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文網

性暴力懲處簡史,人類為預防和懲戒性侵所做的那些事

[三塊看板]裡,女兒被強☆禁☆姦至死的案子,直到片子結束依舊懸而未決。

這大概是整部影片最讓人壓抑和無法喘息的地方。

性侵,作為暴力手段的一種,堪稱最隱蔽的日常暴行之一。

它所帶來的不安,深藏在世界各個角落,無一國家倖免。

要知道,無數人心嚮往之的美國,乃是世界上爆發性侵案件最多的國家。

在美國,平均每年有八萬多起性暴力事件,而能得以解決的部分不足0.6%。

這甚至遠超我們印象裡的“強☆禁☆姦大國”印度。

因此,針對性侵事件,有效的預防和懲處是非常必要的。

古代懲處:受害的是弱勢群體

對性侵的懲處,其實古來有之。

儘管世界上第一個被定罪的性侵案尚不可考。

但《舊約·出埃及記》裡記述的“十誡”,可能是最早對性侵提出懲戒的法典。

▲其中的第七誡講“不可姦☆禁☆淫”

在當時,婚內犯有姦☆禁☆淫罪,不分男女,都要被石頭活活砸死。

而未婚的小姑娘被玷污,則規定男方有承擔聘禮與之成親的義務。

大致同一時期,在巴比倫尼亞(古亞洲地區),如果被強☆禁☆姦的是已婚女人,她也會一同被處死。

在亞述(古西亞奴隸國家),受害者的父親可以去強☆禁☆姦那個強☆禁☆姦犯的妻子,以示懲罰。

最奇葩的強☆禁☆姦懲戒,可能出在以色列。

以色列人會將案件按照城裡城外進行區分。

如果一個女人在城裡被強☆禁☆姦,假定她想反抗,是可以呼救的,因此,如果被強☆禁☆姦了,她就該和強☆禁☆姦犯一起被亂石砸死。

而如果強☆禁☆姦案發生在城外,

受害者會被認為無辜,因為城外不會有人來救她;儘管免于石刑,她卻會被要求和強☆禁☆姦犯結婚。

這樣的懲戒方式,自然對施暴者起不了什麼作用。

到了古希臘古羅馬時期,變得更加混亂。

如果受害者已婚,她還要承受通☆禁☆姦罪的罪名。更別提兒童了,只要父母願意,隨時可以棄自己的孩子于垃圾堆,而不用負法律責任。

▲羅馬王子塔克文公然強推貴族女子盧克蕾提亞

說白了,在當時,女人是男性的私人物品,婚前歸父親、婚後歸丈夫所有,受辱是這些男性的面子,而非受害女性本身。

14世紀早期的英國,受害者被賦予了權力:她可以親手挖掉強☆禁☆姦犯的眼睛或用刀割掉他的生☆禁☆殖☆禁☆器。

法律是這樣規定的,可執行起來卻很有難度。

在中世紀的陰暗男權世界,很難讓一個純男性組成的陪審團判定他們的同性有罪。

相比之下,中國古代法令多保護婦女和孩童的權力,稍顯人性些。

唐朝始有“強☆禁☆姦”一說。

《唐律疏議》:“和奸(通☆禁☆姦)者,男女各徒一年半;有夫者,徒兩年;強者各加一等”。

《宋刑統·雜律》:“應有夫婦人被強☆禁☆姦者,男子決殺,女人不坐罪”。

宋朝時,還首創強☆禁☆姦幼☆禁☆女罪。

《慶元條法事類·雜門》規定:“諸強☆禁☆姦者,女十歲以下雖和也同,流三千里,配遠惡州。未成,配五百里。折傷者,絞。”

性侵幼☆禁☆女,或被流放,情節嚴重的,還會被處死。

清朝的《大清律例》裡,提到了性侵男童的處決方式:

“強☆禁☆姦十歲以下男童者斬,強☆禁☆姦十歲到十二歲之間男童者,判斬監候。”

現代懲處:被保護的是弱勢群體

20世紀,兩次世界大戰,大眾除看清了戰爭的恐怖外,還洞悉了兒童性侵的危害。

兒童史學家就德國為何會發起兩次世界大戰,找到了性侵方面的原因。

▲19世紀末,和其他歐洲國家相比,德國性侵兒童極為氾濫

“當時一個盛行的說法是,跟處☆禁☆女性☆禁☆交可以治癒性病,因此許多女童被侵害,有的7歲就成為高價雛妓。”

“對男童的性侵也很普遍。學校是這種行為的高發場所,年紀大的欺負小的,老師侵犯學生。”

“強☆禁☆姦兒童令施暴者有威權感,崇尚力量、憎恨和競爭的價值觀就這樣落實在對待兒童的方式上。”

或許正是把這個原因,做為重要考量,現代德國對性侵兒童的強☆禁☆姦犯認定上有著最嚴格的要求:

但凡與14歲以下的孩童發生關係,即便對方自願,均算為強☆禁☆姦,嚴重者終生監禁。

在美國,基本上“一日強☆禁☆姦犯,終身強☆禁☆姦犯”。

一旦有了性侵史,你的資訊就會進入資料庫,這些資訊會進入你所在的社區、甚至是你的護照上。

短則三、五年,長則一生。

性侵慣犯還會被配上電子鐐銬,一生活在身為強☆禁☆姦犯的陰影裡。

美國、韓國、波蘭等國家,用化學閹割的方式抑制性侵犯的性☆禁☆欲。

而在日本,這個不常動用死刑的國家,因一起強☆禁☆姦至死案,首次把死刑用在一名未成年男性身上。

1999年,18歲(日本20歲成年)的大月孝行,源於性侵衝動,奸殺了一名主婦,並掐死了她11個月的女兒。

▲2008年,大月孝行被判了死刑

2017年,澳大利亞的法令,甚至禁足兒童性侵人群出國,擔起保護其他國家孩子的重責。

當然,奇葩的懲處也不是沒有。

2013年,一名挪威女子在迪拜出差遭遇強☆禁☆姦,卻反被判了16個月的監禁。

因為在伊斯蘭教國家,關於性侵的定罪原則是:

除非罪犯承認罪名,或者有四名成年穆斯林男性作證,否則不能判定為強☆禁☆姦罪。

女子反因非法婚外性行為而被監禁。

印度,這個視強☆禁☆姦無睹的國家,對性侵的懲處遠超法治國家的想像。

他們對性侵的判刑十分輕微,常不滿一年。

常常強迫受害的女孩和強☆禁☆姦犯結婚,來抵消強☆禁☆姦犯們的牢獄之災,女孩的家人和鄰居竟然欣喜不已。

印度社會,“種姓制度、人生輪回”的規則,導致印度人“絕不反抗”。懲處也就失去了意義。

▲紀錄片[印度的女兒],分析了2012年德里的公車輪☆禁☆奸案

可不管如何預防和懲戒,性侵仍十分棘手。

2015年12月31日晚,德國科隆車站爆發了二戰以來規模最大的性侵事件,1000名男性參與其中。

2017年,美國接連爆發了韋恩斯坦性侵事件、前體操隊隊醫性侵多名運動員的新聞。

或許是因為在現實中性侵事件常難以解決,電影便用私刑或“強☆禁☆姦-復仇”的模式給出假想式的處決。

▲伯格曼的[處☆禁☆女泉],女兒被強☆禁☆姦殺害,父親報仇

1970年代,“強☆禁☆姦-復仇”的模式多被用在剝削電影裡。

▲例如[我唾棄你的墳墓],清純女孩反轉復仇

▲[修羅雪姬],雪姬背負母親被強☆禁☆姦的仇恨,大開殺戒

還有那些帶著女權口吻的1980、1990年代片子。

▲[暴劫梨花],用司法的方式獲取勝利,完成復仇

▲[末路狂花],槍殺強☆禁☆姦犯,問責男性

新千年後,同類型的片子還有[殺死比爾]、[龍紋身女孩]等。

再到[三塊看板]。

結局裡,受害人母親和對法制失望的前警官,備著槍,驅車一同前去用私刑“懲戒”另一個強☆禁☆姦犯。

▲“路上再決定”,給“強☆禁☆姦-復仇”,以暴制暴的解決畫上了一個問號,帶領觀眾一起去思索

另一類的片子,拋開處決,從社會現實的層面關照。

韓國的[熔爐]、[素媛]、[韓公主]。

▲[聚焦],關注神父性侵孩童事件

▲[嘉年華],取材于現實事件,又反哺現實

現實中,尚無法解決的,讓電影提出問題,反過來推動現實的進程,不失為一個好方法。

女十歲以下雖和也同,流三千里,配遠惡州。未成,配五百里。折傷者,絞。”

性侵幼☆禁☆女,或被流放,情節嚴重的,還會被處死。

清朝的《大清律例》裡,提到了性侵男童的處決方式:

“強☆禁☆姦十歲以下男童者斬,強☆禁☆姦十歲到十二歲之間男童者,判斬監候。”

現代懲處:被保護的是弱勢群體

20世紀,兩次世界大戰,大眾除看清了戰爭的恐怖外,還洞悉了兒童性侵的危害。

兒童史學家就德國為何會發起兩次世界大戰,找到了性侵方面的原因。

▲19世紀末,和其他歐洲國家相比,德國性侵兒童極為氾濫

“當時一個盛行的說法是,跟處☆禁☆女性☆禁☆交可以治癒性病,因此許多女童被侵害,有的7歲就成為高價雛妓。”

“對男童的性侵也很普遍。學校是這種行為的高發場所,年紀大的欺負小的,老師侵犯學生。”

“強☆禁☆姦兒童令施暴者有威權感,崇尚力量、憎恨和競爭的價值觀就這樣落實在對待兒童的方式上。”

或許正是把這個原因,做為重要考量,現代德國對性侵兒童的強☆禁☆姦犯認定上有著最嚴格的要求:

但凡與14歲以下的孩童發生關係,即便對方自願,均算為強☆禁☆姦,嚴重者終生監禁。

在美國,基本上“一日強☆禁☆姦犯,終身強☆禁☆姦犯”。

一旦有了性侵史,你的資訊就會進入資料庫,這些資訊會進入你所在的社區、甚至是你的護照上。

短則三、五年,長則一生。

性侵慣犯還會被配上電子鐐銬,一生活在身為強☆禁☆姦犯的陰影裡。

美國、韓國、波蘭等國家,用化學閹割的方式抑制性侵犯的性☆禁☆欲。

而在日本,這個不常動用死刑的國家,因一起強☆禁☆姦至死案,首次把死刑用在一名未成年男性身上。

1999年,18歲(日本20歲成年)的大月孝行,源於性侵衝動,奸殺了一名主婦,並掐死了她11個月的女兒。

▲2008年,大月孝行被判了死刑

2017年,澳大利亞的法令,甚至禁足兒童性侵人群出國,擔起保護其他國家孩子的重責。

當然,奇葩的懲處也不是沒有。

2013年,一名挪威女子在迪拜出差遭遇強☆禁☆姦,卻反被判了16個月的監禁。

因為在伊斯蘭教國家,關於性侵的定罪原則是:

除非罪犯承認罪名,或者有四名成年穆斯林男性作證,否則不能判定為強☆禁☆姦罪。

女子反因非法婚外性行為而被監禁。

印度,這個視強☆禁☆姦無睹的國家,對性侵的懲處遠超法治國家的想像。

他們對性侵的判刑十分輕微,常不滿一年。

常常強迫受害的女孩和強☆禁☆姦犯結婚,來抵消強☆禁☆姦犯們的牢獄之災,女孩的家人和鄰居竟然欣喜不已。

印度社會,“種姓制度、人生輪回”的規則,導致印度人“絕不反抗”。懲處也就失去了意義。

▲紀錄片[印度的女兒],分析了2012年德里的公車輪☆禁☆奸案

可不管如何預防和懲戒,性侵仍十分棘手。

2015年12月31日晚,德國科隆車站爆發了二戰以來規模最大的性侵事件,1000名男性參與其中。

2017年,美國接連爆發了韋恩斯坦性侵事件、前體操隊隊醫性侵多名運動員的新聞。

或許是因為在現實中性侵事件常難以解決,電影便用私刑或“強☆禁☆姦-復仇”的模式給出假想式的處決。

▲伯格曼的[處☆禁☆女泉],女兒被強☆禁☆姦殺害,父親報仇

1970年代,“強☆禁☆姦-復仇”的模式多被用在剝削電影裡。

▲例如[我唾棄你的墳墓],清純女孩反轉復仇

▲[修羅雪姬],雪姬背負母親被強☆禁☆姦的仇恨,大開殺戒

還有那些帶著女權口吻的1980、1990年代片子。

▲[暴劫梨花],用司法的方式獲取勝利,完成復仇

▲[末路狂花],槍殺強☆禁☆姦犯,問責男性

新千年後,同類型的片子還有[殺死比爾]、[龍紋身女孩]等。

再到[三塊看板]。

結局裡,受害人母親和對法制失望的前警官,備著槍,驅車一同前去用私刑“懲戒”另一個強☆禁☆姦犯。

▲“路上再決定”,給“強☆禁☆姦-復仇”,以暴制暴的解決畫上了一個問號,帶領觀眾一起去思索

另一類的片子,拋開處決,從社會現實的層面關照。

韓國的[熔爐]、[素媛]、[韓公主]。

▲[聚焦],關注神父性侵孩童事件

▲[嘉年華],取材于現實事件,又反哺現實

現實中,尚無法解決的,讓電影提出問題,反過來推動現實的進程,不失為一個好方法。