒內能下來,就沒事了,我當時是不是只能讓我老公下來?我這樣做有錯嗎?

我覺得10秒鐘就能下來的事,為什麼就不讓他下來呢,我就在門口站著了。

記者:視頻裡顯示,工作人員把你往外拉時,你的腳卡住了車門。

羅女士:我的腳確實卡在門那裡了。我站在門口,他拉我的時候,我腳正好就在那裡,不就卡住了嗎?

我跟他講了事實,我老公就在上面,10秒鐘就能下來。從頭到尾,他們總共拉了我5分鐘,但他們就是不打電話給樓上工作人員,把我老公放下來。如果當時溝通好了,10秒鐘就解決了,根本不影響動車的開車。

記者:你為什麼不選擇自己和女兒先上車,你老公坐後面的車?

羅女士:因為孩子去外地有事情,我們很緊急,那天就這一趟車了,不然就得等到第二天了。不急的話,我怎麼會求那個列車長,叫他幫忙放我老公下樓呢。

如果我跟孩子先上的話,身份證和行李都在老公那裡,我和女兒那天晚上就得睡在廣州的車站大廳了。

記者:最後,你們有上車嗎?

羅女士:後來有乘警過來,把我老公放了下來,我們三個都上了車。

對此,合肥火車站給出了官方說法:

1月5日,由蚌埠南開往廣州南站的G1747次列車在合肥站停站辦客時,一名帶著孩子的婦女羅某以等老公為名,用身體強行阻擋車門關閉。鐵路工作人員和乘客多次勸解,該女子仍強行扒阻車門,造成該列車晚點發車。

據瞭解,目前鐵路公安已介入調查處理。

鐵路部門提醒,廣大旅客乘坐列車要遵守鐵路運輸安全法律法規,聽從鐵路工作人員指揮,自覺維護公共安全和秩序,共同營造和維護安全有序、文明祥和的旅行環境。

小編查詢了相關規定

發現該女子的行為已觸犯法規

可以依法進行處罰

《鐵路安全管理條例》

第七十七條 禁止實施下列危害鐵路安全的行為:

(一)非法攔截列車、阻斷鐵路運輸;

(二)擾亂鐵路運輸指揮調度機構以及車站、列車的正常秩序;

第九十五條 違反本條例第五十一條、第五十二條、第五十三條、第七十七條規定的,由公安機關責令改正,對單位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個人處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罰款。

《鐵路安全管理條例》是為了加強鐵路安全管理,保障鐵路運輸安全和暢通,保護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而制定的法規,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澎湃新聞記者從合肥市廬陽區委宣傳部有關負責人處獲悉,經過確認,上述女性乘客為合肥市永紅路小學教導處副主任羅某。目前,廬陽區教體局已對其作出停職檢查的處理決定。

合肥市廬陽區區委宣傳部通報稱:經查,1月5日,在由合肥站開往廣州南的G1747次高鐵列車上,永紅路小學教師羅某某為等候愛人,用身體強行阻擋車門關閉,並要求列車員通知檢票員放行其愛人,列車員和乘客多次勸解無果。此舉行為極壞、影響惡劣。

1月9日下午14:30,廬陽區教體局召開局黨委會,對此事件作出如下處理:一、責成當事人羅某某立即停職檢查;二、勒令永紅路小學就教師隊伍建設作出深刻檢查,深入調查事件原因,依法依規依紀處置到位;三、區教體局舉一反三,在全區教育系統中廣泛開展學法守法及師德師風警示教育,嚴厲杜絕此類現象再度發生。

就沒事了,我當時是不是只能讓我老公下來?我這樣做有錯嗎?

我覺得10秒鐘就能下來的事,為什麼就不讓他下來呢,我就在門口站著了。

記者:視頻裡顯示,工作人員把你往外拉時,你的腳卡住了車門。

羅女士:我的腳確實卡在門那裡了。我站在門口,他拉我的時候,我腳正好就在那裡,不就卡住了嗎?

我跟他講了事實,我老公就在上面,10秒鐘就能下來。從頭到尾,他們總共拉了我5分鐘,但他們就是不打電話給樓上工作人員,把我老公放下來。如果當時溝通好了,10秒鐘就解決了,根本不影響動車的開車。

記者:你為什麼不選擇自己和女兒先上車,你老公坐後面的車?

羅女士:因為孩子去外地有事情,我們很緊急,那天就這一趟車了,不然就得等到第二天了。不急的話,我怎麼會求那個列車長,叫他幫忙放我老公下樓呢。

如果我跟孩子先上的話,身份證和行李都在老公那裡,我和女兒那天晚上就得睡在廣州的車站大廳了。

記者:最後,你們有上車嗎?

羅女士:後來有乘警過來,把我老公放了下來,我們三個都上了車。

對此,合肥火車站給出了官方說法:

1月5日,由蚌埠南開往廣州南站的G1747次列車在合肥站停站辦客時,一名帶著孩子的婦女羅某以等老公為名,用身體強行阻擋車門關閉。鐵路工作人員和乘客多次勸解,該女子仍強行扒阻車門,造成該列車晚點發車。

據瞭解,目前鐵路公安已介入調查處理。

鐵路部門提醒,廣大旅客乘坐列車要遵守鐵路運輸安全法律法規,聽從鐵路工作人員指揮,自覺維護公共安全和秩序,共同營造和維護安全有序、文明祥和的旅行環境。

小編查詢了相關規定

發現該女子的行為已觸犯法規

可以依法進行處罰

《鐵路安全管理條例》

第七十七條 禁止實施下列危害鐵路安全的行為:

(一)非法攔截列車、阻斷鐵路運輸;

(二)擾亂鐵路運輸指揮調度機構以及車站、列車的正常秩序;

第九十五條 違反本條例第五十一條、第五十二條、第五十三條、第七十七條規定的,由公安機關責令改正,對單位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個人處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罰款。

《鐵路安全管理條例》是為了加強鐵路安全管理,保障鐵路運輸安全和暢通,保護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而制定的法規,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澎湃新聞記者從合肥市廬陽區委宣傳部有關負責人處獲悉,經過確認,上述女性乘客為合肥市永紅路小學教導處副主任羅某。目前,廬陽區教體局已對其作出停職檢查的處理決定。

合肥市廬陽區區委宣傳部通報稱:經查,1月5日,在由合肥站開往廣州南的G1747次高鐵列車上,永紅路小學教師羅某某為等候愛人,用身體強行阻擋車門關閉,並要求列車員通知檢票員放行其愛人,列車員和乘客多次勸解無果。此舉行為極壞、影響惡劣。

1月9日下午14:30,廬陽區教體局召開局黨委會,對此事件作出如下處理:一、責成當事人羅某某立即停職檢查;二、勒令永紅路小學就教師隊伍建設作出深刻檢查,深入調查事件原因,依法依規依紀處置到位;三、區教體局舉一反三,在全區教育系統中廣泛開展學法守法及師德師風警示教育,嚴厲杜絕此類現象再度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